2003-06-25: 大庆大法弟子吕淑琴,女,1939年2月17日出生,被非法判刑七年。
责任单位: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
审判长:谭贵福
代理审判员:贾思军
代理审判员:张旭光
书记员:刘志刚
2002-01-05: 吕淑琴:女,63岁,家住大庆萨区登峰村5-5-4-402。
2000年2月24日进京上访被抓,由单位、医疗卫生中心及派出所接回。在派出所被勒索4000元,没给任何收据,非法拘留18天。
2000年6月18日是管理局前面的公园集体炼功被非法拘留15天。
2000年7月19日在单位上班,被片警以所长以谈话为由骗去送到萨区拘留所非法关押二个半月。从2000年8月份开始停发工资至今。
2001年11月3日去北京证实大法。因大庆公安局和“610”办公室与K48次列车签合同,抓一个法轮功学员给500元钱,所以乘警为了钱,在火车上对从大庆直达北京的旅客要身份证,对年龄大的女旅客非法搜包,然后拿身份证上网查找,抓到后改要600元。她被抓后在返回途中逃脱,现流离失所。
2000年2月25日被管理局“610”办公室勒索500元;被登峰派出所勒索4000元;2001年11月4日被管理局“610”办公室勒索600元。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5/22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