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2-04:2001年8月17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对25名于2000年12月31日在天安门打99米写有“法轮大法好”和18首《洪吟》诗的横幅的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判决。大法弟子们都当庭质问法官,对自己做无罪辩护。可贪赃枉法的法院不予采纳,将他们分别判了3-10年有期徒刑。
他们是:
16、于澜涛,男,42岁,大专文化,住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东吴里61号403号,被判3年。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4/439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