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03: 2004年7月,我被转到412班(邪恶们叫“病号班”),邪恶还专门把女刑事犯陈琳调去当班长(陈为鸡西人,当时只有18岁,因监守自盗抢劫30多万而被判3年;陈被邪恶利用监管不转化的大法学员)。陈经常在班级里耍脾气、摔东西、骂大法学员。我经常向陈琳讲法轮大法好,心里装着大法好,将来也会受益的;陈琳只是哼哼哈哈的答应,当时我并不知道陈琳是受邪恶利用的。过了几天,李全明又找陈琳谈了一次话,陈回来后就发了疯似的骂大法学员,咬我的左胳膊。等到陈松开口后,我又把右胳膊伸过去说:“你再咬这个。”陈说不咬了。我说:“陈琳你为什么这么对我们?”陈琳说:“李全明大坏蛋让我这么做的。”我说:“陈琳,理智点,别被人利用,再这么被人利用,你死都不知道咋死的,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陈琳说:“李全明让我看你和周庆燕,李全明大坏蛋让我打你们骂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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