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1: 黑龙江省鹤岗市法轮功学员张迎春被迫害情况更正
黑龙江省鹤岗市法轮功学员张迎春被鹤岗市工农分局解放路派出所人员绑架,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回家,以下是此次被迫害经过。
2020年5月16日上午,鹤岗市工农分局解放路派出所教导员高玉蕾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张迎春家,没有穿警服,没有出示工作证,然后又找来一个人在没有任何证件和手续的情况下,就非法抄家,强迫张迎春给他打开柜门,否则就撬锁,因为张迎春只有一人在家,被他们的非法的滥用职权的行为给弄病了,他们更加肆无忌惮的翻箱倒柜,有钥匙的情况下,不用钥匙把她家的另一个柜门锁拽折了,非法拿走了她 的大法书籍、平板电脑、视频机等很多私人物品。张迎春多次要扣押清单,一直没给,拘留15天都回来了,还说过几天再给。
她老姨焦凤辉去张迎春家串门被劫持,张迎春没修炼法轮功的弟弟看到两个人架着她老姨,问怎么回事,也被劫持了。她的弟媳去解放路派出所要人,他们才放人,期间手机被他们抢去,放人的时候,才把手机归还,在派出所被限制人身自由7个月才把他弟弟放回。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6/11/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07570.html
2020-06-03: 黑龙江省鹤岗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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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鹤岗市分别被非法拘留迫害15天的法轮功学员赵丽丽、张迎春和李某(男)已经相继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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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6/3/二零二零年六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07214.html
2018-02-11: 黑龙江鹤岗市大法弟子杜桂华、张迎春已于2月5日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11/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60720.html
2018-01-25: 孝顺儿媳遭绑架 八旬公公泪水涟涟
黑龙江省鹤岗市法轮功学员杜桂华和张迎春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在鹤岗市新街基给三个不明真相的人发优盘时被当场恶意举报构陷,被鹤岗市工农分局解放路派出所绑架,第二天早晨,她俩被劫持到鹤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杜桂华在家中是个孝顺的儿媳,几年前,公公大手术后出院,当时公公的新房没下来,杜桂华和丈夫在娘家和父亲一起居住,父亲的房子是弟弟给租的。她和父亲商议后,把公公接来养病。她善待公婆,公公的老伴是丈夫的继母,她一视同仁,敬重婆婆,孝顺老人。
杜桂华遭绑架后,八十多岁的公公以泪洗面,公公提起杜桂华,泪水涟涟。老人哭着说:“我最揪心了。还指望她养老呢!”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所谓办案单位和工农分局国保警察伙同北国明珠街道主任非法闯进杜桂华公公家骚扰老人,非法搜查,问老人:杜桂华为什么有公公家的钥匙?老人说:“我岁数大糊涂,有时穿线裤就出门了,有时出门把钥匙锁屋里了。”老人把家里的钥匙给杜桂华一把也是正常的,可是因为一把钥匙,警察也去骚扰八十多岁的老人。这次骚扰不但使老人受到惊吓,同时也严重的影响了老人晚年的正常生活。
二人遭绑架后,派出所没有给出示任何手续。张迎春家属去解放路派出所索要,派出所以张迎春没有结婚找不到家属为借口推诿,直到数日后家属索要才给一张非法刑拘证。派出所能联系到杜桂华的家人也不给。
杜桂华被非法关押超过二十天后,家属找解放路派出所所长苏伟索要刑拘证,苏伟让找工农分局国保大队的李浩(音),家属打电话和李浩联系,李浩说:“找我干啥?找办案单位。”因为所谓“办案单位”(解放路派出所)让找李浩,家属一看双方像踢皮球一样推诿,直接问李浩:“你看我再找谁?”李浩才答应给问问,晚上,解放路派出所给杜桂华家属打电话让去派出所取非法关押杜桂华的刑拘证。
杜桂华是在中共对法轮功发动疯狂迫害后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修炼前,杜桂华爱玩麻将,脾气火暴,在家里谁惹她就蹦起来;在商店也不让人,一点亏也不能吃。修炼法轮功后,顾客再怎么挑剔,她也不和顾客生气了,而是尽量跟顾客解释、满足顾客需要。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关押。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自由。《宪法》第三十六条:公民有信仰自由。信仰、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发真相资料是合法的。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公正执法,不要继续为他人的违法行为担责,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5/孝顺儿媳遭绑架-八旬公公泪水涟涟-360026.html
2018-01-18: 黑龙江省鹤岗市张迎春被非法关押
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法轮功学员张迎春、杜桂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晚在新街基讲真相,被解放路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至今已经超过半多月。
张迎春女士曾经在鹤岗市一家商城从事过家用电器等生意,1995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 她按“真、善、忍”做好人,在家中孝顺长辈,做生意时公平交易,不坑人,不蒙骗顾客。
可是,张迎春做好人却三次遭绑架。
一、炼功遭绑架、非法劳教
1999年10月张迎春到公园里去炼功,被红军派出所无理迫害,后又被北山派出所所长谭兆胜和当时的片警李秋元绑架到拘留所迫害。家人接见时,被敲诈245元钱伙食费。张迎春又被李秋元劫持到鹤岗市第一看守所继续迫害。
在看守所张迎春被惨烈的酷刑折磨7天,把两只手和一只脚捆在一起,无法直立行走,还被迫到外面放风,无法躺下睡觉,上厕所都非常困难,这种酷刑对女性来说,不仅仅是肉体的折磨,还有精神摧残和人格的屈辱。晚上大耗子爬到张迎春的身上却无法动弹。
之后,张迎春又被非法劳动教养迫害3年,当时宣布劳动教养的人有公安局的蔺局长和向阳分局治安科的一位女科长等人。在劳教所里大法弟子们被迫从早上7点到晚上9点持续做奴工,每天吃的是鸡饲料做的发糕和一滴油都没有的白水煮萝卜汤,后来又给吃何强大队长亲戚家送来的有毒面粉(何强作恶殃及子女,女儿大学毕业突然出车祸死亡)。
二、惨烈的铁支棍酷刑迫害
2002年4月20日张迎春又被解放路派出所片警陈可佳等6人绑架,后又被绑架到鹤岗市第二看守所。在二看期间,解放路派出所所长王滨和于大鹏对张迎春进行刑讯逼供,他们把张迎春的胳膊背过去,用麻绳勒,惨无人道的摧残善良的好人,致使张迎春的胳膊疼了很多天。
在第二看守所,张迎春被戴了10天铁支棍,她被迫戴的铁支棍一米长,两边各有一个圆环,套在两只脚上,把两只手用手铐铐在一起,再把手铐铐在一只脚环上,两腿必须劈开伸直,两腿几乎不能回弯,整个人趴也趴不下,坐也坐不起来。吃饭上厕所都不给打开,痛苦万分,屈辱万分。在这10天里根本就无法上厕所,每分每秒都在承受着地狱一般的煎熬。
“铁支棍”这种酷刑,以前鹤岗市第二看守所只施于身强体壮的男犯,而且最长不超过一星期,从未给女子用过。迫害法轮功之后,第二看守所用这种铁支棍酷刑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多达上百次。
当时被铁支棍酷刑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张华、姜月秋、王秀琴、宫桂芝、宫桂花、吕艳秋、丁凤莲、邓爱民、赵淑香、陈明珍、张迎春、王志君、周桂琴、郑洪丽、李国霞、张春芝、高颖、田桂英、吴美艳、白云芝、陈艳梅等五十三人。当时第二看守所只有三个“铁支棍”,李树林派人到第一看守所和佳木斯去取,还不够用,又去找人定做。当时第二看守所的所长是李树林,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是张春青。目前,李树林已经遭到恶报,张春青遭天谴暴病身亡。
更没人性的是,狱警不许被遭受酷刑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睡觉,白天、黑夜被迫坐在冰冷的地砖上,犯人打骂法轮功学员的声音,往法轮功学员身上泼凉水的声音,更是增加了红色恐怖。如:一天午夜四、五个犯人看着法轮功学员陈艳梅,不许她睡觉,刚一打瞌睡一个王姓卖淫犯就把一饭盆凉水泼到她头上,水沿着头发和脸流到衣服和地上,本来就凉冰冰的地砖上,再撒上凉水,寒气像小虫子一样往心里钻。而那个助纣为虐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王姓卖淫犯第二天中午就遭到恶报犯心脏病。
在看守所被迫害期间,片警陈可佳还掰张迎春的手强迫张迎春按手印。工农分局对张迎春进行非法提审的时候一个矮瘦的警察打了张迎春脑袋一拳。后又被送到哈尔滨戒毒所。在戒毒所一天十几个小时超负荷的修布做奴工,由于修布的粉尘非常大,张迎春的肺部出现问题。逼迫张迎春打针,后期心脏出现严重问题,经常心动过速,头发也白了。回到家中时,身体非常的瘦弱。
张迎春被迫害,母亲等亲人都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在中共红色恐怖下担惊受怕。
三、第三次遭绑架
回家后,张迎春一次次被骚扰,2017年邪党十九大前夕的一天晚上,张迎春准备出门,家中突然停电了,开门一看,走廊里有好几个警察,是来骚扰张迎春的。
2017年12月30日晚,张迎春和杜桂华在鹤岗市新街基被绑架,目前,被非法关押到鹤岗市看守所迫害已经超过半个月。参与迫害的有工农分局局长李向辉、解放路派出所所长、副所长刘志强等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8/黑龙江省鹤岗市张迎春被非法关押-359742.html
2018-01-05: 黑龙江省鹤岗市法轮功学员杜桂华、张迎春被绑架补充
2017年12月30日,黑龙江省鹤岗市法轮功学员杜桂华、张迎春被绑架,目前被劫持到鹤岗市看守所迫害。参与绑架迫害的有鹤岗市工农公安分局和解放路派出所。警察去杜桂华和张迎春家非法抄家。据说鹤岗市公安局局长李政下令,李政是从宝泉岭调来的。工农分局局长李向辉亲自参与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5/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59276.html
2014-03-15: 陈艳梅遭黑狱迫害:灌食、码坐、铁支棍
“铁支棍”最短的九十厘米,最长的一米三。五十三人中还有两人,除了铁支棍迫害外,还加戴了脚镣,把人的两个戴了铁镣的脚脖子套在铁环里,铁支棍支上后,两腿几乎不能回弯,双手还要用铁手铐铐在一只脚上,整个人趴也趴不下,坐也坐不起。吃饭上厕所都不给打开,上厕所要四、五个人甚至七、八个人抬着,其他人用盆在底下接,监控器的镜头还对着,法轮功学员的尊严完全被践踏。
那次被“铁支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张华、姜月秋、王秀琴、宫桂芝、宫桂花、吕艳秋、丁凤莲、邓爱民、赵淑香、陈明珍、张迎春、王志君、庞丽华、周桂琴、郑洪丽、李国霞、张春芝、高颖、田桂英、吴美艳、白云芝、陈艳梅等五十三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15/陈艳梅遭黑狱迫害-灌食、码坐、铁支棍-288761.html
2012-06-24:黑龙江鹤岗市张迎春自述所遭受的迫害
我叫张迎春。1995年的一天在公园里晨练,偶然听到两个人说话(其中一个是熟人),说炼功不能占便宜。我很好奇,就让她把书拿来,我要看看,我看完《中国法轮功》这本书就觉得非常好,迫切的想学。正好赶上放师父的讲法录像,我就去看了。看完第二讲我的天目就开了,晚上回家躺在床上,闭灯之后我看见空中有一些白色象风车一样的东西。从此我走上了修炼的这条路。
修炼法轮功之后,我明白了人生中许许多多的道理,知道了人不能做坏事,不能做伤害别人的事,做了将来就得承受果报,承受痛苦。人要想获得幸福就得重德行善,多做好事。
我是一名个体户,有时顾客应付100元钱货款,却付了200元,两张新的100元在一起他自己不知道,我发现了都会及时还给顾客。我也和我的家人讲不能占便宜的道理,我的家人也能做到这一点,无论是买东西还是卖东西人家多给了钱都能及时还给对方。有一次在柜台上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一沓100元的现金和一些票据,我们都毫不犹豫的还给了顾客。做生意在柜台上捡到东西是常有的事,我都会毫不犹豫的还给顾客。有时我们发货,我们发的是便宜货,而批发商给的却是贵货,对方根本就没觉察到,我们都会及时告诉对方,并把钱给补上,累计有数千元。因为在做生意时讲诚信,有一些回头客都是十几年的老顾客,我们搬迁了,顾客也会找到我们的新地址。有时我开业晚了,顾客也不去别人家,就一直等着我们家开业。在做生意时除了守诚信外,对年龄大的老人我也特殊关照,他们买商品不会讲价,我就主动给老人降价。
修炼法轮功后,我不仅道德回升了,身体素质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以前浑身没劲,修炼之后有用不完的力气,收拾仓库等活基本上都是我干,身体好了,也特别乐意干活。由于看淡了名利,凡事不斤斤计较,兄弟姐妹之间相处的也非常和睦。
但是没有想到这样一个使人道德回升、身体健康的好功法,政府却不允许修炼。政府不允许他的人民身体健康,不允许他的人民做好人,哪一个爱人民的政府能做出这样的决定呢?这真是让人不能理解,也让人无法接受。
1999年10月我仍然到公园里去炼功(因为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生命权和健康权,还有信仰自由权),没有违反国家的任何法律,却被红军派出所无理迫害,后又被北山派出所所长谭兆胜和片警李秋元送到拘留所迫害。家人接见时,被敲诈去245元钱伙食费。在拘留所里一共呆了20天(拘留证写的是15天)吃的是窝窝头,喝的是涮锅水。我被迫害的有4天的时间不能吃饭,不能喝水,天天吐黄水。在这种情况下又被片警李秋元送到第一看守所继续进行迫害。当时我问李秋元我违反了哪条法律,那条法律是怎么讲的,他没有回答出来。
在看守所里由于不放弃信仰,我被戴了7天的捧子(把两只手和一只脚捆在一起),无法直立行走,还被迫到外面放风,无法躺下睡觉,上厕所都非常困难,有一天晚上一个大水耗子爬到了我的身上,当时心里非常害怕却无法动弹。
由于不放弃信仰,我又被劳动教养3年,当时宣布劳动教养的人有公安局的蔺局长和向阳分局治安科的一位女科长等人。在劳教所里(国家规定一天6小时的工作时间)我们被迫从早上7点到晚上9点一直做奴工,每天吃的是鸡饲料做的发糕和一滴油都没有的白水煮萝卜汤。后来又给吃何强大队长亲戚家送来的有毒面粉(当时有一位同修是粮食部门的,认识这种面粉)。何强作恶殃及子女,女儿大学毕业突然出车祸死亡。
超强度的劳动使我被迫害的脑神经痉挛,后期又出现了精神障碍。从劳教所回家后,由于精神恍惚,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把所有的大法书籍全部上交了。
尽管如此,2002年4月20日又被解放路派出所片警陈可佳等6人无理绑架,后又被送到二看。在二看期间,解放路派出所所长王滨和于大鹏对我进行刑讯逼供,他们把我的胳膊背过去,用麻绳勒,致使我的胳膊疼了很多天。在第二看守所里,我被戴了10天支棍,支棍是一根一米长的铁管子,两边各有一个圆环,套在两只脚上,把两只手用手铐铐在一起,再把手铐铐在一只脚环上,两只腿必须劈开伸直,腰又不能直起,在这10 天里根本就无法上厕所,而且不让睡觉,人是非常痛苦的,那种痛苦是语言所无法形容的。当时看守所的所长是李树林,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是张春青(现已遭恶报死亡)。在看守所期间,片警陈可佳还掰我的手强迫我按手印。工农分局对我进行非法提审的时候一个个头不高挺瘦的一个警察还打了我脑袋一拳。后又被送到哈尔滨戒毒所。在戒毒所一天十几个小时超负荷的修布做奴工,由于修布的粉尘非常大,我的肺部又出现了问题。在打针不起任何作用的情况下,还继续逼迫我打针,后期心脏又出现了严重问题,经常心动过速,而且头发也白了许多。回到家中的时候,身体非常的瘦弱。
其实,这场迫害难道仅仅是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的迫害吗?对公检法系统的人员何尝不是一种迫害呢!当你们被迫丧失理性,灭绝人性迫害好人的时候,因果报应由谁来承受,不得由你们自己来承受吗?当一位女警察听到一位被她上刑的女法轮功学员发出惨叫声时,她背过脸去而且浑身在发抖。她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她的良心不安哪!我想她睡觉一定会做恶梦的。一位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医生精神失常了。全国各地遭恶报的警察还少吗?数目惊人呀!对道德和正信的迫害给中华民族带来的是一场可怕的灾难,对全社会又何尝不是一种迫害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24/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2年6月24日发表)-259325.html
2000-09-18: 黑龙江省鹤岗市迫害大法弟子简况
简况一:鹤岗市大法学员,男,44岁,教师。曾于99年7月被关押在当地麓林山拘留所。后放出,又于同年10月初被关押到市拘留所,并转送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于同年11月底放出。但是今年2月初,该学员又被抓走,送进了黑龙江省鹤岗市第一看守所。在监狱中受尽折磨,仅带上"棒子"就连续长达35天(手脚铐连在一起)。摘下刑具后不会走路。目前该学员已经被劳教。其爱人高凤英(也是一名学校教师)也被判劳教。他们的女儿是市重点中学的高三学生,也被关在监狱中。一家三口全部被关押。
简况二:鹤岗市大法学员,女,32岁,职工。被关押在鹤岗市第一看守所24房(该监狱惩罚犯人最凶残的行刑室),被吊挂、痛殴、凌辱达3个多小时。
简况三:鹤岗市地方政府及公安部门制定了有关政策。对审批同意释放的学员,每人要交2000~4000元不等的保证金,对于在家修炼的学员每人要交1000~2000元的保证金。
简况四:鹤岗市第一看守所的所长孔某某强令10余名大法弟子给猪盖窝棚。大法弟子不从,他恼羞成怒,将学员从二楼转到一楼,与刑事犯关押在一起。并教唆刑事犯殴打学员,强迫大法学员说不炼或骂大法。大法弟子不从,于是不断遭到毒打。从6月初到8月中旬的两个多月时间里,不让大法弟子换洗衣服,为隐瞒事实真相还不让遭受折磨的学员与其他学员见面。由于衣服不能换洗,学员身上有伤,加之环境恶劣,学员身上不同程度出现疥疮,十分痛苦。
附鹤岗市部分被劳教的大法弟子名单:
孙文利 男 28岁
周兆祥 男 30岁
孙热海 男 36岁
崇日午 男 44岁
李向东 男 30岁
汞在祥 男 36岁
扬勇英 男 36岁
赵喜增 男 38岁
张勇华 男 39岁
周电杰 男 52岁
赵丰慧 男 45岁
姜允镜 男 33岁
孙士洪 男 38岁
李清文 男 36岁
赵喜来 男 48岁
韩红 女 35岁
闫金伟 女 30岁
房体 女 33岁
海艳 女 51岁
高凤英 女 43岁
刘凤芹 女 36岁
梁威 女 39岁
孙美 女 36岁
杜慧 女 35岁
张英春 女 34岁
其余劳教名单尚不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9/18/19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