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5: 遭中共多年迫害 昆明赵咏梅女士提控告
原昆明市西南仪器厂职工赵咏梅女士,近日向昆明市检察院、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等部门提出控告,对曾经对她进行非法拘留、绑架洗脑、抄家、判刑的所有参与人员提出控告,要求追究这些人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赵咏梅女士,今年四十五岁,家住昆明市金星小区,一九九七年十月走入法轮大法修炼。回忆当时得法的情景,赵咏梅说:“当时我在亲戚家看到了李洪志师父广州讲法录像,此前我一直在追寻着一门真正让人能够修炼的方法,所以我曾经皈依过佛门,但是念佛经念了两年多,却发现那不是自己找寻的。然而看了李洪志师父广州讲法后,师父说的修炼就是直至人心,要修炼心性。我激动万分:终于找到了!从那以后我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改变自己过去急躁的性格脾气,时时处处对照自己的言行。通过不断的看李洪志师父的著作《转法轮》,我多年来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都在大法中找到了答案,我知道我得到了万古不遇的高德大法,李洪志师父的法轮大法是一步给人留下的上天的阶梯。”
然而,这么好的功法,却在一九九九年七月遭到中共邪党的迫害。作为千万法轮功学员中的一名,赵咏梅女士也遭到了非法拘留、绑架洗脑、抄家、判刑迫害。在她的控告书中,赵咏梅女士详细的叙述了自己被迫害的经历:
第一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五日,我从昆明坐火车出发准备到北京,七月十七日中午我到达石家庄火车站之前的二十分钟左右,乘警把我叫到火车上的餐厅,非法搜查我的行李包,搜出一本《转法轮》,就将我非法拘禁在火车餐厅的那节车厢。到了石家庄火车站后,乘警将我从火车上带下来,我就看到站台上已经有警察在那等着了,警察问我叫什么名字,之后将我带到石家庄铁路派出所,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当天晚上两个自称是云南省公安厅的人开车把我从石家庄带到北京,把我送到云南省驻京办事处,将我非法拘禁在办事处的一个地下室里。我在这里呆了四天,在这四天里,前后又有将近二十二个法轮功学员被关到这里。地下室里没有被子,没有睡觉的地方,每天只给我们四个馒头和一点咸菜充饥。
四天后,云南省公安厅警察将我从北京带回昆明,我自己出了回昆的火车票320元。回到昆明是七月二十三日,我回昆明就被官渡区小坝派出所带回派出所,在派出所非法拘禁了一晚后,第二天将我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诬陷我“扰乱社会秩序”,非法刑事拘留我一个月,在看守所里我被强迫做奴工,每天拣辣椒,早上六点半到晚上六点,十二个多小时,没有休息的时间。八月二十三日我从看守所回家。
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小坝派出所的警察还到我家里向我的家人勒索八百元钱,声称是我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驻京办地下室的“食宿费”。面对这个无理要求,我的家人坚决抵制,没有给他。
绑架、洗脑迫害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我正在家里,昆明市小坝派出所警察到我家,骗我说带我到派出所去一下,也没说去做什么,临出门时说叫我带点衣服。他把我带到小坝派出所后,直接将我送到官渡区耀兴民族文化度假村,官渡区“610”(中共为迫害法轮功学员而成立的凌驾于公、检、法、司的非法机构)办的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洗脑班。官渡区国保大队的冯军等人全天都在那里,那次共有将近十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那里。在洗脑班里,每天逼迫我们法轮功学员看诬蔑诽谤法轮大法的视频,伪善的让每个人谈自己的想法,还有以蔡朝东为首的人到洗脑班散毒,诬蔑诽谤法轮大法,强行逼迫我们放弃信仰,唯心的写所谓的不修炼的保证。我在这里被非法关押了十五天,身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我与朋友相约到西藏旅游,二十九日途经西藏波密县时,同车一位法轮功学员送给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一张法轮大法好护身符,被旁边武警报告到波密县公安局,之后我们一行十人都被西藏波密县公安局非法抓捕,将我关到波密县看守所,五天后又将我转押到西藏省八一看守所,四天后又将我转押到云南省迪庆州看守所关押了三天,之后昆明市公安局将我接回昆明。
回到昆明后,盘龙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李金昌等人把我关到盘龙区第一看守所,我在看守所期间,李金昌等人对我多次非法审讯。后在我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盘龙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穿金路派出所十多个警察(其中一个叫师家强,另外两个警察在搜查清单的办案人员处有签名,但字迹潦草,看不清楚)非法闯入我家,抄走了我的《转法轮》、《洪吟》、《精進要旨》、李洪志师父各地讲法及经文四十多册、《九评共产党》十册、《我们告诉未来》等光碟、电脑主机一台、电子书、mp3等物品,并强迫我的家人在搜查清单上签字。之后利用从我家抄走的物品作为诬陷我的证据。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昆明市检察院对我非法起诉。所谓公诉人是朱立。
二零零六年二月 十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我及其他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法院没有通知家属,我的两位家属是自己通过打听才得以进入法庭旁听。在从看守所将我带到法院的过程中,警察还给我戴上头套。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四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我非法判刑三年。审判长是后锋,审判员是朱正渝,代理审判员是徐建斌,书记员是段云萍。
针对昆明市中级法院的非法判决,我向云南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云南高院依然非法维持邪恶的原判。审判长是李红亚,审判员赵林,代理审判员郑德志,书记员杨婕。
二零零六年四月五日,我从盘龙区第二看守所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一进监狱就被劫持到第九监区,每天从早上六点半到晚上十一点半,整整十七个小时被强制坐小板凳迫害,每天专管我的警察杨欢(集训监区的副队长,专管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还要来逼迫我放弃信仰,还有另外的狱警师晓燕、谢玲、万雪梅(当时专管九监区第六组的警察)、孙林爽、郑萍、景绒等轮番用各种方法来逼迫我放弃修炼法轮大法,使我饱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迫害。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我结束冤狱回家。回家后,我家所属的盘龙区环城北路派出所警察、盘龙区国保大队警察、金星社区人员、联盟镇政府张书记等人多次到我家以探访、为由,看我在不在家,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骚扰我及我的家人。最终导致丈夫与我离婚。
我家庭的悲剧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造成的,对我的绑架、关押、判刑都是违法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25/遭中共多年迫害-昆明赵咏梅女士提控告-274441.html
2010-05-02: 云南第二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近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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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赵咏梅,四十岁左右,二零零五被非法绑架判刑三年,关进女二监集训监区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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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222699.html
2006-02-25: 多名云南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2006年2月13日,九名大法弟子在云南被非法判刑。事情经过如下:
2005年7月2日云南大法弟子王岚、孙云集、左立新、赵咏梅、赵晨宇、田云波、李君平、高虹、毛丹心等在假期时一起去西藏旅游。路费实行AA制、每人500元由王岚统一保管。
7月下旬,路经西藏波蜜县时。田云波、孙云集、左立新三人到当地加油站给其汽车加油,聊天中提到法轮大法的美好与被当局迫害的事实,却被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举报,他们三人当时就被非法扣押。随后被波蜜当地的恶警将三人带到公安局,并无理取走车钥匙,带到公安局询问后又带回加油站,这时车上莫名其妙的不知从什么地方弄出来一些大法资料,立时,就有恶警拿出准备好的摄像机照下,胁迫当事人孙云集等承认这些资料是他们的,随后又在他们车上进行检查,为以后的迫害罗列罪名,构陷所谓的证据。
同时,另外七名大法弟子此时在饭店点好菜饭,却不见孙云集等三人回饭店,便一路找到公安局门口,公安局局长问他们: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当他们如实回答后,局长暴跳如雷,大吼大叫到:我就是要抓你们炼法轮功的!恶警一拥而上,采用暴力将他们10人强行绑架,50多岁的李君平阿姨胳膊被扭至重伤(至今未愈)。
9月份检察院(检察人员朱立)提起公诉,(这份没有遵循法律依据的枉法起诉书已另发)2006年2月10日早9点,偷偷摸摸的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判,只有少数几个家属闻讯赶来,而其余多数的家属并未得到通知并未能赶到场。在这样的情况下,邪恶依然十分的心虚,开庭时,法庭外布满了防暴队和不明身份的便衣,同时当天还在大法弟子田云波住家的附近派有警察若干非法监视。
在所谓的庭审中,在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审判长后峰再三的诱迫他们此行10人是有组织、有计划、有安排的,大法弟子义正辞严,并列举了大量事实证明他们此行确实是旅游。并且辩护说到,有哪一条法律可以对思想中所想的东西定罪?中国有哪一条法律把法轮功定为邪教?审判人员在有力的事实论述中,被问得哑口无言,气急败坏中几次三番的强行终止大法弟子的发言。更为荒唐的是,法院美其名曰为大法弟子每人指定一名所谓的辩护律师,但这些律师不但不为其当事人辩护,反而,胁迫其当事人,构陷什么“材料来源”、“组织情况”等,这些律师简直就是明摆的特务与帮凶。当孙云集控告其在德钦看守所被警察非法殴打的情况时,后峰极其不负责任的说到:与本案无关!孙云集工作中的货款4万多元和微型车以及他的一些私人财物,被恶人诬蔑栽赃为“组织活动经费及交通工具”被非法扣押至今未予归还。左立新的退休工资从9月份被非法扣留至今。……
在大法弟子一身正气,据理力争的自我辩护中,中共的伪法庭手忙脚乱,不知所措至当日中午1点多时,只有草草结束了这次无人到场的所谓公开庭审。宣布择日宣判。2006年2月13日的“宣判”经核实结果如下:
王岚被非法判处4年;孙云集被非法判处3年;赵咏梅被非法判处3年;赵晨宇被非法判处3年;左立新被非法判处1年半;高红被非法判处1年半;毛丹心被非法判处1年半;李君平被非法判处1年半;田云波被非法判处1年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25/121633.html
2006-02-10: 云南伪法院欲对王岚、赵咏梅等九位大法学员非法审判
据悉,云南伪法院将于2006年2月10日对王岚、赵咏梅等九位同修进行非法开庭审理。望云南同修多发正念铲除邪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10/120524.html
2005-12-28: 云南法轮功学员王岚等被非法羁押数月不放
2005年7月份,云南省法轮功学员王岚(原云南总站长)、李金萍、毛丹心、赵晨宇、赵咏梅、田云波、孙云集、高红、卓立新等一行10人在去西藏途中被绑架,现分别被非法关押在昆明的看守所。
在对王岚、李金萍、赵晨宇、田云波等人進行非法抄家后,仍然无任何证据羁押定罪的情况下,当地政府竟然知法犯法,非法羁押。
李金萍(女,52岁)在这样情况下,以绝食的方式抗议当地政府对自己非法羁押与迫害,现已绝食十天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8/117430.html
2005-08-23: 2005年7月下旬,云南10名大法学员王岚、高虹、赵晨宇、赵永梅、李君萍、杨琼仙、左立新、毛丹新、孙云集、小田从昆明出发,自驾车到西藏去旅游,途经云南大理、丽江、中甸等地。
2005年7月29日,他们在西藏发密(音译)县被公安人员非法抓捕。8月17日-19日,他们在昆明的家被公安强行非法抄家。
据悉,公安未发现他们任何违法犯罪的证据,仅只是以“讲法轮功真象”为由非法扣押至今。
毛丹新的爱人曾在被抄家时,请公安人员带衣服给毛丹新,公安接受了。这证明王岚、毛丹新一行确系公安所扣留,但至今不知他们被关押在何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23/108975.html
2005-07-31: 昨天云南大法弟子有十人被捕,分别是省站站长王岚、高虹、毛丹心、李金萍、赵咏梅、赵晨宇、孙云集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31/1074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