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7: 学习《转法轮》著作 广东曾秀琼等六人被非法判刑
近日获悉,两个月前被非法庭审的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六位女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曾秀琼被非法判五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九万元;谢国芬被非法判四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七万元;李利珍被非法判四年、被勒索罚款六万元;张桃凤被非法判两年、被勒索罚款三万元;刘梅芬被非法判一年缓一年半,被勒索罚款一万五千元;黄淑珍被非法判一年缓一年半,被勒索罚款一万五千元。
曾秀琼,女,59岁;张桃凤,女,47岁;谢国芬,女,62岁;李利珍,女,64岁;黄淑珍,女,75岁;刘梅芬,女,43岁,家住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她们按照真、善、忍做人,在一起学习法轮大法的主要著作《转法轮》,共同交流提高。
被绑架和构陷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下午两点多,梅州市梅县区国保大队和程江镇派出所警察闯入梅县区程江镇扶贵村的曾秀琼家,绑架了曾秀琼和在其家的谢国芬等六位法轮功学员,共七人。警察抢走曾秀琼家的大法师父法像和大法书等物品,还抢走谢国芬的几千元真相币。参与绑架的有梅县区国保大队的林立、邓×明、李姓、钟姓、冯姓警察。
随后,这伙警察去法轮功学员张桃凤家和刘梅芬家非法抄家。张桃凤在家中被绑架;刘梅芬因为身体呈重症,当时没有被绑架,法轮功学员何新兰在其家中被绑架。第二天,曾秀琼、谢国芬、张桃凤被劫往梅县区城东镇竹洋村的看守所,刘梅芬被非法“取保候审”。
二零二四年五月七日,梅县区程江镇警察逼迫法轮功学员黄淑珍的家属将她送到派出所,经过一天的强制身体检查,因她血压高达210,当天被释放。起因是: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时年74岁的黄淑珍在公交车上发真相挂历,被梅县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林立伙同梅县区程江镇派出所警察闯入家中抄家,抢走她的师父法像、大法书籍、播放机、视频机和护身符等物品。
另外,法轮功学员李利珍是梅州籍人,常居住在珠海市,偶尔回梅州时会去曾秀琼家学法。曾秀琼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一个月后,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七日,李利珍在珠海市家中遭梅县区公安绑架并非法抄家,至今被非法关押在梅州市看守所。
此后,曾秀琼、谢国芬、张桃凤、刘梅芬、李利珍、黄淑珍被构陷到梅州市梅县区检察院和法院。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这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
共同学习《转法轮》著作 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半,梅县区法院对曾秀琼等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四位律师出庭,三位律师都做无罪辩护。
审判长是法官魏东华,审判员是张巧玲、张威,公诉人是李冰和另外两个女检察官。法官助理叶舒,书记员凌悦。
公诉人的起诉书上所谓的“证据”大意是,六个人(法轮功学员)长期参加集体学法(即阅读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转法轮》著作)、交流,因此被绑架,后在各家抄出法轮功资料的所谓证据。
在公诉人询问当事人法轮功学员是否属实,其中三位法轮功学员都说:这些不是犯罪事实,我没有罪,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学员还说:不应该迫害我们这样一群好人,我们都是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我们是在救你们,希望你们也要有正义良知这些等。期间,法官打断法轮功学员的话,但是,他们还会继续坚持说自己是无罪的,并讲清大法真相。
辩护人也问当事人法轮功学员一些问题,法轮功学员们回答:(警察)没有出示搜查证,没有出示警察证,楼下的门没有关,那些便衣直接来到二楼房间,对着他们说不许动、不许动,然后就乱翻乱找,也没有当面清点,更没有给搜查清单看,也没有签“大法”和“大法弟子”这几个字。这说明,公诉人罗织的“证据”并没有当事人本人的签字,而是伪造出来的。
法轮功学员们还讲了自己为什么修炼法轮功?她们是为了祛病健身,以前身体不好,修炼了后,身体康复了;一位法轮功学员说了自己因为一些家庭的挫折和经历,自己的心情很不好,导致身体上也出毛病,后来经人介绍修炼法轮功,才慢慢好转,走到现在。大家都在静静听着,她的儿女都来了旁听,她的女儿一直哭。
一位法轮功学员说:那些大法书都是自己看的,大家来学法,也是自愿的,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都不问名字的。一九九九年以前,大街小巷、公园里,都是可以公开修炼的,书也能在书店买到。
法轮功学员又告诉当庭人员:我们就是希望大家都好,我们没有犯罪,我们所拥有的和做的这些事都是合法的,奉劝他们不能这样做坏事,善恶有报……
在质证(即质疑证据)环节,公诉人举证(即举示证据)后,律师质证。关于大法书,律师说那个比较旧的书是一九九九年以前有合法出版社的出版书,并且在二零一一年的时候,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经废除了这个出版禁令了,说明他是合法的,不应该作为一个证据。律师要求证据要出庭,公诉人不愿意,拒绝了。
律师还质疑了那个搜查清单签了一个“大法”还是“大法弟子”这几个字,但是问遍了在场的所有当事人,没有人签过这样的字,那么这个就是公诉人伪造签名了。然后,律师就质疑公诉人:你们是在编这个证据吗?公诉人反驳说:“大法”和“大法弟子”签名旁边还有一个学员的家属的签名。律师就要求让这个家属出庭作证,然后对这个笔迹进行认定,到底是不是她的?!之后,公诉人就不了了之了。
经过律师质证后,公诉人的所谓“犯罪证据”基本被推翻,不应作为所谓“犯罪证据”。家属明白了真相,明白他们的亲人信仰自由,应立即无罪释放。
非法庭审在当天六点结束,当庭没有宣判。
近日获悉,这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曾秀琼被非法判五年六个月,被勒索罚款九万元;谢国芬被非法判四年六个月,被勒索罚款七万元;李利珍被非法判四年,被勒索罚款六万元;张桃凤被非法判两年,被勒索罚款三万元;刘梅芬被非法判一年缓一年半,被勒索罚款一万五千元;黄淑珍被非法判一年缓一年半,被勒索罚款一万五千元。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是合法的。中共残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已经二十五年多,期间颠倒是非善恶,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抢劫,给众多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学员曾秀琼等法轮功学员在一起学习教人按真、善、忍的做好人的《转法轮》著作,是他们的信仰的自由,对社会、对家庭和他们个人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1/17/学习《转法轮》著作-广东曾秀琼等六人被非法判刑-485095.html
2024-10-04: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
9月29日,梅县区法院对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四位律师出庭。检察官举证后,律师质证后,基本推翻,不应作为所谓犯罪证据。家属几乎都明白了信仰自由,他们应立即无罪释放。
这六名法轮功学员是曾秀琼(女,59岁)、张桃凤(女,47岁)、谢国芬(女,62岁)、李利珍(女,64岁)、黄淑珍(女,75岁)、刘梅芬(女,43岁)。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0/4/二零二四年十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83567.html
2024-09-26: 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将非法庭审六位女法轮功学员
最新消息,2024年9月29日9点30分,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将对六名女法轮功学员曾秀琼(女,59岁)、张桃凤(女,47岁)、谢国芬(女,62岁)、李利珍(女,64岁)、黄淑珍(女,75岁)、刘梅芬(女,43岁)非法开庭。检察官李冰将提起公诉。
目前,曾秀琼、张桃凤、谢国芬、李利珍四人被非法关押在城东镇的看守所。黄淑珍、刘梅芬二人仍在家,取保候审。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9/26/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83319.html#24925223936-1
2024-09-25: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将非法庭审六名法轮功学员(更新)
9月29日,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将非法庭审六名法轮功学员。
2024年9月29日9点30分,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将对六名法轮功女学员非法开庭(原定时间是9月25日),她们分别是曾秀琼、张桃凤、谢国芬、李利珍、黄淑珍、刘梅芬。公诉人为李冰。起诉书上所谓证据大意是,六人长期参加集体学法、交流,因此被绑架,后在各家抄出所谓法轮功证据。
目前,曾秀琼、张桃凤、谢国芬、李利珍四人被关押在城东镇的看守所。黄淑珍、刘梅芬二人仍在家,取保候审。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9/25/483289.html
2024-09-23: 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将非法庭审六名法轮功学员
9月25日,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将非法庭审六名法轮功学员。
2024年9月25日,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将对六名法轮功女学员非法开庭(原定时间是9月12日),她们分别是曾秀琼、张桃凤、谢国芬、李利珍、黄淑珍、刘梅芬。公诉人为李冰。起诉书上所谓证据大意是,六人长期参加集体学法、交流,因此被绑架,后在各家抄出所谓法轮功证据。
目前,曾秀琼、张桃凤、谢国芬、李利珍四人被关押在城东镇的看守所。黄淑珍、刘梅芬二人仍在家,取保候审。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9/23/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83197.html#24922223927-1
2024-08-26: 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将非法庭审六位女法轮功学员
2024年9月12号上午九点半分,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将对六名女法轮功学员曾秀琼、张桃凤、谢国芬、李利珍、黄淑珍、刘梅芬非法开庭,检察官李冰将提起公诉。目前曾秀琼、张桃凤、谢国芬、李利珍四人被关押在城东镇的看守所。黄淑珍、刘梅芬二人仍在家,取保候审。
2024年4月17日下午两点多,梅县区国保大队和程江镇派出所大约十三个警察闯入梅县区程江镇扶贵村曾秀琼家,绑架了曾秀琼、谢国芬、邹秀芬、曾喜珍、刘海雄(男)、刘碧清、范来英等七人,抢走了曾秀琼家里的法像和大法书等物品、及谢国芬带的几千元真相币。参与绑架的有梅县区国保大队的林立、邓×明、一人姓李、一人姓钟、一人姓冯。
这天下午梅县区公安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刘梅芬家和张桃凤家。在刘梅芬家绑架了在其家的何新兰,从刘梅芬家抢走大法书、打印机、电脑等物品。刘梅芬因为重病,没有被绑架。次日刘梅芬取保候审。张桃凤被从家中绑架、抢走了大法书籍、电脑和打印机、师父法像等物品。
第二天(18日)下午,范来英因为年龄超过70岁,刘碧清血压很高,所以两人被拒收,被释放了。邹秀芬、曾喜珍、刘海雄、何新兰四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于五月三日上午被释放。曾秀琼、谢国芬、张桃凤被劫往梅县区城东镇竹洋村的看守所关押至今。
黄淑珍,1949年出生,2023年12月14日,因在公交车发真相挂历,被恶意举报,被梅县区国保大队林立和程江镇派出所绑架,一天后释放。五月七日,警察逼迫黄淑珍家属将黄淑珍送到派出所,经过一天的身体检查,因血压高达210,当天被释放。次日取保候审。
李利珍是梅州籍人,常居住在珠海市香洲区,今年回梅州时曾去曾秀琼家学过法,五月十七日在珠海的家中被梅县区公安绑架并抄家,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梅县区城东看守所。
曾秀琼、谢国芬、黄淑珍、李利珍被迫害经历:
曾秀琼,女,梅县程江镇法轮功学员。2000年2月被拘留15天。2000年3月为大法到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劫持到广东省驻京办,后被梅县公安劫持回梅州,非法关押在梅县扶大看守所一个月,并被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一批。2000年5月第二次进京上访,被北京警察劫持到广东省驻京办,后被梅县警察劫持回梅县扶大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又在梅县程江镇古塘村村部被非法关押一个月,非法罚款一万元,过后只要回八千元。2000年8月被绑架到广东三水妇教所非法劳教迫害二年。2017年曾秀琼被拘留十五天。
谢国芬,2011年被非法劳教一年,2017年被非法拘留十天,2020年和2022年都受到过骚扰。
黄淑珍2019年12月4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广东省梅县区公安分局罗展雄、林立及程江派出所带领十多人闯入法轮功学员黄淑珍的住家进行抄家。后来将黄淑珍绑架到程江派出所,强行取血、剪头、强行按手印,到下午四点左右才把人放回家。
李利珍2020年10月被非法拘留五天,2023年3月被非法拘留7天;2024年5月17日被梅县区公安分局绑架并刑事拘留,6月被批准逮捕。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8/26/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81236.html#24825221424-1
2024-08-24:广东梅州市六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广东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六位法轮功学员曾秀琼、谢国芬、张桃凤、李利珍、刘梅芬、王淑珍,被绑架、关押构陷三、四个月,据悉,梅县区法院欲于九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半非法庭审他们。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下午两点多,梅州市梅县区国保大队和程江镇派出所大约十三个警察闯入梅县区程江镇扶贵村曾秀琼家,绑架了曾秀琼和在其家的七位法轮功学员,他们是谢国芬、邹秀芬、曾喜珍、刘海雄(男)、刘碧清、范来英、何新兰,抢走了曾秀琼家里的法像和大法书、谢国芬带的几千真相币,也抢走每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家里的钥匙。参与绑架的有梅县区国保大队的林立、邓×明、一人姓李、一人姓钟、一人姓冯。
随后,这伙人去法轮功学员张桃凤家和刘梅芬家抄家。刘梅芬被抢走电脑和大法书,但因为重病(癌症),人没有被绑架。张桃凤被抢走电脑和打印机、师父法像,并被绑架。
第二天(十八日)下午,范来英因为年龄超过70岁,刘碧清血压很高,所以两人被拒收,被释放了。邹秀芬、曾喜珍、刘海雄、何新兰四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于五月三日上午被释放。
曾秀琼、谢国芬、张桃凤被劫往梅县区城东镇竹洋村的看守所,情况待查。
李利珍是梅州籍人,常居住在珠海市(在珠海时曾被当地不法之徒绑架、拘留),偶尔回梅州时会去曾秀琼家学法,她于五月中旬在梅州遭绑架,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梅县区城东看守所。
梅州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下辖一市两区五县:兴宁市、梅江区、梅县区、蕉岭县、五华县、大埔县、平远县、丰顺县。根据明慧网已公开发表的迫害情况报道的不完全统计,从二零一三年~二零二三年,梅州市法轮功学员中有60人被非法判刑;有5人被拘留后劫入洗脑班;有45人次被非法拘留(不含判刑洗脑班等);有49人次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被绑架后释放(未拘留);有78人次法轮功学员被骚扰(未绑架)。这十一年来,合计有238人次的梅州市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受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8/24/广东梅州市六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481175.html
2011-05-22: 九、李丽珍、杨英芳、熊会文等“犹大”。据了解,梅州市洗脑班于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底解体后,为虎作伥的“犹大”通通遭恶报。李丽珍患骨癌,腰部不能动了;杨英芳得了子宫癌,卧床不起;熊会文严重低血糖,走路都困难。洗脑班其他不法之徒都有不同程度的恶报在身。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5/22/广东梅州市参与迫害法轮功者遭恶报实例-241284.html
2001-01-06: 梅州部分被判劳教大法弟子名单
据内部消息:李伟雄被劳教四年。
李伟雄因复印资料(被公安拿走复印机一台、小车一辆)家里情况:父亲因脑血痊病不能自理,母亲年老病多,还有一个女儿才10多岁,爱人谢雨秋被抓去劳教一年并罚款二万元。(还没完全统计)因发放资料被抓走的刘东祥、小邹、小胡、李利珍、谢雨听等人暂时监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6/6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