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7: 发生在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地区的迫害
自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地区已有李文深(原县水务局退休干部)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明慧网已有报道),上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判刑。
其中,钳屯乡赵屯村的李文巨至今仍在狱中。他曾于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劳教。因不放弃信仰,在唐山劳教所遭酷刑折磨至生命垂危才于零三年末被释放。二零零四年四月,李文巨再遭当局绑架,被枉判四年冤狱。在被关入保定监狱期间,他的父母亲相继离世,而他没能在父母身边尽孝。家中年幼的女儿只得随母亲一起生活。前不久他再次遭受迫害,被非法判刑二年半。
焦庄村法轮功学员王桂香,是一名普通善良的农村妇女。因为不放弃信仰曾被非法劳教两次。三月二十四日,她在河北省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两年到期后,又被香河县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机构(又称防范办)、香河县公安局劫持到廊坊市洗脑班继续关押。家中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已卧病在床,企盼女儿归来。
更有上千名法轮功学员遭到罚款、非法拘留、送县洗脑班、廊坊市洗脑班迫害,被威胁、强迫写不炼功的保证书,遭受酷刑折磨等。白庙小学孟淑玲老师、刘宋镇王奎义、王家摆的张玉会(农民,被恶警勒索罚款四万元)都是典型受迫害的例子。
更为严重的是,众多的香河民众遭受着谎言的蒙蔽,不了解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迫害。
而这一切都是由中共香河县委、县公安局长期以来系统迫害造成的。其中张子来(前国保大队长)、孙艳东和焦国强(二人为前“六一零”主任)、恶警王修海,现任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都是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责任人。在这里,奉劝那些迫害者,赶快停止作恶,退出邪党,善待大法弟子,给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也希望全体香河民众都能了解迫害的真相,明白法轮大法好!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7/221701.html
2005-10-04: 河北香河公安勒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江氏集团及中共在中国大陆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中采用了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邪恶政策。河北香河县安平镇王家摆村农民张玉会被不法之徒非法抓捕,家人遭勒索,为凑够4万元钱的大额非法勒索四处拆借,结果张玉会还是在2005年5月份被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告知:“4万元钱被没收了,一分不退”。这些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实实在在的迫害。
2004年3月8日,香河县公安局政保科和610办公室以国家两会召开为由,对他们认为的所谓的“重点人物”进行骚扰。傍晚时分,他们到香河县工商局家属楼张顺、闫凤霞夫妇家。张顺原香河县工商局职工,因学法轮功受迫害被辞退、劳教。妻子闫凤霞是香河县工业局职工,因炼法轮功,曾多次被抓进看守所,被非法劳教。夫妇二人因多次被迫害,所以这次不给他们开门。第二天,香河县公安局政保科和610办公室竟找来路边修锁匠,命令他把张顺家的门撬开。这样夫妇二人又被绑架。据说当时还有人还对此录了像。
在张顺、闫凤霞被绑架后的几个月,公安局政保科又先后绑架了闫云霞(香河县淑阳镇农民)、孟淑玲(香河县淑阳镇白庙小学教师)、安淑琴(香河县下岗职工)、李文深(香河县香河县水利局退休职工)、王建明(香河县中医院职工)、张玉会(香河县安平镇王家摆村农民)、张宪(原香河县公安局民警,因学法轮功被辞退,后到香河县县城街道办事处)、曹金娥(香河县安平镇扁城村人)等数人。
公安局政保科和610办公室对这些人分别以取保候审、送廊坊市“洗脑班”的名目收钱,数额分别为:
张顺5千元;
孟淑玲1万元,5千取保,后又非法没收;5千去向不明;
安淑琴1万元,5千取保,后又非法没收;5千去向不明。
李文深1万元,1万取保,后又非法没收;
王建明5千元,5千取保,后又非法没收;
张玉会4万元,4万取保,后又非法没收。
张宪7千元,5千取保,后又非法没收;2千未给任何收据;
曹金娥(被非法劳教)等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4/111728.html
2005-08-19: 我的朋友张玉会,男,现年38岁,河北省香河县安平镇王家摆村农民。从小好武,曾学习“通背拳”多年,也曾作过一些不好的事。95年他接触到法轮功,开始按书上所讲的“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归正自己,逐渐做一个好人。
1999年7月20日开始,法轮功受到迫害,张玉会也多次受到骚扰、威胁,特别逢有大型会议、节假日、和所谓敏感日更不能幸免,没办法被逼离家出走。
2004年4月7日张玉会被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抓进看守所迫害,先在看守所刑事拘留一个月,后来被送到廊坊市“洗脑班”。在他被抓后,家人受到威胁,被要求拿6万元钱赎人。经多方活动,后来降到4万元取保候审。
张玉会本是一个农民,几年的迫害已经让家里异常困难,只有妻子、儿子相依为命。为凑够4万元钱的非法巨额勒索款项,张玉会家人四处拆借,终于勉强凑上,并希望这钱最后会被归还。
经过数十天的迫害后,张玉会被放回家。在其后的一年中,他四处打工,挣钱还账,经济压力非常重。2005年5月,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告知张玉会:“钱被没收了,一分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