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1-12: 发生在长春火车站的一幕
王华(化名),女,45岁,家住黑龙江某厂,于2000年12月23日因散发法轮大法宣传资料,被公安机关拘留审查,在审查期间惨遭毒打和迫害。
下面是王华口述她遭受毒打、迫害的事实经过:
我是2000年12月23日晚半夜被公安派出所审查,据说是富裕县公安局来的两名干警,名叫陈良军、张英。我自从被他们抓去后,过一段时间遭一次毒打,他们开始用手打我的脸,用拳头打我的前胸。后来,他们把书卷成卷,往我的脸上抽打很长时间,嘴里还不停地骂着难以启齿的脏话,把我的脸打得红肿,眼睛充血,视线不清。它们拿书往我的身上抽打,我的两只胳膊被打得抬不起来,多处青紫。接着它们又变本加厉,用卷成卷的书放在我的前胸,用拳头猛击书,说这样能打成内伤,我真的感到胸内剧烈疼痛。紧接着还往我的颈部、淋巴结处猛打,使我呼吸困难。他们真是用尽了心机。打完了我的上身,又把我打坐下,把腿分开,陈良军穿着皮鞋,用最流氓的手段往我大腿根内侧,猛踢猛踩,我疼得死去活来,他们还不肯罢休,直到踩够为止,我的两胯骨被掰得象变了位一样,超前来了月经。半天站不起来,每走一步都很艰难。他们又想出了更恶狠的招数折磨我,在我冷不防的情况下,两位恶警用手使劲在我的腋窝处猛劲掐,他们好像还不解恨,又把手伸向我的乳房猛击,然后把我的鞋脱掉,用皮带猛抽,脚肿得不敢着地。我被打得遍体鳞伤,心灵也受到从未有过的创伤。我做梦也想不到,人民警察怎么会对人民这么狠毒,我究竟错在那里?我宣传法轮大法材料,是让更多的人了解法轮大法好。让更多的人来做更好的人,怎么会遭受如此的残酷折磨。尽管如此,我还是忍着剧痛,坚持到他们审完我,时间长达12小时。当回到监号里,这一夜,恍恍惚惚,闭上眼睛就做恶梦,无法安睡。这是我有生以来从未有过的心灵创伤,这是对我人格的侮辱。为此,我从内心深处呼吁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认真处理这一事件,严惩打人凶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6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