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20: 武汉市东西湖区聂学兰被迫害事实
聂学兰,女,41岁,原东西湖棉纺厂(现已倒闭)职工。2001年元月份她去北京讲述法轮功遭迫害得真相,就被警察强行绑架到警车上,送到北京前门派出所。她和一些大法学员关在一起,连上厕所都不许。到了晚上警察又用警车把学员分别转到北京郊区昌平派出所,进行各种审讯。她被剥去外衣,铐在雪地里的树上冻了几小时。之后再被关進屋内进行审讯。
两天后,聂学兰被当地公安接回,直接送到武汉市东西湖二支沟第二妇教所拘留。拘留期间,每天被迫在里面干十几个小时的活,做555等小电池、剥洋葱等(洋葱都是送往东西湖附近的方便面厂里)。出去后还被迫交纳生活用品费300元。
15 天后由棉纺厂党办工作人员汤良德、派出所人员赵世业接回棉纺厂,继续关押迫害。关押期间,一人一室,另派其他人员陪同,形影不离,关小房,不许家人探望,一直被关了8个半月才回家。关押期间生活费每天10元,一共扣去她的现金2600元。关押期间,厂党办的汤良德和当时的610主任李登春每天都在监督着她。
回家后,居委会经常派人上门骚扰她的生活。2003年6月初,东西湖祁家山居委会黄文芳等人又上门要她写“保证”,她不写,他们又找到她丈夫要她丈夫替她写,她丈夫说:她的事,我怎么能代替她写?几天后,祁家山警区人员刘少安等人拿着一大串铜钩上门,要她开门,她不开,他们准备用万能钥匙打门。一个浑身酒气的警察威胁她说,不开门后果会怎么怎么样。她打开门后,五、六警察進来,要她到三店洗脑班去“学习”。聂学兰不配合,他们几个人就動手把她从六楼抬下塞到警车里。当时是下午6、7点钟左右,楼下有许多群众围观,聂学兰大喊:炼法轮功无罪,炼法轮功没错。群众都看在眼里。这些人自知做的不合法律,自我解嘲说:拿共产党给的钱,就替共产党做事。
聂学兰被绑架到三店“学习班”,由建设局陈又兰、统计局汪红、吴南社区宋春香三人陪同住一间房,包括夜间上厕所都跟着,里外设几道门。这哪里是学习班!在非法关押期间,被罚站,不许睡觉,两人一班轮班审讯她,问她和哪些人来往,并说不写“三书”就不许睡觉,要一直罚站,站到写了为止。
洗脑班主要负责人有原610主任钱昌来、田秀芝、肖国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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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15: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数名大法弟子(现已知道姓名的有聂学兰、魏六珍、李仙桃三人),被当地610歹徒于2003年6月9日下午,非法抄家并绑架至东西湖洗脑班(位于东西湖区三店农场百花小学隔壁)。
洗脑班的一女工作人员的手机号码:13545086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