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2: 广东佛山盐步法轮功学员何四凤被绑架到洗脑班
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早上,广东佛山南海区大沥镇盐步、黄岐、北村、大沥等恶警地伙同所在地居委及村长共十多个人,闯入法轮功学员何四凤的租屋,绑架何四凤,家人问及原因时,恶警伪善骗何的家人说没事,只是找她聊聊天罢了,而后又说这是上头的意思,因她搞法轮功活动,将她送去什么改教基地,让她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恶警又问及家庭其他成员,意图设法加害。还恐吓家人说,其实以后嘛,有事没事我们都会来坐坐,和你们谈谈心的。
何四凤曾数次被绑架。何四凤的丈夫体弱多病需要人照顾。何的奶奶因恶人的不时骚扰忧虑离世,何的儿子因不堪邪党压力已离开家庭,女儿们在外打工,而恶警们还不肯罢休,不听何的苦心劝告,继续昧着良心找着借口日复一日的迫害着这个善良的家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1/二零一二年六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二)-258365.html
2008-03-18: 广东佛山市何四凤及女儿遭受的迫害
2006年12月5日,法轮功学员何四凤独自在当地的溪头村挨家发完真相资料后,推着自行车出村时,被附近的几个恶警无故强行拦住,并要看何的手袋。何四凤不从,恶警马上叫来警车后,由两恶警将何强行抬上车,非法关进当地派出所,并马上入何家非法“搜查”,最后以搜到49张真相资料为由,当天将何四凤转到罗村看守所。
何四凤当时没配合他们的提问,并要求无罪释放。恶警不顾何四凤家中有老弱多病的家人需要何照顾,几个恶警就一起强行将她“抬”上警车。留下一个体弱的老太太在家,很少得到人照料。
何四凤被送到看守所后的一个月,看守所欺骗何四凤,让何四凤签“释放条”,小学文化的何四凤不知里面写了什么,签了字,结果,2007年1月15日,何四凤被送到三水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实行全封闭式的洗脑。
三水女子劳教所强迫何四凤放弃修炼,安排了两个吸毒犯当包夹。以给两名吸毒犯减期为利诱,与何四凤共住一室,日夜形影不离的轮番看守何四凤,并要她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相关“四书”、背监规和六禁令、做监操等。何四凤不从。犯人就要何罚站“军姿”、在大冷天不给热水洗澡,而且不许家人与何会见。还将师父的名字贴在或扔到最污秽的地方,并用最不堪入耳的脏言来大骂师父和大法。直到何四凤屈从为止,年迈的何四凤被迫从早到晚不停的站着,约七天左右。除了正常吃饭外,从早上8:00-晚上12:00左右。如果态度不合他们的要求,扬言还要延长到半夜2-3点左右。在既感到无所适从,又怕家人担心之下,何四凤只得违心的写了“四书”。
后来,何四凤认识到自己这样做是错的,就马上在劳教所中写了严正声明,声明曾违心写下的“四书”和错误言行作废,并不配合邪恶的一切所谓规矩(无论吃喝拉撒都要打报告,每天都要交所谓的洗脑作业及总结等等),所里的恶警就因此给何四凤加了一个月零二天的期。
在2008年3月6日,何四凤才能得以回家(而所方给何入户口的证明上写着何因期满而释放)。与此同时,何四凤也得知所中的一名年轻的法轮功学员不配合邪恶的要求,被毒打。
在何四凤被非法关押的期间,恶警没放弃对何四凤的家人特别是何四凤的大女儿(黄静贤)(之前走过弯路,后来发表了严正声明重新修炼法轮功)的迫害,不时以执行计生工作为借口,到黄静贤的娘家及婆家实行骚扰与恐吓,并大声扬言何四凤因为搞法轮功“活动”得到这样的下场,要家人从此要小心留意,不能出现类似情况云云。当何四凤的大女儿问他们,具体究竟因何事要这般做法?他们就以搞法轮功“活动”笼统支吾应付,逃避实情。
此外,恶警还再三询问何的家人具体的工作情况,生活及工作的地点,以及日常生活的具体情况,企图作更进一步的迫害,还派专人长时间跟踪监控黄静贤的一切情况,对何家的通讯监控更不在话下。(特别是在十七大召开的前期)更在何家附近一带虚张声势,街头巷尾派人轮流监控,弄得邻居们人心惶惶。
在何获释前即三月四号,恶警伙同当地610人员(共5人)再来到何四凤家,通知何将在6号获释,并扬言就算何四凤在获释回家后,还得经过他们所谓的“监护期”,而且他们还会不时上门,要何四凤的家人配合他们的“转化”迫害,并关注何四凤的“思想状态”,并恫吓只要他们发现何再做任何法轮功“活动”,就会马上将何四凤送回劳教所。
事实上,到现时为止,恶警都有对何四凤家的各方面(包括工作)盯梢、监控及暗中跟踪等迫害,使何家的生活陷入困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18/174575.html
2007-04-16: 广东佛山市公安、“六一零”迫害大法弟子事实
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六一零”系统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大法学员以来,卖力跟随江氏流氓集团利用各种手段迫害大法学员。他们肆意践踏人权,对大法学员进行绑架、拘留、刑拘、劳教、判刑。迫害严重时期恶警竟在街上随便把人抓到派出所,是炼法轮功的就罚款一千元,没钱的就送到洗脑班。恶警、邪恶们甚至为得到奖金、为保职位,不分黑白的跟踪大法弟子。八年来佛山市公安、“六一零”系统干了不少伤天害理的恶事,罪行累累。
以下所述,只是部份大法弟子遭受广东省佛山市公安、 “六一零”系统迫害的部份事实。
1、黄振宙,22岁,福建省霞浦人,原是半聋哑残疾人(有残疾证),修炼大法后在佛山市打工。2000年11月24日,在佛山市大街上发真相资料被恶人非法抓走,刑事拘留,不让探视。直到2001年1月9日家属才知道他已被送往广东省三水市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家属去探视,不让会见。
黄振宙曾于1999年9月去北京上访,在驻京办非法关押4天后送回福建省霞浦非法关押。后被其父保出,并交纳了3200元。
2、何斌彦,广东省佛山市九江医院大法弟子,于2002年9月8日偕同妻子罗佩贤(未修炼)到湛江派发真相光盘时被绑架,非法关押于湛江看守所。家中只留下一个刚满一岁的孩子,全靠亲友照顾。罗佩贤所在佛山的会计师事务所得知情况后做了大量工作,希望能营救其出狱,却遭到了佛山“610”恶徒们的阻挠恐吓。恶徒们不但威逼该所领导写下保证书,还勒索巨额款项。
3、何四凤,女,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人。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五日早上,在当地(盐步)发真相资料时,被恶警绑架到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后被非法关押在三水劳教所。何四凤在十二月五日的那张“拘捕通知”上连经办人签名都没有,但恶警要她家人签了名,后盖了执法单位的章。
何四凤曾在二零零一年被绑架到广东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其丈夫(未修炼)据理力争多次要人,被当时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河西派出所所长白启华(现已调到邵边)编造谎言材料,说他是当地法轮功学员的“头目”,不时到家骚扰、抄书等。
迫害直接责任人:
白启华,原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河西派出所所长(现已调到邵边)。
4、曾洁容,女, 60多岁,广东佛山大法弟子,2004年7月19日,被当地多名恶警从家里被绑架到洗脑班。
5、萧琼秀,女, 50多岁,广东佛山大法弟子,2004年7月19日,被当地多名恶警从家里被绑架到洗脑班。
6、梁锦佳,男,佛山某公司装修工人,于2004年7月19日在工作场地,被佛山市恶警绑架到洗脑班。
7、蔡彩影,女,佛山市大法弟子,2004年4月初在佛山高明发真相资料时,被佛山610恶警绑架到佛山看守所,并被判三年以上劳改,关押到广州女子监狱。蔡彩影曾在2000年至2002年间,被佛山恶警绑架到三水妇教所非法劳教。
8、邓彩娟,女,33岁,居住在佛山市南海东升新村16号,于2004年4月8日晚上十点左右,被佛山市610大队长黎文辉、副队长郑标等,十多名恶警强行绑架,非法关押在佛山看守所。邓彩娟曾于2000年7月前后被非法劳教。
迫害直接责任人:黎文辉,610大队长,手机:13902849742
郑标, 副队长,单位电话:0757-82284782 0757-82306082 0757-8236083
9、陈四桂,女,2004年7月25日,由于粘贴大法真相小标语被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公安分局的恶警抓走,并被非法抄家,抄走了所有的大法资料和电脑主机。陈四桂曾于2000年進京上访,被抓去非法劳教一年。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公安分局的电话:
0757-25599000(总机), 0757-25592009(分机)专门负责人:黄某
10、薛原,女,佛山大法弟子,被佛山恶警劫持到广东三水女子劳教所劳教。其妹薛劲松,被绑架至广东三水政法学校迫害。
11、蒋良燕,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和顺人,女,68岁。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上的各种疾病全部消失,精神饱满,她与人讲大法的神奇以及大法的真相,被恶警知道后,把她从家里绑架到看守所。
迫害直接责任人:
佛山市南海区迫害法轮功610办公室负责人:
邓国雄,手机:13809223582
陈科办,办公电话:0757-83382955
王女士,手机:13702754106
郭国营,副主任,办公电话:0757-2277281,0757-2268221,手机:13823809868
12、李继常,广东佛山市南海大法弟子,于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被国保大队长郑标、彭小红等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在禅城区公安分局。李继常年迈的父母(85岁)看到修炼法轮功后处处为别人着想、很孝顺的好儿子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被绑架。无处伸冤,只好每天去要人。
迫害直接责任人: 国保大队长郑标、彭小红等恶警,单位电话:0757-82284782 0757-82306082 0757-8236083
13、巫日峰,广东南海大法弟子,2004年下半年,被恶警绑架,被第二次非法劳教,再次关押在三水劳教所迫害。巫日峰曾在2000年7月被判劳教1年。在三水劳教所时,巫日峰曾经被恶警范清平用电棍电过。期满后又被延期半年,直到2002年农历年前才被释放。释放后又被关押1个月看守所。
14、徐妙燕,2004年6月17日,被广东佛山南海区官窑公安分局绑架,并进行非法抄家。
迫害直接责任人: 吴家联,官窑公安分局负责人,手机:13702985018
佛山市南海区迫害法轮功610办公室负责人:
邓国雄,手机:13809223582
陈科办,办公电话:0757-83382955
王女士,手机:13702754106
郭国营,副主任,办公电话:0757-2277281,0757-2268221,手机:13823809868
15、陈海班,于2005年7月26日7时30分左右,在广东佛山南海区桂城东二市场买菜时,被南海区公安局恶警、610绑架,
迫害直接责任人:
佛山市南海区迫害法轮功610办公室负责人:
李样欢(女),电话:13702651133 ,610办电话: 0757-86289885
叶炳坤,电话:13928611599,单位电话:0757-86286256
邓国雄,手机:13809223582
陈科办,0757-83382955
钟丽仪:13802466883,办公室电话: 0757-86336371
王某(女),手机:13702754106
16、董冰等三人,佛山市禅城区大法弟子,2005年11月4日上午,遭恶警绑架至洗脑班进行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6/152873.html
2007-02-17: 广东省佛山市大法弟子何四凤仍被非法劳教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大法弟子何四凤(女)是九九年迫害前得法的老学员,在二零零一年时,在三水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其丈夫(不修炼)据理力争多次要人,被当时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河西派出所长白启华(现已调到邵边,是否还参与迫害法轮功不详)编造谎言材料,说他是当地法轮功学员的“头目”,不时到家骚扰、抄书等。
何四凤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五日早上,在当地(盐步)发真相资料时,被恶警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三水劳教所。何四凤在十二月五日的那张“拘捕通知”上连经办人签名都没有,但恶警要她家人签了名,后盖了执法单位的章。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17/149194.html
2006-12-31: 广东佛山市迫害大法弟子的一些机关单位的资料
大法弟子何四凤,女,住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河西,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五日早上,在当地(盐步河西)发资料,被当地的恶警绑架。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31/145856.html
2006-12-10: 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何四凤被非法抓走
何四凤,女,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人。曾在二零零一年的时候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劳教所是:广东三水劳教所。
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五日早上,何四凤在当地(盐步 河西)发资料,被当地的恶警抓走。邪恶当局通知何四凤的家属,以其“涉嫌利用×××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现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
何四凤家属因之前被威胁和迫害过,心有余悸,对营救亲人没信心。请附近的同修正念支持,请附近有条件的同修以及海外同修帮忙讲真相和营救。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10/144341.html
2001-01-13: 广东省南海市学员受迫害情况
桂城:
陈向阳,因修炼法轮功,在去年八月间,其妻刚刚住院临产,就被拉走,无故送三水劳教三年;
陈海班,女,50多岁,被判时间不详,
彭妙珊,女,25岁左右,被判时间不详。
里水区:
彭妙珊,里水区人,视力不佳,修炼法轮功,去年7月间被抓到看守所关押1个月后回家监视居住,不到几天又被抓去劳教1年;现在他的眼睛基本看不见东西;
黄岐区:
张法东,因炼法轮功被抓去劳教1年,其家庭经济来源一下子断了,公安在抄家时竟把其妻向别人借的三千元生活费偷走,向市公安局投诉不予理采;
陈苒,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被关押,被判劳教。其中一次竟然是凌晨3点多钟在家睡觉的时候被诬蔑"参加'会道门'邪教组织、阻碍法律实施并涉嫌杀人"而抓到看守所刑拘1个月,刚好陈苒有两个同学在她家留宿也一起被带走,并威吓她们所在地公安:不判她们劳教就告倒他们。后被判劳教。
钟秀琼,在家时被公安骗去谈话后不放人,送去劳教2年;
吴燕珍,因坚修大法而被在家骗走,并被带到三水劳教两年。丈夫在香港,家里只有一个才12岁的小女儿无人照看;
韦俊航,男,27岁,被判3年劳教。
盐步区:
霍婉红,在乘火车时被抓,污蔑她是有上北京扰乱治安秩序的动机,被关押到看守所拘留1个月,更无耻的是回家以后,在家被公安骗去谈话,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就被送到三水劳教两年;
何四凤,女,40多岁,被判劳教1年。
大涌区:
巫俊峰,男,28岁左右,被判劳教2年,在劳教所每天被2条电棍电,现全身发黑,但很坚定,仍未写"保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3/6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