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15: 刘宏光,男,31岁,湖北省广水市自来水公司职工,曾患乙肝,于1997年2月修炼法轮功,身体得到了痊愈。为了证实“法轮大法好”,他于2000年10月到北京上访,呼吁停止对法轮大法及其修炼者的迫害,不料被天安门恶警暴打,之后被广水市610、公安局的邪恶之徒曹超群、刘学俭、毛建华强行带回,被应山东城派出所恶警苏兴明等人毒打、刑讯逼供,随身带的钱财被洗劫一空。在广水市看守所关押的6个多月里,他忍受了冰雪寒风刺骨、扒光衣服的屈辱,忍受了棍棒竹条抽打,遍体鳞伤的痛苦折磨,加上看守所极其艰苦的生活,使他身体极其虚弱,几度晕倒,在这种情况下,广水市公安机关仍然勒索他家一万三千元罚金、看守所勒索生活费400元方才放人。
2001年5.1前夕,广水市不法官员害怕大法弟子正义合法上访,唆使东城派出所8个恶警再次擅闯他家,将刘宏光按倒在地毒打半个多小时,然后将他绑架至派出所,将他多次凌辱暴打,致使他在看守所不能进食达一个星期之久。这次他被非法关押3个多月。
2002年元旦,刘宏光因讲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真象,再次无辜被抓,一辆价值7000多元的摩托车被非法没收,在看守所他绝食16天,被看守所恶警付晓东、李均安、李丛华等人多次强行撬嘴灌食,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在面临有可能传染的情况下,广水公安不但不给治疗,还想乘机敲诈2万元作为放人条件,因他家里钱财早被榨空,邪恶未达到目的,就更加丧心病狂地将刘宏光非法强行判处劳教两年。刘宏光现在湖北沙洋劳教所遭受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