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9-02:谁正谁邪自有公论
自5月10日以来,临沂市举办了一批转化班,有的学员从单位被拖走,有的在家中不明不白的被叫走。时至今日将近4个月的时间,学员们遭到各种形式的迫害——经济制裁、开除党籍、停职、停发生活费等。近4个月来,有的功友不但没有生活费,还被迫交了上万元钱。如:卫生局学习班上的孙运娟、李修梅两位功友,从单位、家中北拖走后,关进了“沂州宾馆”24小时封闭,每天要交250元的费用供给“帮教人员”吃住,随后二位功友被送进了“拘留所”,又从拘留所被送进了市委党校“转化班”,目前仍被完全封闭在宾馆内。全体被关押的学员因自由受限制,经济拮据,几天没有吃饭,反而被指控对抗上级,逼迫每人写检讨书,现在还有4人仍被关押。
徐芬功友自5月10号以来,先在物资局招待所“学习”,后被送进市委党校,已近4个月,被完全封闭达50多天,至今仍被关押,且所有费用自理。
水利安装公司的李爱玲从未上访过,在家中被叫到办公室,也关在党校“转化班”,长达3个月之久。水利安装公司小宋,因拒不写“悔过书”被送进了一个精神病院,按精神病人治疗。
杨丽芬功友,因不写“悔过书”,被送进了拘留所,因没钱吃饭,整个拘留期间16天没吃一顿饭,双腿浮肿厉害,被送进医院,幸免再次进“转化班”。
红日化工集团的董晋,因不写“揭批材料”,自5月10日至今已达4个月之久,在这期间遭受过警棍、军训的残酷迫害,至今还在党校关押,每天遭受体罚的折磨。
运输公司王鲁预关押3个月之久,绝食后释放。
善良的人们,面对众多发生在你们身边的同胞们,善良的群众被折磨得妻离子散,生活没有着落,人身自由受到严重侵犯,你的良心不为之所动吗?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在今天的法制社会里,处处讲法律,处处讲人权、自由,宪法第38、38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请看这些无视法律尊严的、践踏人权的行为,不禁令人们深思:天理何在?正念何在?大法弟子都是善良的群众,在世间无非是要有一个好的身体,有一个返本归真的愿望,何罪之有?李老师何罪之有?大法何罪之有?天理昭昭,善恶终有报,正邪自有天作证。
临沂大法弟子2000年8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9/2/2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