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29: 2000年12月底,我们三姐妹带着一个小孩一起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前被警察抓上车,拉到离北京很远的昌平县关了起来,暴徒拷问我们的地址、姓名,我们都不说,但是警察从小孩的口中骗出了我们的地址。随后我们就被押回了彭州,元月3日被送回隆丰镇公社非法关押了7天。在此期间,邪恶之徒们采用各种刑罚,妄图让我说出资料来源,最终未能得逞,它们就将叶兴平送回了浙江;元月9日将我送入彭州市看守所,刑拘38天后非法判我一年劳教,送往罪恶的资中楠木寺。在刑满前两月,由于执着,听信了邪恶之徒的谎言写了保证书,以为骗过后早出去好加倍干好洪法工作。回来后,通过对师父新经文的学习,才知道已铸成大错,给法造成了损失,给自己的修炼留下了污点,对不起恩师的慈悲苦度。现严正声明所谓的保证书作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9/274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