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31:佟桂珍,女,67岁,家住黑龙江省勃利县长兴村,早年患心脏病及多种疾病,不能参加正常的家务劳动。从1995年得法修炼法轮功后,身体恢复健康,心脏及其他疾病全部都好了,也能参加劳动了。自从1999年7月20日恶党迫害法轮功开始,长兴乡公安派出所警察丛玉明(借用人员)、胡海波经常到佟桂珍家骚扰迫害,他们半夜跳杖子敲打门窗,将她惊醒。因为多次半夜受到惊吓,致使佟桂珍心脏病复发,求医无效,于2002年含冤去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31/1074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