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06: 长林子劳教所新任恶警所长施压加重迫害
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是邪恶中共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窝和基地之一。长期以来,大法弟子在那里遭受非人的折磨。特别是2008年12月新来的所长郑云峰更无人性。他上任后以“整顿”为名,给所有狱警施压,让他们加重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从那以后,奴工式的劳动时间延长了,从早上6点一直干到晚8点,完不成他们规定的定额或不干活的,就按所谓“抗拒改造”加期处理;不许大法弟子随便说话;不许走动;规定去厕所时间,否则不许上厕所,有尿只能往瓶子里便;用普教犯人管理大法弟子,骂声不断。
伙食很差,而且造假:食谱上写每顿饭两个菜,实际上只有一个汤,特别一有人来检查,就安排普教替他们说假话,说什么伙食好,一个礼拜洗一次澡等等。
现在被非法关押在该劳教所遭受迫害的有十名大法弟子:哈尔滨的孙开青、李立壮、张雨、郝明伟;五常市的刘芳;巴彦县的姜志;方正县的于连和;双城市的王立辉;滨县的郭海成;肇源县的常国富。
12月18日早晨,大法弟子于连和在炼功时被恶警孙明刚用手拧耳朵,用脚踢大腿。恶警为了制造对大法、大法弟子的仇恨,有炼功的就把所有的包夹招来陪坐,把其他普教都吵醒。为此所有的大法弟子集体绝食抗议。对此,劳教所的恶警不但不悔改,反而加重迫害。20日早上,4队队长郝微命令大法弟子到操场扫雪,大法弟子衣着单薄,不配合,他就指挥手下恶警及普教把于连和、刘芳二人绑在凳子上,用胶布封住嘴,其余大法弟子都逼到操场上冻着。扫完雪回到教室后,于连和跟管教发生争执,管教就把他带到别处,由普教徐彦波打骂,脸被打出了包。之后于连和和孙开青被拉到一队关进小号。李立壮找他们讲理,他们不但不听,反而把他也关进小号。
在此之前8月份,双城大法弟子董连太被上酷刑坐铁椅子,并遭强行灌食,食物灌到肺里去了。恶警马上就以保外就医名义送走了人。回家只八天时间,董连太腹腔内高烧、疼痛难忍的情况下含冤离开人世。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9/1/6/193048.html
2008-06-02: 巴彦县恶警以“奥运”为借口迫害大法学员姜志
2008年5月6日,黑龙江省巴彦县富江乡法轮功学员姜志在去县城回家的路上,被巴彦县富江乡派出所几名恶警绑架到富江派出所,之后又被劫持到巴彦县拘留所。
原因是巴彦县富江乡派出所院里有一份大法真相资料,所长刘彦洪就认为是姜志送的,要开“奥运”了,怕法轮功学员上北京,为了保他的官,就在姜志路过富江派出所门口时绑架了姜志。
48岁的姜志是位老老实实的农民。修炼大法前,身患多种疾病,每年的收入绝大多数花在治病上,生活很困难;修炼大法后,姜志所有的病都好了,生活也宽裕了。
1999年7月,邪恶的中共江氏集团开始全国范围的迫害法轮功,2000年5月,姜志以一个大法弟子纯朴善良之心去北京为大法和师父说公道话,结果被巴彦县的恶警绑架回巴彦看守所关押,后来被恶警陆宽(已死)劳教一年,送到黑龙江省尚志市一面坡劳教所迫害,后来转到绥化劳教所迫害。
姜志是富江乡公认的好人。他住的屯子到公路有一段500左右的土路,冬天下大雪积雪,就出入很困难。每到这时姜志一个人就义务清雪,雪大时得干好几天。春夏秋时节,姜志义务平整这段路,因为乡里和村里都不管,屯里人把这段路叫“大法路”。
姜志多年来还义务为附近贫困百姓修鞋、磨剪子,有时收钱也凭人赏,因此深受当地人的称赞。在家里,姜志的母亲80多岁,双目失明,姜志的孝心更是有名的。
就是这样的好人,巴彦县富江乡派出所的恶警刘彦洪以“奥运”为借口,2008年5月3日,趁姜志从城里回家路过乡派出所之时将他绑架,并伙同巴彦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军去姜志家抄家,后把姜志送进巴彦县拘留所关押。
家人多方营救,姜志双目失明的80多岁的老母,也到派出所和公安局要儿子。恶警置人性、良知、道德于不顾,巴彦县公安局的政委张维久、国保大队大队长李文军、副大队长李军、县610办公室的主任张志民、富江乡派出所所长刘彦洪只十几天的时间就匆匆把姜志秘密劳教一年,没有通知家属就偷着把姜志送进哈尔滨万家劳教所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2/179556.html
2008-05-10: 关于黑龙江省巴彦县富江乡法轮功学员姜志被迫害的补充
巴彦县富江乡派出所院里有一份真相资料,所长刘彦洪就认为是姜志送的,要开“奥运”了,又怕法轮功学员上北京,为了保他的官,就在姜志路过富江派出所门口时绑架了姜志。
刘彦洪电话:0451-57566110(办)0451-57525163(宅)13936357123(手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10/178160.html
2000-12-01: 黑龙江省巴彦县编造黑材料加害狱中法轮功学员
2000年7月份,黑龙江省巴彦县公安局编造黑材料,将关在狱中的二、三十名法轮功学员上报劳动教养。
8月初,对其中的9人下达了劳动教养通知书,劳动教养均为一年,上报材料为三年。这9人分别是:孙茂俭(巴彦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高福志(司机)、姜志(农民)、张庆武(个体户)、张金保(农民)、张秀茹(无业)、高淑霞(巴彦县职教中心教师)、费梦琳(巴彦县第三中学教师)、刘淑华(农民),其中费梦琳由于体弱被取保候审,其余8人分两批被送走。第一批是三名法轮功女学员:张秀茹、高淑霞、刘淑华,她们在接到通知书的第二天被送到哈尔滨市郊区的万家劳教所。巴彦县原计划是将劳动教养的8名法轮功学员在下通知书的第二天一同送走,但由于有其他劳动教养人员,加之所雇车辆太小,五名被判劳动教养的男法轮功修者未能一同送走。这样,经过停留几天之后,又将五名男法轮功修炼者送往尚志市一面坡劳教所。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行为是在秘密中进行,并没有通知家属和所在单位,当有的家属后来得知此消息后,到县公安局询问送往地点时,公安局居然不予回答。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2/1/29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