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5: 山东省潍坊市符烟山派出所警察骚扰法轮功学员
4月26日,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望留街办和符烟山派出所一警察着便衣,由村干部领着到大柳树南村法轮功学员潘爱玲家骚扰,并强行录像。
5月2日,符烟山派出所警察又闯到柴家村法轮功学员吴成喜家照像、要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码。警察还闯到法轮功学员王仙家骚扰,因王仙没在家作罢。
5月3日上午,王仙到派出所办身份证,派出所不给办理,随后到王仙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并强行录像。只有《转法轮》和播放器被王仙抢回。
符烟山派出所警察还闯到刘家庄子村、潘家村、邓家村、三甲村、玄家村等村骚扰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15/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48196.html#1751511359-1
2000-12-22: 潍坊市潍城区七大转化点之一大柳树镇转化点滔天罪行
一年来,大柳树镇人民政府对法轮大法弟子的迫害有恃无恐,为了捞取个人的政治资本,变本加厉的从精神上、肉体上摧残,从经济上高额勒索,迫害着这些善良的百姓。现在有的大法弟子被逼的长期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
一、打人凶手主要名单:
原武装部长刘友之,政法委书记李茂亮,镇徐书记,刘峰华,刘永亮,潘学耀(计生办),斜眼子(绰号,真名不详)。
二、被打学员:孙华军,孙世超,孙明德,吴成喜,吴成收,王仙,王来贵,潘爱玲,于其高,王洪花,王玉霞,张桂月,刘汉香等等等等。
三、被罚款学员有:孙华军四万五千元;孙明德二万元;潘爱玲二万五千元;吴成收二万元;于其高二万三千元;王洪花八千元;王玉霞三千元;张桂月二千元;刘汉香二千元。
四、迫害地点:大柳树人民政府,镇司法所
五、迫害刑具、方式:皮警棍乱抽,木棍打,用皮鞋打脸,用皮鞋踩脚踝骨,让学员脱了鞋坐在地上,两腿伸直,两手伸平,用棍打、脚踹,在雪地里冻。坐在冰冷的地板砖上,一连几天不让合眼睡觉。
六、累累恶债:
1、从99年7。20以后,镇政府就对大法弟子采取了一系列“逮捕,关押,跟踪”等非法手段,更为可笑的是镇政府领导居然把大法弟子吴成收家的私人电话线扯一根到自己办公室用,话费由吴成收负担,说是窃听起来方便。
2、99年阴历12月13日,镇政府武装部刘友之等人把大法弟子孙华军、孙世超、孙明德、吴成喜、吴成收、王仙等人抓去残酷毒打,打手们逼着大法弟子赤脚坐在地上,两腿伸直,两手伸平,用一块破布蒙上眼睛,它们有的用木棍打手、头、脚踝骨,有的用皮警棍猛抽,有的用脚踩着大法弟子的脚踝骨蹂来蹂去,脚踝骨处的皮肉都蹂烂了,毒打三个多小时才停止。弟子们被打的站不起来,全身黑肿。吴成收全身上下没一处不黑的地方,连脚趾缝都是黑的。就是这样,毫无人性的打手们在第二天又接着毒打学员,旧伤未好又添新伤,痛苦的滋味简直无法形容。又逼着大法弟子们在雪地里冻,一连几天不让睡觉。
3、2000年4月,镇政府又把吴成收、王仙、王来贵等功友抓去,问还炼不炼,功友们都答"炼",打手们就关上门,闭上窗开始毒打。用的是皮警棍,当晚就打断了二根。打手们边打边骂“上边有指示,打死就丢坑里埋了,要不就泼上油烧了,对外说炼功自焚。”
4、大柳树镇残酷地迫害大法弟子,使大法弟子只好进京上访。吴成收夫妇至今无音信,有家不能回。上有76岁老人,下有12岁的孩子无人照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2/22/5779.html
2000-11-27:潍城区大柳树镇转化点
2000年1月共有20余名学员在此遭受了非人的虐待。
官庄村:学员刑新兰、于齐富夫妇等六人因修炼"法轮功",在家无故被强行抓到镇政府。"镇政府官员"用警棍没头没脸的浑身抽打;用带钉子的皮鞋底抽打脸部;用皮鞋踢……,残酷折磨了三天三夜,强行罚刑、齐夫妇2.8万元,方才放他两回家。其他学员也被迫交了不同数额的罚款才被许可回家。刑、齐夫妇因经常被骚扰10月份离家至今下落不明。
柳南村:潘爱玲与刑、齐夫妇一起遭受同样的毒打,并被迫罚款2.5万元。同村的耿贵兰被毒打三天后,被迫交了400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27/24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