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2-16:山东省文登市更多大法弟子受迫害情况
文登市宋村镇的房仲春、刘家镇的刘昌凡、的刘昌芝、邵夕荣、邵树山、姜后菊等皆因炼法轮功或上访遭受到公安人员的毒打、灌食等迫害。
宋村镇的房仲春、杜克松、徐杰、王月娥、林治管、邱立娟,侯家镇的刘昌凡、刘昌芝、邵夕荣、邵树山、姜后菊,口子镇的史永玲、米山镇的黎许芬等人因坚持炼功上访被非法、强行劳动教养。
除个别学员被判1年外,多数学员都被判三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2/16/4856.html
2000-11-14:文登市公安诱骗关押大法弟子
文登市公安局城里分局及各乡镇派出所从9月28日至10月9日用诱骗手法,说到哪里去一趟,局长或所长要了解情况为由,之后以“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罪名拘留15天,已知有20多人。全市组织了2000多人的便衣警察,只要挂名的大法弟子一个不漏,不去就强行带走。行动完后于9日晚开会,在会上王强书记凶狠地说:“宁可错抓3000也不漏一个!”并且说:“只要上北京就挑断脚筋,叫他不能走路。”
例一:徐英光,女,44岁,文登市百货大楼职工,(己下岗)在10月7日晚9点,文登市两名警察和泽头派出所两名警察,由文登市百货大楼姓范的带领翻墙入院进入徐的母亲家。因未开门,等了一宿。早上4点离去。上午10点左右由分派大队治保到徐母家要徐到大队办公室,徐不去,随后,城里分局再次闯入徐母家,要求去大队办公室,在徐的家人追问下:“为什么私闯民宅?为什么要带人走,法律根据是什么?”他们才灰溜溜地走了。第二天,就不准徐的丈夫上班,他们的手段是:谁炼法轮功,其家属就不准上班。
例二: 战淑英,女,55岁,文登市农械厂退休干部。口述如下:
“城里分局的一位李科长9月29日早领一姓姚的和另外两个青年到我家,说:“局长叫你去一趟,了解一下情况。”因知其骗人,所以不去。这些人离开。后来我下楼出门时,楼道里有七八个人追上来连拖带拉抬上车拉到城里分局置留室,又由李,丛二位科长在二楼一办公室审了两个小时,随后又被他们强行送进拘留所。这期间,我被他们用近一米多长带刺的槐树棍打,又用装了大半瓶的水瓶打。在拘留期间,丛科长领于姓警察,(这人曾在山西村用汽水瓶盖在我脸上拧了三个圈,用汽水瓶打过我,用脚踢过我。)写了些什么材料我也没看,也没签字。由于警察羞辱我,我叫看守所的同志把我送回(滞留室)去了。”
例三:黎旭芬,女,35岁,文登市呆山镇,9月28日上午在小卖部卖货,被乐山派出所骗出去拘留15天,差两天到期又莫名其妙提进了看守所里去,据说至少还得关一个月。
例四:时永玲,女,33岁,大学生,文登市高村人,在文登口子果树站工作。进京上访,9月29日口子派出所到其父母家(当时时永玲回家帮父母种小麦),29日晚饭后,被拘留15天,随后又和黎旭芬一起送入看守所。
责任单位:文登市公安局城里分局
责任人:书记王强,科长李、 丛, 警察于某某
文登市公安局泽头派出所 米山镇派出所
文登市口子派出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八三厂 邮编:255311
(山东省第一劳教所) 总机:86-(0533)-6680412
政委:少清河(负责法轮功问题) 所长:毕华 副所长:黄家森 孙继银
劳教处:王处长 代剑波处长 张处长 电话:86-(0533)-6680412-6232 (具体负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14/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