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11:湖南衡阳市的大法弟子杨志兰、廖仁元、肖启明、唐崇玖因寄信讲真象被邪恶发现,在邪恶对其抄家时搜出几百份真象资料。2005年9月2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以此为罪名下达了判决书。大法弟子杨志兰判刑两年半,廖仁元判一年半,肖启明判一年缓刑两年,唐崇玖判半年缓刑一年。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11/110136.html
2005-06-21: 2005年6月8日,在湖南衡阳石鼓区法院非法开庭审判大法弟子杨芝兰、肖启明、廖同修、唐同修,由于大法弟子在庭上否定邪恶所谓证据,审判结果未定。
估计6月23日再次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1/1045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