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2-22: 姜淑贤 女 44 无业 先丰村
勒索迫害的事实:勒索人民币5000元
内容:2001年9月2日晚8点左右我和张亚芹出去贴“法轮大法好”的标语,被黑龙江省鸡东县哈达镇派出所的两个恶警当场带到所里,一个姓邱的恶警二话没说,拿塑料管往我的手上打,让说出是谁写的。我说是我,他们不信,逼我写两个字看看,字体不一样。后来一个乡里干部進来说,你在那装咋,带来那两个人都承认了,我信以为真,由于学法不深,经不起诈,结果说出了同修,后来问她家住哪,这下我知道他们是诈我,但后悔也晚了,结果把她带来也暴打一顿,扣押两天两夜,各罚5000元,然后把我们三人放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2/270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