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 >> 白城 洮南市 >> 李雪莹(李雪滢)

女, 28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吉林省洮南市
个人近况: 未关押
立案日期: 2005-06-11
案例分类: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毒打/体罚  受迫害程度:酷刑
交叉列在: 吉林 > 白城市(白成市)
交叉列在: 吉林 > 长春 南关区 吉林省女子劳动教养所(黑嘴子女教所,长春女教所)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6-03-05:二次被非法劳教 吉林洮南市李雪滢控告元凶江泽民 吉林洮南市现年四十七岁的李雪滢女士二次被非法劳教,至少两次在非法关押中被迫害的生命垂危,多次被迫害失去原有的生意和工作。李雪滢女士二零一五年九月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

2016-03-05: 二次被非法劳教 吉林洮南市李雪滢控告元凶江泽民

吉林洮南市现年四十七岁的李雪滢女士二次被非法劳教,至少两次在非法关押中被迫害的生命垂危,多次被迫害失去原有的生意和工作。李雪滢女士二零一五年九月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江泽民对法轮大法信仰者的残酷迫害中犯下了以下罪行:非法拘禁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抢劫罪、侵占罪和毁坏财物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剥夺言论自由罪;强迫劳动罪;诬陷罪;诽谤罪;故意伤害罪;渎职罪;滥用国家权力罪;长期任意监禁罪;刑讯逼供罪;故意杀人罪;虐待被监管人罪;强迫劳动罪等。

下面是李雪滢女士在控告书中陈述的部分事由:

我叫李雪滢,一九六九年九月二十六日出生于吉林省洮南市,原工作单位:洮南市啤酒厂现金员。我修炼前由于先天营养不良,身体严重贫血,浑身无力,经常无故摔倒;结婚生孩子后,身体更加虚弱,照顾不了孩子,只好把年迈的奶奶请来帮我一同伺候孩子。身体不好,心情也不好,性格暴烈,与人因一点小事就吵架。一九九六年夏天,奶奶听说修炼法轮功能使人身体健康,让我去修炼。自从我修炼法轮大法后,知道做事要为别人着想,按照真、善、忍行事,性格变的温和了,家庭自然也和睦了,与同事的关系也融洽了,自己都能感觉到自己翻天覆地的变化。通过学大法,身体一切不适的症状都不翼而飞,变得一身轻松,浑身总有使不完的劲。我的身体越来越好精力充沛,在家干多少活也不累了。全家温馨快乐,邻里和谐。

一、去北京上访被非法拘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江泽民为首的邪恶集团开始了对大法的残酷镇压,到处充斥着谎言的宣传。为向执政者和广大民众说明真相,我和同修一共十几人于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去北京上访。在北京站,我们被劫持到白城市驻北京办事处。当地的警察一到就先骂我们,骂完后就开始搜身,把我们身上带的钱全部强行抢去,第二天他们让办事处和家属看着我们,警察去逛街购物。拿着我们的钱未经我们同意购买了北京到洮南的卧铺车票,余下的钱分文未还。

二零零零年七月六日我们被劫持回洮南市拘留所,勒索伙食费及其他费用若干,强行收取保证金三千元,被欺骗写保证不去北京上访,后被非法关押一个月零九天。

二、非法拘留、劳教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八日下午,警察陶勇骑着摩托车来到我的商店找我,让我去派出所,金局长要了解点事,就这样我去了富文派出所,见到了姓金的局长,他让我当着他们的面骂大法师父。我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坚决不肯。这时刘经伟进来,恶狠狠的看我,骂很难听的话,手里拿着一根方木棍在我的身后照着我的头打下来,我一回头正好与他的眼神对视,他举到我头顶的方木棍突然停住了,又骂了很多难听的话。(刘经伟已遭恶报,患淋巴癌、高烧不退,内脏全部腐烂而死。)

金姓局长看我不骂师父,就和身边的陶勇说:把她送到那头去(指的是看守所)。还没等走呢,家人听到消息赶来,刘经伟把前夫叫过去说你和她还过啥?还不和她离婚?说了很多挑拨的话,无中生有、颠倒是非,挑拨我和前夫的关系,编造各种谎言诬陷我,利用各手段挑拨唆使家人恨我。

八月十八日下午,陶勇骑着摩托车把我送到看守所。到了十二月份,法轮功学员陈艳、马丽萍、王素琴等被陆续的绑架進来。其中马丽萍来时被刘经纬等人打的浑身青紫、眼睛肿了、脑袋上一个坑一个包的没好地方。据说是刘经纬等人拽着她的头发往暖气包上撞或用毛巾冻上冰茬之后往她们脸上抽打。

在非法关押的六个多月中,吃的是发霉的玉米面窝头,一天两个,喝萝卜干汤,汤中有蛆芽、沙子,食宿、洗漱、大小便,都在低矮的号内进行,经常翻号,警察把被褥、衣物扔在有水的地上,哈哈大笑,并且限制接见。

在此次非法关押期间,我苦心经营的啤酒厂直销处被迫关闭损失惨重。因诬判我的证据不足,警察去白城几次都没批准,后来他们找来一个杀人犯王克英(女),逼迫她为我做假证言证词,我被非法劳教一年。

三、在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遭种种折磨

二零零一年一月份我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由于不放弃信仰,连续四、五天不让我睡觉,遭到非法验血、戴手铐、电击、群殴暴打、长期非法剥夺睡眠、长期包夹严管、限制大小便、穿囚服、摁手印、罚坐、长期罚站、强迫倒撅、打耳光、往脸上吐唾沫、用手沾凉水掐人,我被掐的浑身没有好地方,全是青紫色,胳膊被掐肿的抬不起来。经常性的无端遭受毒打、辱骂、羞辱、虐待、关小号、威胁、恐吓,各种体罚。

恶警挑拨劳教人员对我仇视,强迫看、听、读污蔑法轮功及大法师父的录像、书刊以及长期洗脑的那一套说辞,要求写思想汇报,不许法轮功学员之间说话、互相帮助。以怕我自杀为谎言,让同寝室或全队人员看着我,让她们劝我“决裂”,因达不到目的就多次非法剥夺全队或全寝室人员的睡眠或其他正常待遇,这种株连政策,挑起所有人对我的不满和仇恨,对我大打出手、辱骂,不择手段的折磨我,利用“转化”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能给犯人减期的欺骗手段,鼓励、支持、授意那些盗窃犯、流氓、吸毒、诈骗等违法人员肆意疯狂迫害我们。

遭奴役,延长劳动时间,从早上三点四十起床一直干到午夜十二点半左右,完不成任务甚至干到天明,第二天白天还得继续干。

非法关押期间,家人、朋友多次远道顶风冒雪来看望我,都被劳教所警察拒之门外,还谎称我顽固,不服管教,挑拨亲人对我仇视;对前夫说:就像她这样的,一辈子也不会放,每天都在给她加期,这样的人你等她干啥?前夫等到非法教期结束还没放我回家,就在当地警察和劳教所警察的谎言欺骗下,在铺天盖地的邪恶压力下,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份领着洮南当地法院马明珠等人来劳教所与我办理了离婚手续。因家人来劳教所探望我时,都被无情的拒绝,后来家人也不来了,知道去了也是白去。但劳教所警察又多次打电话让家人来看我,做我思想工作,每次家人的接见,对我而言都是一次残酷的迫害,对家人更是一种在精神上和物质上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八日我被当地警察和家人从劳教所接回,路上警察不让我回家,要我直接去公安局,因为刘经纬已在等我,打算把我直接送到看守所再送到监狱,我没有与他去,回家后一直受到监视居住,监听电话。

在这一次磨难中,还有一个受害人,那就是我的奶奶曲玉兰,我从小是奶奶带大的,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她常常默默流泪,彻夜难眠,这位善良的老人在那种无助、悲伤的痛苦中,遭受世人的白眼、指责、埋怨,在不理解的嘲笑中生存,在亲朋中总觉得抬不起头矮人一截,由于长期的思念、牵挂及生活的艰辛无望,终于拖垮了这位老人,于二零零二年五月离世,终年七十四岁。

我回家后,前夫及其家人受中共谎言的毒害,长期不让我见儿子,把我俩共有财产据为己有,商店及家中所有欠款近一点五万元债务全部留给我,让我还债近十年,到二零一二年基本还清。这一次迫害无论在精神上,心灵上,经济上对我的打击都很大。

二零零二年六月份在亲朋的支助下,我在洮南市西郊团结路开了家雪滢水洗店,借此来还债和维持生活,水洗店刚开张不久,大约在八、九月份,又被当地警察劫持到西郊拘留所强行洗脑迫害,因新开店又从朋友处借款六千元,这一次又被非法拘禁一月有余,给我刚刚经营的小店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四、被迫流离失所、再次被非法劳教

由于国保队长刘经纬及当地派出所警察,公安局、政法委六一零等部门一直对我监视居住,多次骚扰洗脑,使我无法正常经营洗衣店,在二零零四年被迫低价兑出,我流离失所二年。

二零零六年,在姐姐的资助下,我在通榆县开通镇开了家三利毛线城。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六日,警察到我家抄家,通榆县国保队长张洪涛、陈力、开通镇派出所警察等人一天抄家二次,抄走物品有:台式电脑一台,大法书籍,身份证,三个mp3,一个mp4,电子书一个,孩子学英语用的录音机,孩子收藏的百元、五十元、拾元面额不等的货币样本近千元、存折、商店的所有欠条等。等到当天半夜,他们又拿着我家店门钥匙,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再一次抄家,所抢物品不详,但后期我姐姐点货算账后,我又背负了八千多元外债。

在十七日凌晨,家中亲人听到消息后,来车把剩余的商品拉走。八点钟警察再次来到店中,但看到财物已空,说了句:你们的速度可够快的。可想而知,如果物品不拉走,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陈力和另一警察去通榆七中,用谎言欺骗我儿子,以允许和我相见为条件,诱骗孩子说出他们想知道的事,被孩子识破大骂他们,他们恼羞成怒想把孩子也抓走,被正义的老师断然拒绝,最后在老师和同学的护送下回到亲人家里。

我被绑架到通榆县公安局,由白城市一个大头目非法审问,天快亮时,把我送到通榆县北大桥看守所,因我炼功被吊扣。张洪涛、陈力等人多次非法提审,强行按手印、照像,罗织证据,刑讯逼供,陈力暴打我,致使我出现心脏病症状,非法收取近二百元被褥钱,但没见被褥。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二日我被非法劳教二年,第二次被送進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超时劳动、洗脑、由于过度劳累,在强大的重压下,我心脏犯病,血压低压一百五十,高压二百一十,劳教所警察给家人打电话要钱给我看病,家人没给,又要动我帐上四百元钱,我不让拿,我说那钱不是我的,是大家看我的钱,我将来回去要还给人家的。僵持多日,最后他们领我到中日友好医院检查,结果不让我知道。被非法关押一年零三个月,二零零九年八月六日被放回家。

五、再次被流离失所到现在

二零零九年八月下旬,因为通榆国保队长张洪涛等人手里拿我的存折,里面有九千七百元钱,他们一直想占为己有,警察没有在我这得到密码,就自己去银行取钱,取了三次密码不对就锁死了。我回来后用户口本办理了一些相关手续,挂失后把九千七百元钱取回,他们知道后异常气愤,四处寻找我和家人,并扬言让我把九千七百元钱交给他们,否则立即把我抓進去。为了躲避迫害,我又一次流离失所。

二零一零年五月初我在一家旅馆负责收款及日常经营的工作,无意间被洮南市永康派出所郭义、朱项军等人发现,几次去店里,企图勒索店老板。五月十三日又一次去骚扰,正赶上我在,被非法搜查、绑架,我在中途走脱,但给店主带来很多灾难,把老板娘抓起来关至后半夜,她丈夫请客送礼后放回。据永康派出所警察自己说,仅白酒他们就分了四百件,其他财物不详,因不断骚扰、勒索,老板最终无奈把店低价出兑。

警察又把我姐姐也抓起来,去姐姐家搜查,一无所获,后期把我姐姐放回,我从那时起一直流离失所到现在。

六、邪恶的迫害株连家人

我在二零零零年七月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期间,我的亲人、孩子、朋友都遭受了极大的伤害。所有的媒体日夜不停的诬陷造谣。前夫的家人都经历过“文化大革命”,因此内心十分惧怕,在我从拘留所被放回的头一天晚上,前夫母亲逼迫前夫把我珍藏的所有大法书籍都投進啤酒厂的锅炉里烧毁,在邪恶的高压态势的逼迫下,前夫与其母亲对大法犯下了不该犯的大罪。

我的弟弟听说我去北京上访,连夜赶往北京四处打听寻找我,几经波折一个星期后在白城驻北京办事处找到我才放心,在这个过程中由于着急上火回家大病一场,得了胸膜炎,脚也崴伤了,很长时间不能干活。

因我被多次绑架迫害,前夫又与我离婚,我的孩子过着寄人篱下,漂泊不定的生活,他所付出的和承载的痛苦一言难尽!因他有个身陷囹圄的妈妈,在别人眼中我是被社会所歧视的“另类人”,直接影响到孩子的心灵,成长过程及意想不到的方方面面的痛苦,在这种谎言的宣传下亲朋、世人人人避之,这种株连迫害也是对他人人格的侮辱。

以上是江泽民邪恶集团十六年来对我及我的家人進行迫害的概述,迫害使我与家人、朋友的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对我的人格造成了极大的侮辱,江泽民及其帮凶,六一零盖世太保式的组织必须承担一切罪责,为此我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罪责,其中包括刑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5/二次被非法劳教-吉林洮南市李雪滢控告元凶江泽民-324792.html

2010-06-03:吉林省洮南市警察妄图绑架法轮功学员李雪滢 2010年5月中旬的一天,派出所警察张雪松和郭义到李雪滢打工的地方欲绑架李雪滢李雪滢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走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3/224769.html#1063039-25

2010-06-03: 吉林省洮南市警察妄图绑架法轮功学员李雪滢
2010年5月中旬的一天,派出所警察张雪松和郭义到李雪滢打工的地方欲绑架李雪滢李雪滢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走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3/224769.html#1063039-25

2009-10-22: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闫立丰等恶警的迫害手段 ...... 八、加期。加期是一大队迫害大法学员的常用手段,法轮功学员常因不屈服而被加期,法轮功学员王冰被加期达一年之久,法轮功学员李雪莹每个月都有加期(目前还被关押迫害中),法轮功学员李秀敏被加期二个月(目前还被关押迫害中),法轮功学员胡玉梅脑血栓症状已经很明显了,手拿不了东西,到期还不放人,法轮功学员李秀红,闫淑芳,到期还在被关押中(加期时间有

2009-10-22: 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闫立丰等恶警的迫害手段
......
八、加期。加期是一大队迫害大法学员的常用手段,法轮功学员常因不屈服而被加期,法轮功学员王冰被加期达一年之久,法轮功学员李雪莹每个月都有加期(目前还被关押迫害中),法轮功学员李秀敏被加期二个月(目前还被关押迫害中),法轮功学员胡玉梅脑血栓症状已经很明显了,手拿不了东西,到期还不放人,法轮功学员李秀红,闫淑芳,到期还在被关押中(加期时间有待调查)。
......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22/210834.html

2008-12-14:黑嘴子劳教所一大队迫害大法学员的情况 以下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一大队被非法关押的部份大法学员情况: 。。。。。。 李雪滢,洮南人,第二次被非法关押。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14/191604.html

2008-12-14: 黑嘴子劳教所一大队迫害大法学员的情况
以下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一大队被非法关押的部份大法学员情况:
。。。。。。
李雪滢,洮南人,第二次被非法关押。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14/191604.html

2008-06-03:吉林省洮南市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迫害 吉林省洮南市法轮功学员舒巍、白莉(46岁)、李雪莹、冯淑英(52岁)、王淑芹(67岁)先后遭到洮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志强、陶勇、张连岩等多人到法轮功学员家中强行绑架、并非法抄家。 白莉、王淑芹现被非法关押在洮南市看守所内;舒巍、冯淑英、李雪莹现被非法关押在白城市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

2008-06-03: 吉林省洮南市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迫害

吉林省洮南市法轮功学员舒巍、白莉(46岁)、李雪莹、冯淑英(52岁)、王淑芹(67岁)先后遭到洮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志强、陶勇、张连岩等多人到法轮功学员家中强行绑架、并非法抄家。

白莉、王淑芹现被非法关押在洮南市看守所内;舒巍、冯淑英、李雪莹现被非法关押在白城市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3/179639.html

2007-08-12:亲眼所见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的暴行 现在,我把自己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时亲眼所见写出来,让广大中国民众,国际社会正义人士看看,这里到底是个什么地方,共产党豢养的打手们心有多么的毒,手有多么的辣。 大约是在零二年的夏天,大家在食堂吃午饭。过一会看见一个法轮功学员被两个人架着。这位同修双脚无力,不能着地,支撑不起来,象踩在棉花上一样;两臂下垂,手耷拉着。见这位同修引起大

2007-08-12: 亲眼所见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的暴行

现在,我把自己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时亲眼所见写出来,让广大中国民众,国际社会正义人士看看,这里到底是个什么地方,共产党豢养的打手们心有多么的毒,手有多么的辣。

大约是在零二年的夏天,大家在食堂吃午饭。过一会看见一个法轮功学员被两个人架着。这位同修双脚无力,不能着地,支撑不起来,象踩在棉花上一样;两臂下垂,手耷拉着。见这位同修引起大家的注意,恶警就顺口胡说这是炼法轮功炼的。其实这是被恶警用电棍电的,伤到了神经造成的。这是医学上认证的。

大约零二年,被非法关押在一大队四小队的一个同修从管教室出来时面色苍白,鼻子流血,浑身无力,双手不停颤抖,胸闷……,这也是被电棍电的,只电了十分钟左右就成这样了。

被非法关押在一大队四小队的大法学员李雪莹(当年二十八岁左右),因为坚决不与大法决裂,被一大队的管教用电棍电她致严重心肌梗塞。本来是一年的劳教期被强行加到一年半。这是加期的极限(最多只允许加原定劳教期的一半)。但她始终没有任何动摇。恶警无法使她“转化”,只好无条件释放她。劳教所不敢让大家知道真实情况,就让管教骗大家说李雪莹被过院(就是送监狱)了。

当时一大队队长叫闫利锋,女,当年三十多岁;管思想的大队长叫李颖,女,四十岁左右;主抓生产的干事叫陈平,女,四十多岁。管教中抓思想的是叶颖,最伪善。一大队四小队的管教叫王秀丽,女,三十多岁。王秀丽每次强行送大法学员去所外所谓的看病,回来时她的脸色都会特别黑,这是报应。她有妇科病,经常做B超,明明是报应自己却不悟。

闫利锋当着大家的面公开叫嚣:“不决裂的叫你躺着难受,坐着难受,走路也难受……就是叫他难受!”劳教所运用各种阴损的招数迫害大法学员,但表面上还叫别人看不出来任何伤痕。拿电棍电人的时候,专门往女性乳房和阴道里电,有些大法学员只有在洗澡时,才能看到身上被上刑电的或打的青一块,紫一块的。如果哪位学员被电刑后在皮肤上留下伤痕,管教无耻的说那是皮肤病,是炼功炼的。

零一年到零四年,黑嘴子劳教所劳役时间特别长,劳役特别重,早上五点起床,只给十分钟洗漱、上厕所;每次吃饭只给十五分钟。中饭前允许上一次厕所,十分钟;晚上只许饭后上厕所,十分钟,其余时间都干活,直到晚上十二点才收工。而且劳役环境十分恶劣。

有一次加工小鸟绒毛,怕绒毛飞,大夏天要关窗户干活,大家都很难受,屋里热得象烤箱一样。羽毛到处乱飘,大家鼻孔、口腔以及皮肤表面都是羽毛的颜色,连唾液的颜色都是羽毛色。颜色有毒,刺激嗓子,对人体有害。加工羽绒制作的小鸟是出口的工艺品,盒子上有美国的标志,还有美国的货币单位。那些管教们只在旁边的房间里监督大家干活,是否遭罪他们才不管。有时候还让我们干室外的活,如挖地沟、刨树根等等。

黑嘴子劳教所是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很多都是中、老年妇女,让这些中老年妇女干这样繁重的体力活,真是没有人性!

恶警把大法学员关在黑仓库里進行所谓的“帮教”,很多时候是关在放打扫厕所的卫生工具的小仓库里,而且为了不让人知道,都不开灯,是大家无意中发现的。那里面潮湿、阴暗,让人感觉很压抑,都要疯了似的,让人精神崩溃。在那里面,恶“帮教”不停的对大法学员说一些邪恶的话,有时候甚至打骂。所谓“帮教”都是些刑事犯。最少两个人帮教一个大法学员,因为空间狭小,人多,在里面憋得出不来气。帮教人员也一样难受,她们就把不满和压抑变成对大法学员的几近疯狂的迫害,有时甚至用缝衣针扎大法学员的手。

当恶警们无理说不过大法学员的时候就对大法学员进行体罚,即面壁站着。通常会说啥时候想明白了啥时候睡觉。有的大法学员都站晕过去了才抬出去。许多人都是因为长期不让睡觉熬不住才违心“决裂”的。后来,恶警们发现有的人是被电棍电“决裂”的,于是就使劲电新关进来的和拒绝“决裂”的法轮功学员。

零一年前这里基本不使用电棍电,就是進行所谓的“帮教”。白天干近十八个小时的活,夜晚就搞什么“帮教”,就是不让你睡觉,一直折磨你,念那些邪恶的书,有的时候一夜只让睡一个小时,连续三天下来,一般人都支撑不住了。后来这种酷刑被在外面曝光,迫于压力,劳教所才改了规定,说“帮教”最晚到十二点。

二零零六年春天,大概三、四月份,黑嘴子劳教所对大法学员施用的电刑几乎都是万伏的电压,专门电脖子,因为脖子上有大动脉,是血管最多的地方。点过之后恶警们就要掩盖罪行,不让人看到被电的大法学员。一次,大家吃饭时远远看到大法学员魏凤举的脖子上有很大一片被电的痕迹,虽然已经电过很长时间了,但是她的脖子依然是变形的。恶警对魏凤举施行过很多种酷刑折磨,光电棍电就有很多次,有一次甚至把电棍直接塞进她的嘴里电。

二大队的恶警魏丹,女,三十七岁左右,恶贯满盈。她专门利用吸毒犯、卖淫犯、诈骗犯、盗窃犯等等人渣迫害大法学员。为了刺激这些人渣的魔性,就使劲给他们减期。恶警魏丹常常被其它大队借用去对大法学员动刑。就是她多次用电棍电大法学员魏凤举;酷刑逼死一个拒绝决裂的大法学员,后来叫刑事犯做假证说不是她逼死的;还把五十多岁的许国荣的腿踢伤,又找刑事犯和邪悟者做假证,说是许国荣自己有病造成的;让刑事犯恶人何焕平拿针扎不“决裂”的大法学员郑晓明的乳头;还把大法学员吊起来打,逼大法学员骂师父等等,等等,邪恶至极。

被非法关押在一大队四小队的大法学员李志玲因为不决裂,一次被一大队主抓思想的女管教叶颖(也叫叶炯,大约三十岁左右,十分伪善,其实是一大队最邪恶者之一)用电棍电。那天叶颖值班,她自己用两根电棍电李志玲一天一夜。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12/160686.html

2002-02-21:近日获悉,被非法关押在长春黑嘴子劳教所的洮南市大法弟子李雪莹,因坚修大法被非法加期8个月并受到蹲小号等折磨。 李雪莹向洮南市政府机关、司法部门写真相、洪法,表明自己坚修大法的决心,并在落款写明:“我是法轮大法弟子:李雪莹。” 在2000年的一天,她正在家中包饺子时,被公安人员非法抓走,在当地拘留所关押四五个月后,送长春黑嘴子劳教所,被判劳教一年。送走时已是秋天,她连鞋都没有,临时穿上

2002-02-21: 近日获悉,被非法关押在长春黑嘴子劳教所的洮南市大法弟子李雪莹,因坚修大法被非法加期8个月并受到蹲小号等折磨。

李雪莹向洮南市政府机关、司法部门写真相、洪法,表明自己坚修大法的决心,并在落款写明:“我是法轮大法弟子:李雪莹。”

在2000年的一天,她正在家中包饺子时,被公安人员非法抓走,在当地拘留所关押四五个月后,送长春黑嘴子劳教所,被判劳教一年。送走时已是秋天,她连鞋都没有,临时穿上一双别人的鞋,走上车被送往劳教所。在劳教所她始终坚修大法不配合邪恶,做一名堂堂正正的修炼人。

另悉在长春黑嘴子非法关押的洮南大法弟子约有三十多人。

2002-01-08: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野蛮摧残大法弟子郑薇 2001年十一假期之后,被非法关押在一大队二小队的大法弟子郑薇向管教郑重表明自己的心声:“李洪志师父是清白的”,“法轮大法好”。因此遭到邪恶的残酷迫害。第一天,管教把她找去用电棍电,之后罚站,直到晚上10点后坐下强迫看诬蔑大法的材料,12点后睡觉。第二天,管教一上班就用两根充足电的电棍折磨她。第三天,恶警换了高压电棍,郑薇被电倒在地上,口吐白沫。即

2002-01-08: 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野蛮摧残大法弟子郑薇

2001年十一假期之后,被非法关押在一大队二小队的大法弟子郑薇向管教郑重表明自己的心声:“李洪志师父是清白的”,“法轮大法好”。因此遭到邪恶的残酷迫害。第一天,管教把她找去用电棍电,之后罚站,直到晚上10点后坐下强迫看诬蔑大法的材料,12点后睡觉。第二天,管教一上班就用两根充足电的电棍折磨她。第三天,恶警换了高压电棍,郑薇被电倒在地上,口吐白沫。即使这样,恶警还是不肯作罢,继续用恶毒的语言侮辱郑薇,并强行注射某种针剂。就这样过了许多天,从早上4、5点起床,除了上厕所、吃饭及4、5个小时的睡眠之外,其余时间均被罚站和折磨。在这样巨大的精神和肉体折磨下,郑薇没有丝毫动摇。郑薇目前的情况尚不清楚,希望知情者继续提供其近况。

迫害郑薇的是一大队的李指导和一大队二小队的王磊管教(此人十分邪恶狠毒)。

在一大队遭受折磨的还有李雪莹(音)、穆春梅(音)。在2001年6、7月份间,穆春梅因拒绝唱一首诬蔑大法的歌曲而被恶警电昏过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8/22780.html

白城 洮南市联系资料(区号: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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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警察于:18043602839(参与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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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庭0436-6336050(主要迫害部门):
(孙利、李晶、林雳、邢国光、邢蕴科、宫文君、徐巍、蒋天璇)
院长 石子宪 13843650008(原大安市法院院长)
副院长 季国明 0436-6336002
铁文 0436-6336003
警察 徐国军 陈云超 15886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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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彭大羽,13943680005(原大安市检察院长)
副检察长,王东权,13843611681
李士臣,17604369030, 办公室:0436-6295000

注:吉林省洮南市检察院、法院的信息是几年前的,人员可能会有变动。

建议洮南市当地法轮功学员多收集洮南市公检法相关信息发到明慧网,便于让海外同修打电话讲真相。

2022-06-04:吉林省洮南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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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队长18043607199(办案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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