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金昌市大法弟子单思源和孩子;单思源,女,36岁,金川集团公司培训中心电气教研室教师,被非法判刑13年 |
2007-06-15: 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窝——兰州女子监狱
从零二年至今,兰州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从未间断过。它的重要迫害形式有:超负荷奴工,关禁闭、吊挂、坐小板凳、电警棍、冷冻等。法轮功学员每天早上从五点多钟起床后就被逼从事奴役劳动,一直要干到夜里零点以后,有的要干到夜里一点、两点或三点、四点甚至干到清晨五点。每个法轮功学员都被分配了永远都干不完的活,这些拼了命也完不成定额的法轮功学员,被罚、被打,邪气充满整个监区。
零三年七月份,大部份学员被关禁闭,砸背铐,六十多岁的杨秀莲因炼功被吊挂;一名不知姓名的大法弟子不背监规,被关禁闭三个月并被施以吊刑;三九天,打开前后门让刺骨的寒风对流;在大雪天的早晨,六点多就把号室门打开撵到院子里坐小板凳冻;禁闭室里经常传出电棍打学员的声音。零四年二监区的唐琼被恶警用电棍毒打迫害后,关入禁闭室,唐琼绝食昏迷,被送到“康泰区院”进行野蛮灌食迫害。
二监区对焦丽丽的迫害尤为严重。二零零四年恶警强迫她编网子,因她身体极差,编不动,被恶警辱骂后(恶警马梅英、侯蓓、陕淑丽)带了铐子坐板凳十五天,白天晚上都铐在小凳子上。二零零五年恶警侯蓓对焦丽丽拳打脚踢,用电棍电了几个小时。六月的一天晚上,恶警马红梅、陕淑丽、关雁琼、赵雷用电棍电了焦丽丽几个小时,电棍每到一处停留很长时间,电的头发都直冒烟,脖子烧烂,直到人昏迷才罢休。晚上铐在水管子上。
单思源在给金桂玉传递师父经文时被发现,后遭毒打无数次,两人遭受戴手铐、坐小板凳、关禁闭、不让睡觉等酷刑摧残。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6/15/156921.html
2007-04-14: 揭露甘肃女子监狱黑窝内幕
三监区先后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有:焦丽丽(西峰),单思源(金昌),张文娟(武威),周月莲(兰州)等其他6─7名大法学员。对她们的迫害最为严重,2001年至2006年底,她们一直在监狱院内编网子(给火车、货车上装东西网的那个东西),夏天不管太阳多毒,冬天下多大的雪,大法学员及三监区所有的犯人,都在不停的被逼干活,夏天个个被晒的黑黑的,冬天脸手脚都被冻坏。焦丽丽不配合邪恶,常遭毒打,关禁闭。邪恶干警是马红梅(教导员),马梅英,侯培,陕淑丽等。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4/152758.html
2006-03-11: 六年来金川集团公司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情况如下:
被判刑的大法弟子名单:
郭红,40岁,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职工,被非法判刑11年;
单思源,女,36岁,金川集团公司培训中心电气教研室教师,被非法判刑13年;
崇金霞,女,33岁,金川集团公司培训中心电气教研室教师,被非法判刑11年;
安占峰男,30多岁,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化工厂职工,被非法判刑10年。
张永龙,男,37岁,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职工,被非法判刑9年。
马志刚,男,32岁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职工,被非法判刑12年;
吴开礼,男,金川集团生活公司退休职工,被非法判刑4年。
樊永成,男,54岁 金川集团生活公司退休职工(被非法判刑12年)
魏安月,男,45岁左右(金川集团运输部货车司机,被非法判刑10年)
甘肃金川集团公安处在公司消防队(后转到公司戒烟所)办洗脑班。从2000年3月3日到2000年11月16日,曾先后非法关押大法弟子18人,他们是:
马跃芬、杨笑川、李波、刘政、魏安月、张永龙、安洪全、郭红、王月娥、杨秀芳、刘若兰、刘志萍、魏秀兰、魏秀芬、苏建军、毛伟、谢科同、马志刚(详见7月15日明慧《甘肃金川集团2000年邪恶洗脑班解体纪实》)。
被非法劳教、被非法开除工作的情况:
马跃芬,男(二矿)、杨笑川,男(三冶炼)、李波,男(动力厂)、赵佩文,女(化工厂)以上几人被非法劳教三年后金川集团不给安排工作。王金平,男(二矿)、许勇,男(动力厂)被直接开除工作。孙爱玲,女(实业公司)被非法劳教三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11/122564.html
2006-01-03: 甘肃兰州女子监狱非法关押大法弟子单思源
2003年4月22日,大法弟子单思源因当地资料点被破坏而被非法抓捕,曾秘密关押在永昌县看守所迫害,后被金昌市金川区法院非法判十三年重刑。现单思源被非法关押在甘肃省兰州女子监狱。
单思源,女,甘肃省金昌市人,生于1970年8月2日,大学文化,被迫害前是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培训中心电气教研室教师。
2003年4月22日,单思源突然被金昌市国家安全局抄家,被秘密关押在永昌县看守所,连续九天提审,酷刑逼供,几天几夜不让睡觉,不让吃饭,最后人被折磨的不能独立行走,必须有人搀着才行。
2003年5月28日被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非法批捕,并于2003年10月24日向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由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单思源上诉后,于2004年3月10日由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单思源被非法关押在甘肃省兰州女子监狱。
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现名龙首公安分局)局长杨惠国,610骨干成员,为了他的局长位置,授意政保科、治安科人员造谣离间大法弟子,通过栽赃、诱供、恐吓、残酷折磨等卑鄙手段获取供词;副局长韩钟玉伪善的面孔欺骗了很多人,金川集团公司大法弟子被劳教的名单就是经他上报批准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3/117883.html
2005-11-03: 甘肃金昌市国家安全局的犯罪事实
2003年4月22日,他们将一个资料点和上网点破坏,四名大法弟子李桂英、马志刚、单思源、崇金霞(金川集团公司培训中心电气教研室教师)被非法抓捕,其中马志刚被酷刑逼供(明慧已有报导)。单思源被秘密关押在永昌县看守所,连续九天提审,至少三天不让吃喝,最后人被折磨的不能独立行走,必须有人搀着才行。最后四名大法弟子均被判十年以上的重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3/113675.html
2005-10-01: 甘肃金昌地区恶警迫害大法弟子
邪恶之徒迫害大法学员六年来,已知金昌地区有近百名大法弟子被绑架,非法判刑、劳教。
2002年以来部份被判刑的大法弟子名单:
李桂英(13年)、付桂琴(5年)、马志刚(12年)、单思源(13年)、丛金霞(11年),范玉成(12年)、朱兰秀(4年)、李德香(5年)、赵凤莲(不详)、安占峰(10年)、郝俊(7年)、龚月华(2年)、王爱玲(7年半)、何冰英(3年)、王玉红(3年)、高吉银(5年)、郭红(13年)、魏安月(10年)、张永龙(7年)、岳佩福、张延勇、秦德武、楚大义、李长风、胡尚学(12年-7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111541.html
2004-03-13:大法弟子单思源、丛金霞是金川集团公司培训中心教师,由于坚定的信仰大法,被培训中心的党委、工会组织的“洗脑小组”多次非法“思想教育”,终无功而返,现二人已经被非法判刑。单思源被非法判刑13年,现详细情况不了解。由于培训中心的党委、工会等组织的造谣、虚假、欺骗的宣传,使培训中心的许多教师、学生被蒙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3/69841.html
2003-12-26: 2003年12月1日上午9时在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被省公安厅和市国安局非法绑架的四名大法弟子。他们分别是李桂英(女)、马志刚(男、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职工,已被开除)、单思源(女、金川集团公司培训中心教师)、丛金霞(女、金川集团公司培训中心教师)。在法庭上他们均保持了对大法的正信,证实了大法。到目前为止,这四名大法弟子已被非法关押8个多月,据悉有2名曾9天9夜不让睡觉進行折磨,并被关在地下室冻了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