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8-29: 见不得阳光的“法院”:河北沧州运河区法院秘密枉法重判10位大法弟子7-12年 河北沧州运河区法院在没有任何正规程序的情况下,于2002年8月19日将10位大法弟子非法秘密判刑,最长达12年,最短7年,他们是:郭汉坡:12年,王斌:11年,杨全力:11年,陈瑞辉:11年,高大兴:9年,王希义:9年,朱忠和:8年,张国栋:8年,杜玉琴:8年,李志发:7年。这些大法弟子都不服判决,要求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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