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29: 官淑娟,青岛平度人,原住蓼兰民一村。1997年得法修炼,7.20后,多次被蓼兰镇委,派出所办学习班,软禁,罚款;2000年11月,其二姐(大法弟子)被迫害得生命出现危险。在城关政府视人命如草芥,放纵邪恶的情况下,官淑娟与家中其他姐妹,侄女(均是大法弟子)及蓼兰四位大法弟子進京上访,维护大法,维护人间的正义,维护修炼者的人权。
官淑娟被蓼兰派出所截回后,先在镇委被软禁近20天,后送青岛看守所一个月,又在平度拘留所关半个月,最后在平度公安局长亲自批示“不符合劳教条件”的情况下(当时很多世人都知道)蓼兰派出所时任所长,竟嚣张的说“我找个理由劳教你两三年。”同时被非法劳教的还有蓼兰幸福村大法弟子魏淑平。
2001年1月份,在蓼兰派出所恶意随便编造的一个理由中,官淑君秘密被送往济南劳教所劳教三年。在官淑君劳教其间,她年仅15岁的儿子因承受不了残酷的现实与精神上的打击,于2001年8月30日服毒自尽;其丈夫因承受不了这一系列的残酷打击,2002年3月份与官淑娟离婚。蓼兰法庭竟再一次违背天理与良知,不给官淑君离婚证书,使其解教后的生活遇到很多苦难与挫折。
官淑君的二姐于2002年5月份终于离世而去。官淑君于2003年6月被解教,因离婚时房屋归男方,所以她居无定所,全靠亲友的帮助,即使这样,在落户口时,蓼兰派出所百般刁难,不给其落户。
2005-04-14: 大法学员官淑君(今年39岁)现居住于青岛平度廖兰镇民一村,2001年1月─2003年6月被非法劳教。她的儿子王小帅因不堪打击,在2001年8月30日服毒自杀,年仅15岁。
官淑君于2000年10月被非法判劳教3年,被非法关押于济南山东女子第一劳教所。官淑君被非法劳教后,儿子王小帅(属大龙,1987年出生)在学校里备受歧视,官的丈夫又整天赌博,不照顾孩子,王小帅失去妈妈的呵护、家庭的关爱,既要承受失去母亲的痛苦,又要忍受来自外界的白眼、议论,稚嫩的心灵受到很大伤害,在2001年8月30日服毒自杀的。
王小帅不堪忍受喝下了农药,喝下农药后不久,对生的渴望使王小帅向同学发出了求救的呼声,但为时已晚,经抢救无效,一个无辜、无助、幼小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人世。王小帅死时年仅15岁,上初中一年级。王小帅死后,其所在学校还百般掩盖事实真象,怕实情公布于世。
在恶党的株连政策下,官淑君的丈夫在妻子被非法劳教后就要求离婚,并且赌博,不管孩子,甚至在还未离婚的情况下即与他人同居。官在劳教所曾表示不想离婚,从劳教所出去后还要和丈夫好好过日子,但2003年法院的人带着官淑君的丈夫到劳教所,强迫官淑君在离婚协议上签字,一个好端端的家就这样支离破碎了;判决书下来那天,她就一直哭,哭得非常凄惨。那种恸哭啊,使当时许多人都跟着流泪……
2003年官淑君从劳教所被释放回来时,家没有了,孩子去世了,丈夫和别人结了婚,她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只好到姐姐家暂住。
一个只为做好人的柔弱女性,在充斥着邪党恐怖统治的集权下,竟然为信仰真善忍而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