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20: 山东龙口市歹徒将大法弟子吕艳娜又一次非法抓捕
2006年5月8号上午九点多钟,山东龙口市下丁家镇政府检查院,派出所一行四人到大法弟吕艳娜的父母家中迫害吕艳娜,扑空后从家人口中骗知吕艳娜正在龙口南山上班,赶至龙口南山将正在上班的吕艳娜又一次非法抓捕(详情请参看2005年关于对吕艳娜的迫害消息)关押在张家沟监狱,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0/128359.html
2006-05-15: 大法弟子吕艳娜再次被山东龙口恶徒绑架
4月26日至27日,江魔头流窜南山集团,由于南山集团在龙口市内,龙口市的迫害日益严重,最近一段时间龙口市恶人疯狂的搜家、监视大法弟子,龙口610还扬言要继续办洗脑班。
而下丁家镇西吕家村大法弟子吕艳娜近几天(具体时间待查)也再次被龙口公安毫无理由的绑架,邪恶要求她的家人去送衣物,扬言要将她送往监狱。
早在2004年,龙口公安恶人曾不远数千里的将流离失所的吕艳娜夫妇非法抓捕,当时吕艳娜刚刚生完孩子10天时间,龙口公安当时的暴行是中共邪恶迫害妇女和儿童(婴儿)的典型案例之一,因此在网上曾被多次曝光(见明慧网2004年5月14日文章“山东龙口市教师夫妇与未满月的女儿遭恶警绑架”和2004年6 月19日文章“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呼吁释放哺乳期大法弟子吕艳娜”以及2004年8月9日文章“龙口市母婴被羁押事件严重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等等),吕艳娜母女的被迫害的事实也受到海内外正义人士的广泛关注。
后来龙口市恶人将吕艳娜非法判刑3年,将她的丈夫大法弟子刁希辉非法判刑6年(现仍关押于济南监狱),但迫于正义谴责的巨大压力,龙口恶人只能让吕艳娜监外执行,她才得以照顾幼小的婴儿。可是龙口恶人在时隔两年后却又再次毫无理由的将其绑架,来实施新的迫害,这再次充分暴露出恶党旗下的龙口公安的邪恶本性。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15/127826.html
2004-09-09: 山东龙口大法弟子吕艳娜和她刚出生不久的女儿山山,被龙口610的不法之徒押送到烟台幸福洗脑班(地址幸福法庭二楼),这个臭名昭着山东省的邪恶黑窝不但迫害烟台市大法弟子,龙口610的不法之徒公安王××等也在此办转化班迫害大法学员。
2004-08-09: 明慧网7月22日报导:山东烟台龙口市4月婴儿山山与母亲吕艳娜仍在烟台610洗脑班被非法关押。闻后,为人性丧尽的烟台610、龙口恶徒感到深深的悲愤!他们的行为已严重侵犯妇女儿童权益和触犯了多项法律。
中国《下一代网站》“什么是儿童权利公约”一文中说:在我们国家,儿童一出生,就享有《儿童权利公约》所赋予的各项权利。无论他多么弱小、稚嫩,他都具有与成年人一样的独立的人格。儿童是权利主体。社会中的所有成年人,都必须尊重儿童,并负有保护儿童权利的责任。可在当时仅出生10天的山山身上,我们无从找到任何一点保障儿童权益的影子,相反她却成为很可能是现代史上年龄最小的囚徒。在中国声称“我国宣传保护儿童权益成效显着”的呼声中,同为烟台地区的栖霞市寺口镇南沟村的不满8个月的婴儿孟昊与28岁的母亲王丽萱被当权者残忍杀害!
过去,家庭暴力是中国女性权益的热点问题,而当今,在中土大地上已由家庭暴力上升成为针对女性的国家暴力。而这种暴力是在江氏集团的命令下進行着的。在制定逐项法律上,中国并不落后,针对妇女儿童的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等,山东省的如《山东省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山东省儿童发展纲要(
2004-07-22: 2004年4月8日,刚做母亲10天的大法弟子吕艳娜和婴儿山山被不法警察从千里之外的住处绑架回龙口,现仍被关押于烟台610洗脑班。
当时仅来世10天的婴孩山山大概是近代史上最小的囚徒。现在山山和母亲被一起关押在洗脑班。人性本该具有的善良在龙口公安、烟台邪恶610之徒身上已荡然无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2/80059.html
2004-07-17: 2001年5月,不法人员把刁树声夫妇非法抓進下丁家洗脑班迫害。2003年正月20日前后,又找付桂华按手印、按指纹。付桂华至死不从,因为她知道只有犯罪的人才按手印,按指纹。不法人员们看付桂华宁死不屈,就把其丈夫刁树声抓到洗脑班。更令人吃惊的是付桂华多年流落在外的儿子刁希辉和儿媳吕艳娜及不满月的孙女被龙口市公安局抓回来。不法人员还命令付桂华去抱不满月的孩子,以便更加残酷的迫害其儿媳。
因为付桂华不抱孩子,所以不法人员就不让她看视被非法关押的家人。付桂华和亲家数次去都没看到孩子和大人。现在两个多月过去了,也不知她们下落如何。希望善良的人们伸出你们的正义之手,早早结束这场迫害,让他们重获自由,合家团聚吧!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7/79602.html
2004-06-19: 2000年,山东龙口市恶徒将一名合法上访的老年妇女田香翠暴力殴打致死,今天,他们又将一名正在哺乳期的年轻母亲绑架、非法拘禁,这一切,仅仅缘于疯狂的报复加仇恨,仅仅因为吕艳娜秉持正义将打死田香翠的龙口市丰仪镇政府的罪行曝光于天下。
因为揭露迫害,吕艳娜曾被龙口市恶警马向阳严刑拷打昏死3次;因为要说真话,她被迫与新婚的丈夫流离失所3年多;因为坚持做好人,她被悬赏6万元遭到非法通缉;她的奶奶受到龙口市下丁家派出所不断骚扰的惊吓而去世……
2004年4月8日,吕艳娜的丈夫刁熙辉出门散发大法真象传单过程中失踪,随后,刚做母亲10天的吕艳娜和婴儿被恶徒从千里之外的住处绑架回龙口。
听到这个消息,心不禁为之一震,她还是一个刚分娩10天的母亲啊!龙口公安灭绝人性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妇女权益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诸多法律法规,不只给吕艳娜,也给幼小的婴儿造成身心的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中这样写到: 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在第二十五条中明确提及: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然而吕艳娜却在产期、哺乳期被政府执法部门绑架,遭到身心的创伤!
第三十四条: 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
第三十九条: 妇女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和人格。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二条: 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四条:公民享有母婴保健的知情选择权。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母婴保健服务的权利。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母婴保健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母婴保健事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经济、技术和物质条件,并对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母婴保健事业给予特殊支持。
第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公安、民政、教育、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母婴保健工作。
第三十条:妇女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所在单位应当在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一定的哺乳时间。
山东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在儿童与法律保护及儿童与环境条款中规定:
完善和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儿童权益。
1.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2.依法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控制并减少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各类刑事案件的发生。禁止虐待、溺弃儿童,特别是女婴和病残儿童
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
--尊重儿童、爱护儿童,使儿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歧视和伤害。
……
查阅逐项法律条款,目睹眼前发生的一切,我忽然觉得这些冠冕堂皇的法律依据此刻变得是那么的苍白无力、形同虚设。一个画面反复在我脑海中出现:一位体弱的母亲,怀抱嗷嗷待哺的小小的婴儿,经历了警察暴力抓捕的惊吓,面对着凶神恶煞般警察的吼叫……在那样一个充满恐怖和残酷无情的地方,我们无法想象吕艳娜精神的高度紧张还有物质的匮乏,给母婴精神和肉体带来何种程度的伤害?
据明慧网2004年5月26日报道,龙口市邪恶之徒后来企图逼迫吕艳娜写一份“委托书”,把尚未满月、嗷嗷待哺的孩子交由她的家人抚养。吕艳娜不配合恶人,写了一份自己一家所受迫害的陈情书交给他们,不法人员不敢接收,但仍逼着吕艳娜把孩子交给了家人。出生不足一个月的女婴山山就这样失去了被母乳养育的权利。现在吕艳娜以绝食的方式抗议邪恶的迫害,被秘密非法关押在北海医院输液,不让家人探视。
面对不应该面对的当权者的故意伤害和强加的痛苦,享受初为人母的幸福此时对吕艳娜来说,显得是那样的遥不可及和那么奢侈;本该躺在母亲怀抱里的天赋温暖和乳汁对幼小的婴儿来说,已荡然无存。杀死大法弟子田香翠的凶手至今逍遥法外,而善良无辜的产妇却身陷囹囵,龙口公安泯灭良知、扼杀人性的罪恶行径天理难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9/77464.html
2004-05-26: 山东省龙口市原第一职业中专教师、大法弟子吕艳娜,因遭迫害被逼流离失所,在孩子尚未满月的情况下,被龙口市邪恶之徒强行从千里之外的安徽省潜山县绑架回龙口市非法关押,并逼迫她写一份委托书,把尚未满月、嗷嗷待哺的孩子交由她的家人抚养。吕艳娜拒不配合邪恶,写了一份陈情书交给他们,不法人员不敢接收。
现在吕艳娜以绝食的方式抗议邪恶的迫害,被秘密非法关押在北海医院输液,不让家人探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6/75630.html
2004-05-15: 2004年4月8日凌晨,山东龙口市教师刁希辉出去发真象资料,一去就没了音信。当时孩子刚出生10天,妻子吕艳娜身体还很虚弱,她太懂得这场迫害的残酷了……为了躲避恶人的追捕,她艰难的自己转移了住处,然而龙口市的邪恶之徒仍不远千里找到那里,在吕艳娜生产还没满月的情况下,强行将她母女绑架回龙口市。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4/74642.html
2003-08-15: 99年,山东省龙口市被授以“全国治安模范城市”,不法当权者说是因为该市没有一个大法弟子進京上访,实际情况是:
该市99年以来,几百人次大法弟子進京上访,名单在北京全部被该市买了回来。天安门恶警一个开价2000元,龙口市邪恶之徒全部花巨额资金买了回来。
2001年为非法抓捕大法弟子吕艳娜,花费10万元,在山东平度市寻找了一个月。
2003-03-21: 山东省龙口市大法弟子吕仁娟自99年7.20以后一直是被龙口市公安局迫害的重点对象,她3次進京上访,被下丁家镇政府非法绑架,在集市上游行示众。2000年就被迫害得流离失所在外,龙口市公安局悬赏7万通缉,2002年5月被恶警在日照五莲县资料点绑架,她的年仅19岁的儿子梁兵至今仍然下落不明。
她的姐姐吕仁英被恶警带去严刑拷打。 妹妹吕仁菊被绑架到淄博王村進行法西斯式洗脑。
吕仁娟的侄女吕艳娜,仅仅因为把龙口市丰仪镇政府打死当地大法弟子田香翠的事情发表在明慧网上曝光,2000年被龙口市恶警马向阳严刑拷打昏死过去三次。后来恶警怕打出人命,把吕艳娜送到学校后,她正念脱险,她和她新婚不到一个月的丈夫刁熙辉被恶警全国悬赏6万非法通缉,定为全国的重点。这就是江氏集团所谓的法律,仅仅因为把大法弟子被打死的惨案上网曝光,就被全国非法通缉。
吕仁娟70多岁的父母被吓得大病一场。龙口市政府、下丁家政府动不动就去抄家,抄家时连她娘家、姐家都不放过,特别是她的母亲受不了这个打击,含恨离去。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3/2/21/44935p.html
2001-12-06: 大法弟子吕仁娟被迫流离失所现被非法全省通缉。吕燕娜被迫流离失所,现被非法全国通缉。为了抓捕吕仁娟和吕燕娜,邪恶的“610”曾多次非法抄家,并将吕仁娟的姐姐大法弟子吕仁英与妹妹几次非法抓進监狱、洗脑班進行残酷的折磨。吕仁娟70岁的母亲因惊吓过度离开了人世,临终时还能清醒地知道大法好、真善忍好!现在他们全家老少三代11人仍坚修大法。
2001-04-08: 山东省龙口市政府迫害大法弟子手段卑劣
山东省龙口市政府采用卑劣手段残酷折磨大法弟子,逼迫写保证书。对待进京上访人员处以3000-5000元的罚款,长期无故关押大法弟子,并索要钱财。最近又要成立长达六个月的所谓"转化班",给大法弟子每人每月索要1000元的费用。
大法弟子陈风军因躲避关押,于2000年9月份离家出走至今未归。
大法弟子吕仁娟,吕燕娜为躲避劳教迫害离家出走,政府悬赏每人7万元人民币捉拿。吕仁娟的儿子大法弟子梁兵为躲避迫害于2001年2月份离家出走至今未归。现把吕仁娟的姐姐大法弟子吕仁英押在大牢至今已有20多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