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2-04: 自7.20邪恶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乳山拘留所从来未间断过关押大法弟子,它们殴打、用电棍电、灌盐水、罚款、监视抄家等极其卑劣手段,对大法弟子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
2000年10月和11月两个月期间,非法拘留三四十名大法弟子,其中判刑1人,判劳教12人,稍有牵连,无论是不是大法学员,都罚款200-500元。
“十一”期间,大法弟子李垛基从家里被莫名其妙地抓走,以曾去过北京为由被判了三年劳教。
大法弟子宋许龙以夫妻俩都炼法轮功要判一个为由,被判三年劳教。
大法弟子宫云秀,五十多岁的农村妇女,在去北京上访的途中被抓,也被判三年劳教。
因散发大法资料被判刑的大法弟子有:
于 敏 女 42岁 段桂娜 女 42岁
王爱芹 女 42岁 倪高健 男 27岁
李向荣 女 34岁 隋祥云 男 35岁
黄美华 女 25岁 王增传 男 不详
于书凤 女 4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