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 承德 丰宁县 >> 刘宝丰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小营子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5-04-17
案例分类: 农村人  非法拘留/绑架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6-07-24:河北丰宁县恶警执法犯法侵犯人权 2006年6月14日,河北省丰宁县国保大队610办公室人员张鹏飞等人伙同黑山嘴镇派出所恶警十几人非法闯入坝洲营村大法弟子邓桂兰家中。邓桂兰家中没有人,他们非法抄走大法书籍和物品。之后,又闯到同村大法弟子毕春艳家中,恰巧毕春艳当时也不在家,他们抢走大法书籍和其他物品。恶警的恶行侵犯了他人合法权利,执法犯法。 同天上午11时,张鹏飞等人又窜到黑山嘴镇菠菜沟村大

2006-07-24: 河北丰宁县恶警执法犯法侵犯人权
2006年6月14日,河北省丰宁县国保大队610办公室人员张鹏飞等人伙同黑山嘴镇派出所恶警十几人非法闯入坝洲营村大法弟子邓桂兰家中。邓桂兰家中没有人,他们非法抄走大法书籍和物品。之后,又闯到同村大法弟子毕春艳家中,恰巧毕春艳当时也不在家,他们抢走大法书籍和其他物品。恶警的恶行侵犯了他人合法权利,执法犯法。

同天上午11时,张鹏飞等人又窜到黑山嘴镇菠菜沟村大法弟子于淑云家中将其绑架,关进丰宁县看守所。在场围观的村民无不愤慨。之后,恶警要挟于淑云家人交出1万元现金,否则就将此大法弟子送去劳教。收入有限的一家人只好忍受冤屈,到亲戚朋友家中东拼西凑勉强凑够了10000元钱,才把于淑云从看守所中赎回。

2006年6月26日,丰宁县国保大队“610”人员伙同黑山嘴镇派出所恶警一同到小营子村大法弟子刘保峰家中,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并且偷偷拿走了刘保峰珍藏多年的古文物--一枚古印。

如此不法之徒,光天化日之下为所欲为,置道德与国法于不顾,而恶党与国家各级政府竟视而不见。一群无辜百姓,学炼法轮大法,修身养性,只因为他们诚心要做一个真正的好人,难道这也错了吗?!

天理昭昭,善恶必报。为善者必得善果,作恶者必遭恶报。

请看看曾经极力迫害大法弟子的丰宁恶警遭恶报的事例:

王志刚,原国保大队队长,多次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现已遭报--身患糖尿病在家治疗。李春华,原国保大队指导员,多次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在一次骑车外出被撞至股骨头粉碎性骨折,现在治疗之中。

奉劝现在还在继续为恶之徒,及早醒悟,真心向善,弥补过失。只有如此才能为自己和家人留下一个未来,否则,就只能作为恶党的陪葬品而被销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4/133842.html

2005-04-14:二00四年八月初四的晚上,坝州营村的毕春艳,菠菜沟村的于淑云、徐瑞萍,小营子的刘宝丰一起去小龙潭沟一带(属胡麻营乡)贴发资料,当晚11点左右被胡麻营乡派出所绑架。于淑华对警察讲真象,被恶警打了几个耳光,还用铐子将刘宝丰、徐瑞萍二人铐在一起,随后四人被带到胡麻营派出所。又被丰宁县610、国保大队的邪恶之徒转移到县看守所关押。第二天将毕春艳放出(因怀孕六个月),其他三人均被勒索三千元钱才被放回。

2005-04-14: 二00四年八月初四的晚上,坝州营村的毕春艳,菠菜沟村的于淑云、徐瑞萍,小营子的刘宝丰一起去小龙潭沟一带(属胡麻营乡)贴发资料,当晚11点左右被胡麻营乡派出所绑架。于淑华对警察讲真象,被恶警打了几个耳光,还用铐子将刘宝丰、徐瑞萍二人铐在一起,随后四人被带到胡麻营派出所。又被丰宁县610、国保大队的邪恶之徒转移到县看守所关押。第二天将毕春艳放出(因怀孕六个月),其他三人均被勒索三千元钱才被放回。

丰宁县610、国保大队迫害大法弟子主要负责人是:潘占武、王志刚、司瑞青、李春华。

承德 丰宁县联系资料(区号: 0314)

2021-05-13: 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派出所刘警察电话:18713405252
协警警号:066389
刘严警号:X12261
寇警察警号:066827



2020-12-10: 丰宁县国保大队长:张鹏飞,电话:0314-8082318、13903147600

2020-07-19: 丰宁县国保大队长:张鹏飞,电话:0314-8082318、13903147600
2019-12-07: 丰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鹏飞:0314-8082318、13903147600
丰宁县大阁镇南辛营村书记王海军15131684852、13313386060
滦平县相关部门电话:
滦平县政法委:书记: 刘玉东 13513148259
副书记、国安办主任:沈 剑 13803143229
防范办主 任: 王志虎 18631431869
副主任: 陈 静 18732489799

法院院长: 孙绍刚 13103041296 0314-8583393
副院长、副书记:周玉秋 15733979202
宗建刚: 15732979286/13903243000
副院长:康宏伟 15733979236
纪检组长:冷明发 15733979205
审判庭长: 李双利 15733979208 8582573

检察院: 任淑文 13831407699 0314-8589878
副检察长: 程秀林 13931419565 8583787
黄友仁 13932406310
周建成 13703143175
批捕科长: 李立新 13831409059
孙常树 13833430070 0314-8586047

滦平县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
宣国锋 15803340888 办公室 0314-8589880
政 委: 刘 军 18932851715 8583332
副政委: 任立军 13903243376 8582238
副局长: 卢海永 18731460005 858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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