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29: 石家庄市财政局一直积极配合邪恶迫害大法弟子,早在2002年3月29日早晨,石家庄市财政局伙同执法部门将范淑芬(女)、李宁、焦树超三人在上班途中分别拦路绑架到洗脑班迫害。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29/126350.html
2002-04-08: 发生在石家庄市光天化日下的绑架行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财政局迫害法轮功的恶人被曝光后,石家庄市610办公室及相关恶人穷凶极恶,采取极卑鄙的手段将石家庄市财政局的大法弟子绑架至邪恶的洗脑中心强制洗脑。石家庄市财政局伙同执法部门将范淑芬(女)、李宁、焦树超三人于3月29日早上上班途中分别被拦路绑架走,并不准家人探视,也不知道人到底在哪里?至今生死不明。在光天化日之下,由执法部门做出这样无法无天的绑架行为,人们不知道法律在中国还有甚么意义?!提醒善良的人们给予关注。
并希望有关人士想一想,如果一个人有违法的事实,有法律条文约束,应执行法律程序。绑架、强行洗脑“转化”、把自己的意识强加给别人算甚么?“转化”本身就是毫无人道的违法行为,多少人力、物力、财力被挥霍,如此“转化”能得民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