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8: ◎法轮功学员林永佳被迫害致死
林永佳,男,湖北省浠水县汪岗镇(店乡)林庵村人,一九九九年进京上访被抓回浠水县,惨遭酷刑折磨,关押近一年,因长期受折磨,身体极虚,腿几乎瘫痪,才被宣布劳教一年,后保外释放,待其有所好转又被抓,直至劳教期满。家中电视机,缝纫机等稍微值钱一点的东西被洗劫一空。后又被非法关押,迫害致死(详情待查)。参与迫害者浠水县三店乡派出所所长黄良意、黄海军、方永明、洪增协、杨俭、夏寿松、甘世涛、李勋华等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8/湖北省浠水县法轮功学员二十年遭迫害纪实-395367.html
2001-05-07: 2000年5月10日,湖北浠水县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一宗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当事人是法轮功学员杨云华、林永佳、杨淑容,旁听席上座无虚席。
杨云华,男,48岁,个体客运经理,因1999年12月25日参加县广场炼功和所谓串联,被公安局以“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为藉口逮捕。
林永佳,男38岁,农民,99年12月底,因去北京上访被公安局以“扰乱社会秩序罪”为藉口逮捕。
杨淑容,女,44岁,99年12月底,因在家里和学员交流被公安局以“扰乱社会秩序罪”为藉口逮捕。
事隔5个月才开庭审理,杨云华私人请了一位律师,另两位农民因家境贫困,请不起律师,由律师援助中心的两位律师自愿为他们辩护。
法官陈述了三位被告的所谓犯罪事实,三位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進行公正辩护,最后得出结论:公安局指控三位被告所有罪名都不成立,他们没有触犯法律。杨云华自愿参加集体炼功,但并非组织者,串联等罪名更属无稽之谈。林永佳,依宪法到北京上访,刚到北京就被抓,何谈扰乱社会秩序。杨淑容在自己家里与别人交谈,未出家门却被指控为扰乱社会秩序,实在荒谬。
开庭整整一天,得不出结果,三个法轮功学员都无罪,应立即释放。可是在强权的压制下,法官作不出公正的判决,就问三个学员:你们还炼不炼功?三个都说要炼,法官又找不出法律中有哪一条规定说炼有罪,这场开庭就不了了之,后来将开庭情况报到上级。几个月后法院才告诉被告人无罪释放。
可是公安局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却不甘心这样的结果,在他们强权的头脑里没有纠错这条程序,于是他们公然践踏法律,不但不释放他们,反而非法判三位学员劳教,杨云华被关至今已有一年另三个月。
林永佳被公安局非法判劳教一年,后因在看守所被公安恶警指定牢头狱霸打至吐血、便血,奄奄一息,公安局怕他死在牢里承担责任,才放了他。过了一段时间看他身体有所好转,恶警李勋华又无故将他抓進看守所关至一年期满。
杨淑容被判劳教一年,在看守所关至期满才释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7/107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