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03: 大法弟子李付霞,2003年农历12月,因给当地群众散发传单、讲真象,被恶人举报,遭方城县610非法抓進看守所迫害。就在其身体已经被迫害瘫痪的情况下,方城县法院仍将李付霞非法判刑4年,送往河南省新乡市劳改场迫害。
李付霞,女,42岁,家住河南省南召县皇路店乡缘家庄村龙田沟组。在她被非法关押期间,法院在执行死刑犯时,恶警把李付霞绳捆索绑和死刑犯放在一个车上,陪罪死刑犯。李付霞不为邪恶所动,在车上高呼“法轮大法好”,很多群众深受感动,明白了真象。在看守所条件恶劣,迫害残酷,致使李付霞身体处于瘫痪状态,大小便不能自理。
此前,大法弟子李付霞曾经在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被劳教,劳教所恶警把她迫害得双腿不能走路,释放后,她坚修大法,使双腿恢复了正常。这一次关進监狱,方城县的恶警恶人,再一次把她迫害致瘫痪。
就是在这种一种情况下,方城县法院仍将大法弟子李付霞非法判刑4年,送河南省新乡市劳改场。李付霞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河南省女子监狱刑罚科(新乡市南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