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9:广州陈锦卿女士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的更多信息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72岁的法轮功学员陈锦卿女士,2023年2月24上午9点多被天河区公安分局国保赖淦文和兴华派出所警察戴智慧、何淑芳、邓星炜绑架,非法关押到天河区看守所。
2024年9月19日,她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五千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0/9/二零二四年十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83737.html
2024-09-30: 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陈锦卿被迫害情况的补充
2024年9月19日,陈锦卿的女儿到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询问陈锦卿的情况时,获悉陈锦卿已被非法枉判三年六个月。预计10月中旬将移送广州市女子监狱。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9/30/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83447.html#24929222922-1
2024-09-28:广州公检法人员构陷七旬陈锦卿 强判三年半冤狱
广州市天河区72岁法轮功学员陈锦卿女士,被警察非法关押到天河区看守所一年七个月之后,二零二四年九月中旬,她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并被勒索罚金五千元。
陈锦卿,生于一九五二年十二月,户籍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宝华大道,现居住在天河区燕塘社区。她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她的身体健康状况很差,她说,如果没有修炼法轮大法,她可能活不到今天。修炼法轮功后,她获得了身心健康。
遭警察入室绑架 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二二年七月开始,在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一带,出现法轮功真相资料,这本是一件免费发放、让民众了解真相、还百姓知情权的好事。然而,警察猜测是陈锦卿发的,并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开始罗织罪名。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上午九点多,天河区公安分局国保赖淦文和兴华派出所警察戴智慧、何淑芳、邓星炜躲在陈锦卿的家门外,趁她女儿开门出来、陈锦卿在屋内准备关门时,蜂拥而上,将她女儿推回屋内,有四人闯进家里,土匪般地翻箱倒柜、非法抄家,并将陈锦卿非法关押到天河区看守所。
非法讯问陈锦卿时,天河区公安分局国保赖淦文叫嚣:“我说你有罪,你就有罪!”陈锦卿的女儿也被当作嫌疑人一块绑架。她女儿在兴华派出所被盘查了一整天,被侮辱性强制验尿、验毒、身体检查、无犯罪记录查询、拍照,并遭讯问。在她的人身自由被剥夺状态下,做了讯问笔录,后来也被作为起诉迫害陈锦卿的所谓证据。
陈锦卿被非法关押到第三十七天时,被天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随后,她被天河区检察院非法起诉。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陈锦卿被构陷到海珠区法院。
被非法庭审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上午十一点左右开始,在天河区看守所内,陈锦卿被海珠区法院非法视频庭审,十二点半左右结束。
在质证方面,主要围绕燕岭路附近的资料是不是陈锦卿发的,以及家里的少量资料和真相币。
警察怀疑陈锦卿发放法轮功资料的所谓“证据”是二零二二年八月二日在粤垦路停车场的一段监控视频。视频中,并不清晰的显示一位身穿白色上衣、黑色裙子、短发、戴口罩、步履轻盈、五十岁左右的女性曾进入停车场。这个人不论是谁(也没有做犯罪行为),明显不是陈锦卿。当时陈锦卿已经71岁,身材富态。但公诉人赵晓凯一直主观臆断,诬陷此人就是陈锦卿。期间,律师向法官申请让陈锦卿的家人出庭作证,让家人来判断监控视频中的女士是不是陈锦卿,此申请被法官拒绝。
陈锦卿坚称:修炼法轮功无罪。最后公诉人赵晓凯给出的量刑为一年半至一年九个月。
遭天河区公检法加害、冤狱三年半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
但天河区公安分局却仍嫌量刑不够,对陈锦卿进一步构陷。兴华派出所警察在非法庭审后,再次来到天河区看守所,对陈锦卿非法提审并拍照,将拍摄的照片与上述监控视频,提供给广大鑫证司法鉴定所,让该鉴定所进行所谓“鉴定”。该鉴定所没有出示任何鉴定依据,仅通过肉眼识别,便给出照片与监控视频是“同一人”的结论。天河区公安分局将这个新的“证据”提交到海珠区法院。
事实上,这个所谓“新证据”是非法的。一方面,案件已经到了法院庭审阶段,并已经开庭,此时侦查机关没有介入案件、提审、拍照及委托鉴定的权限。同时,侦查机关将拍摄的本人照片给鉴定机关进行所谓鉴定,构成了暗示、指定鉴定结果的事实,违反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49条。广大鑫证司法鉴定所参与人员是和兴华派出所警察同伙诬陷陈锦卿老人。
另一方面,鉴定机构没有出示任何法律依据和鉴定依据,鉴定人员仅凭肉眼识别,就在鉴定意见中得出监控视频中人像的“额眼鼻”等五官特征与陈锦卿存在“较多符合特征”,并鉴定为“同一人”。实际上监控视频中的人像戴着口罩,也根本看不到鼻子。上述所谓鉴定结果没有证据支持,完全是主观臆断。
陈锦卿就上述鉴定结果,对相关参与人员进行了控告。但海珠区法院却无动于衷,不但不将该鉴定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并悖逆法律而行,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为这个新的假“证据”对陈锦卿进行了第二次非法庭审。公诉人赵晓凯仍坚持以前的错误结论,法官韦晓明再次拒绝家属出庭作证,并阻止陈锦卿自我辩护。
这个所谓的“案子”,还有许多程序违法之处。(1)搜查证上地址错误。搜查证上写明进行搜查的地址是:燕岭路268号18栋1号门 401房,这个根本不是陈锦卿的住所;(2)扣押决定书、勘测检查、扣押笔录等,均为事后补做;(3)相关视频、报案记录也是半年后的2023年7月才补做。
海珠区法院罔顾法律和事实,二零二四年九月中旬,对陈锦卿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并勒索罚金五千元,参与构陷的法官是韦晓明。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9/28/广州公检法人员构陷七旬陈锦卿-强判三年半冤狱-483368.html
2024-05-04:广州七旬陈锦卿女士再次被非法庭审
广州市天河区72岁法轮功学员陈锦卿女士,遭天河区公安持续构陷,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下午第二次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庭审。公诉人赵晓凯仍坚持以前的错误结论,法官韦晓明再次拒绝家属出庭作证,并阻止陈锦卿自我辩护。
陈锦卿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被天河区公安分局和兴华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天河区看守所。警察绑架陈锦卿的借口是:二零二二年七月开始,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一带出现法轮功真相资料,警察猜测是陈锦卿发的。非法讯问时,天河区公安分局国保赖淦文叫嚣:“我说你有罪你就有罪!”非法关押到第三十七天时,她被天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随后她被天河区检察院非法起诉。七月十八日,她被构陷到海珠区法院。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陈锦卿在天河区看守所内,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庭审。在质证方面,主要围绕燕岭附近的资料是不是陈锦卿发的,以及家里的少量资料和真相币。
警察怀疑陈锦卿发放法轮功资料的所谓“证据”是二零二二年八月二日粤垦路停车场的一段监控视频,视频中并不清晰的显示一位身穿白色上衣、黑色裙子、短发、戴口罩、步履轻盈、五十岁左右的女性曾进入停车场。这个明显不是陈锦卿,陈锦卿已经72岁,身材富态,而且警察抄家也并未发现陈锦卿家里有白上衣、黑裙子。经办民警曾使用广东公安飞识人像识别系统,从云算法得出监控视频与陈锦卿的头像相似率为66.7%。但公诉人赵晓凯一直主观臆断:认为此人就是陈锦卿。期间,律师申请陈锦卿的家人出庭作证,让家人判断监控视频中的女士是不是陈锦卿,被法官拒绝。
为了达到构陷陈锦卿的目的,兴华派出所警察在非法庭审后再次来到天河区看守所,对陈锦卿进行提审并拍照,并将拍摄的照片与上述监控视频提供给广大鑫证司法鉴定所,让该鉴定所进行所谓“鉴定”。该鉴定所没有出示任何鉴定依据,仅通过肉眼识别便得出照片与监控视频是“同一人”的结论。天河区公安分局将这个“新证据”提交到海珠区法院。
事实上,这个所谓“新证据”是非法的。一方面,案件已经到了法院庭审阶段,并已经非法开庭,此时侦查机关没有介入案件、提审、拍照及委托鉴定的权限。同时侦查机关将拍摄的本人照片给鉴定机关进行所谓鉴定,构成了暗示、指定鉴定结果的事实,违反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49条。另一方面,鉴定机构没有出示任何法律依据和鉴定依据,鉴定人员仅凭肉眼识别,就在鉴定意见中得出监控视频中人像的“额眼鼻”等五官特征与陈锦卿存在“较多符合特征”,并鉴定为“同一人”。实际上监控视频中的人像戴着口罩,也根本看不到鼻子。上述所谓鉴定结果没有证据支持,完全是主观臆断。
陈锦卿已经就上述鉴定结果,对相关参与人员进行了控告,广州市司法局也已于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受理了控告。
海珠区法院不但不将该鉴定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并悖逆法律而行,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为这个“新证据”对陈锦卿进行了第二次非法庭审。
这个所谓的“案子”,还有许多程序违法之处。(1)搜查证上地址错误。搜查证上写明进行搜查的地址是:燕岭路268号18栋1号门 401房,这个根本不是陈锦卿的住所;(2)扣押决定书、勘测检查、扣押笔录等,均为事后补做;(3)相关视频、报案记录也是半年后的2023年7月才补做。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
希望海珠区法院和检察院,立即纠正错误,依法排除非法证据,还陈锦卿人身自由。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4/广州七旬陈锦卿女士再次被非法庭审-475976.html
2023-12-12: 遭警察入室绑架构陷 广州七旬陈锦卿被非法庭审
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陈锦卿女士,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被天河区公安分局和兴华派出所警察入室绑架,非法关押到天河区看守所。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陈锦卿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庭审。
陈锦卿出生于一九五二年十二月,户籍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宝华大道,现居住在天河区燕塘社区。修炼前她的身体健康状况很差,疾病缠身,严重的风湿病,手腕无法正常活动;背部疼痛,每天都需要贴风湿类膏药;肠胃功能紊乱,胃痛;偏头痛;畏寒,夏天不能吹空调,否则会加剧背部疼痛。她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获得了健康。
二零二二年七月开始,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一带出现法轮功真相资料,警察猜测是陈锦卿发的。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上午九点多,天河区公安分局国保赖淦文和兴华派出所警察戴智慧、何淑芳、邓星炜躲在陈锦卿家门外,趁她女儿开门出来、陈锦卿在屋内准备关门时,蜂拥而上,将她女儿推回屋内,四人闯进家里,土匪般的翻箱倒柜、非法抄家。
十二点左右,陈锦卿被劫持到兴华派出所,她女儿也被当作嫌疑人一块遭绑架。她女儿在兴华派出所被盘查了一整天,被侮辱性强制验尿、验毒、身体检查、无犯罪记录查询、拍照,并遭讯问。这个在人身自由被剥夺状态下做的讯问笔录,后来被作为起诉陈锦卿的所谓证据。直到当晚十一点,才让她公司的同事担保回家。
非法讯问时,天河区公安分局国保赖淦文非常凶,叫嚣:“我说你有罪你就有罪!”非法关押到第三十七天时,她被天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随后她被天河区检察院非法起诉。七月十八日,她被构陷到海珠区法院。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陈锦卿在天河区看守所内,被海珠区法院非法视频庭审。非法庭审上午十一点左右开始,十二点半左右结束。在质证方面,主要围绕燕岭路附近的资料是不是陈锦卿发的,以及家里的少量资料和真相币。
警察怀疑陈锦卿发放法轮功资料的所谓证据是小区的一段监控视频,视频中并不清晰的显示一位身穿白上衣、黑裙子、短发、戴口罩、五十岁左右的女性曾进入小区。这个显然不是陈锦卿,陈锦卿已经七十岁,而且警察抄家也并未发现陈锦卿家里有白上衣、黑裙子。但公诉人一直主观臆断:认为此人就是陈锦卿。
期间,律师申请陈锦卿的女儿出庭作证:作为非法起诉陈锦卿的所谓证据之一,她女儿的讯问笔录,是在被当作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人身自由被限制的非法状态下做的,是非法证据,应当排除。《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搜集证据。《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十九条也规定:采用暴力、威胁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但这个合理的申请被法官韦晓明拒绝。为了使该笔录有效,韦晓明还当庭宣布:解除陈锦卿女儿的嫌疑人身份。其实她女儿的笔录也不过说陈锦卿修炼法轮功,曾经在家里打坐。公检法为了构陷陈锦卿,疯狂罗织所谓“证据”,已经到了不择手段的程度。
所谓的“案子”,还有许多程序违法之处。(1)搜查证上地址错误。搜查证上写明进行搜查的地址是:燕岭路268号18栋1号门 401房,这个根本不是陈锦卿的住所;(2)扣押决定书、勘测检查、扣押笔录等,均为事后补做;(3)相关视频、报案记录也是半年后的2023年7月才补做。中共的公检法人员构陷法轮功学员,已经到了肆意妄为的地步!
律师和陈锦卿还指出:无法律条文规定法轮功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公诉人则宣称:虽无明确法律规定法轮功是×教,但这已是一个“约定俗成”的事情。真是把法律当儿戏!
陈锦卿一直坚称自己修炼法轮功无罪。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12/遭警察入室绑架构陷-广州七旬陈锦卿被非法庭审-469212.html
2023-11-28: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陈锦卿被非法视频庭审
2023年11月20日上午10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对天河区法轮功学员陈锦卿进行非法视频开庭。没有亲属在现场旁听(其弟有事出远门未归;女儿之前被录过口供而被禁止旁听,只准在庭外“旁听”),只有一位辩护律师出庭为陈锦卿作无罪辩护。
开庭前,律师查看了所谓的录像证据,图像中显示为一名身高约170公分的女性(陈锦卿身高是158公分),戴着口罩,除发型均为短发外,无一相似。
庭上,律师驳此疑点,但控方人员一直狡辩,主观臆断图像里的人就是陈锦卿。他们在无法提供有力证据的情况下,要求跳过此话题,只与当事人(陈锦卿)确认是否不承认录像里的人是本人,然后直接询问其家中真相币的数量及是否有使用出去等问题。
当律师及当事人(陈锦卿)指出宪法无条文证明法轮功是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时,公检法人员竟直接承认:虽然无明确法律说明法轮功是邪教,但是自1999年7月开始,这已是一个“约定俗成”的事情,无需法律条文支持。这就是“中国特色”的不法法庭,完全无需法律依据、且把法律当儿戏的中国公检法。
随后,询问当事人(陈锦卿)是否始终认为自己修炼法轮功无罪?陈锦卿平静答道“是的”。修炼大法无论为了自身,还是为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复兴,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何罪之有?!
最后宣布休庭,并告知等待最终判决结果的通知(据说参考量刑是一年6个月到一年9个月)。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1/28/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68725.html#231127205950-1
2023-11-19: 广东省广州市72岁法轮功学员陈锦卿面临非法开庭
广州72岁法轮功学员陈锦卿,11月20日,在海珠区法院被非法开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1/19/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68388.html#231118205217-1
2023-11-16: 广东广州法轮功学员陈锦卿面临非法庭审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将于2023年11月20日上午,对七旬法轮功学员陈锦卿女士进行非法庭审。
2023年2月24日,陈锦卿在家被天河区公安分局和兴华派出所警察绑架,办案警察为兴华派出所的韦宏炎、广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邪教大队的王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1/16/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68282.html
2023-08-07: 广州七旬老太陈锦卿被非法关押构陷近半年
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陈锦卿女士,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被天河区公安分局和兴华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天河区看守所已近半年,目前被构陷到海珠区法院。
陈锦卿出生于一九五二年十二月,户籍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宝华大道,现居住在天河区燕塘社区。她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她的身体健康状况很差,她说如果没有修炼她可能活不到今天。修炼法轮功后她获得了健康,人也显得比实际年龄年轻。
因为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陈锦卿曾被天河区公安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十天。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大约十一点多,广州市花都区公安分局伙同天河区兴华街派出所、燕塘社区二十多人,躲在陈锦卿家门外楼梯间,然后将她家断水,陈锦卿出门查看情况时这帮人乘机一拥而入。四个女人将时年69的陈锦卿压住,其他人则非法抄家,并将她绑架到天河区拘留所。在拘留所期间,犹大钟翰文多次对陈锦卿进行欺骗,企图套取所谓证据对她进一步构陷,并骗她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未果后,将她非法行政拘留了十天。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上午九点多,天河区公安分局和兴华派出所故伎重演,四名(三男一女)自称是天河区兴华派出所的警察躲在陈锦卿家门外,趁她女儿出门上班时,蜂拥而上,抢走她家的钥匙打开门,冲入家里,绑架了陈锦卿,同时土匪般的翻箱倒柜、非法抄家,抢走一幅师父法像、几个九字真言挂件、真相币及几本资料。并将她未修炼的女儿也绑架到兴华派出所盘查了一整天,直到当晚十一点,才让她女儿公司的同事担保回家。
陈锦卿被非法关押到天河区看守所。家人写给她的信警察没有拿给她,说信要交到检察院。她写给家人的两封信,也被警察扣留。她的通讯权利被剥夺。
非法提审时,天河区公安分局一个国保非常凶,叫嚣:“我说你有罪你就有罪!”非法关押到第三十七天时,她被天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随后她被天河区检察院非法起诉。七月十八日,她被构陷到海珠区法院。
广州市政法委为了方便操控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将广州市法轮功学员的构陷案集中到海珠区法院和荔湾区法院进行,但这违反了《刑法》规定的刑事案件管辖地原则。陈锦卿户口在花都区,家住在天河区,所谓案发地也在天河区,按照法律,海珠区法院是没有管辖权的。因此律师向海珠区法院提出了《案件管辖地异议申请书》。
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利用《刑法》第三百条冤判法轮功学员,是适用法律错误。总所周知:《刑法》第三百条是针对邪教案件,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对法轮功学员“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指控不成立。法轮功不是×教。在中国,没有哪一条法律将法轮功规定为×教。而且这期间公安部颁布了《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解释》(公通字[2000]39号和公通字[2005]3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及公安部已认定了十四种邪教,也没有法轮功。
天河区公安分局、天河区检察院和海珠区检察院,都没有向陈锦卿出示过任何可以证实“法轮功与×教相关”的法律文件,也没有出示任何可以证明她究竟破坏了哪一条法律实施以及是如何破坏的证据。也就是说:在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将她非法构陷。
因此,陈锦卿对参与迫害的公安和检察院相关人员进行了投诉。并依据《最高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向海珠区检察院提出了《以案释法申请》,要求负责起诉的检察员对非法起诉陈锦卿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进行以案释法。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8/7/广州七旬老太陈锦卿被非法关押构陷近半年-463891.html
2023-04-20: 广东省广州市法轮功学员陈锦卿被非法批捕责任人补充
法轮功学员陈锦卿,女,72岁,家住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燕塘社区。2023年2月24日上午被天河区兴华街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目前陈锦卿被非法关押在天河区看守所,已被非法批捕。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20/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59009.html#23419225740-1
2023-04-19: 广东省广州市法轮功学员陈锦卿被非法批捕的信息更改
广州市天河区兴华街派出所
所长:郭文彪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19/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58975.html
2023-04-16: 广东省广州市法轮功学员陈锦卿被非法批捕
法轮功学员陈锦卿,女,72岁,家住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燕塘社区。2023年2月24日上午9点多左右,四名(三男一女)自称是广州市天河区兴华街派出所的警察躲在陈锦卿家门外,趁她女儿出门上班时,蜂拥而上,抢走她的钥匙强行开门,冲人家里,绑架了陈锦卿,同时进行土匪般的翻箱倒柜、非法抄家,抢走一幅师父法像、数个九字真言挂件、几百元真相币、数本《明慧期刊》。他们并强行将她女儿当作所谓的嫌疑人带到兴华街派出所盘查了一整天,没有任何手续证明或文件送达她女儿公司人事部。直到当晚11点,才让她女儿公司的同事担保回家。
陈锦卿则被直接绑架到拘留所关押,但家属至今都没收到任何书面通知。期间她女儿多次追问她母亲何时能回家,得到的都是一句“等待通知”。
陈锦卿被非法关押满30天时,她弟弟到拘留所,想接她回家,却被告知陈锦卿已被非法批捕,且已转至棠下看守所非法关押。
参与2月24日绑架的所有人员的个人信息待查。请知情人补充。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16/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58871.html
2023-02-28: 广东广州市天河区燕塘社区法轮功学员陈锦卿在家中遭绑架和抄家
2023年2月24日上午,广州市天河区燕塘社区女法轮功学员陈锦卿在家中被非法闯入的恶人绑架、非法抄家。请知情者补充详情。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2/28/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57256.html#23227225552-1
2021-01-24: 广州法轮功学员陈锦卿被非法抓捕、拘留经过
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花都公安局人员从家中绑架,被非法关押到广州市天河区拘留所,二零二一年一月三日回家,前后共十天。以下是陈锦卿自述此期间的种种经历。
我叫陈锦卿,广州市花都区户籍,家住广州市天河区兴华街燕塘小区。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中午大约十一点多,我在家洗衣服,有三个自称管理处的人上楼问我家是否有水,我回答说有。他们说進去看看,我说没必要,他们就走了。然后我回头洗衣服,一会儿发现真的没水了,便开门出去问邻居。这时一个男的从上一层楼冲下来挡住我的门,同时喊来早已躲在上、下层楼阶梯处的同伙约二十多人,他们一拥而上,土匪般的抢走我手里的钥匙,开了门,把我推進家里。
我问他们是哪里的,回答说是广州市花都公安局的。这帮人是有备而来,一个人手里拿了一张所谓的搜查证,也没让我看清楚,只声称有人举报我。我说我没做任何事,举报得有个理由。其中一个人指著门上周边有“真善忍好”的“福”字年画,说贴这个就是散发法轮功资料。我说“真善忍”不好吗?另一个人说好。我说,既然是好,为甚么要拿下来。他们不出声。这时有四个女的压住我这个六十九岁的老太婆,其他人在屋里非法搜查,抢走了我三本大法书、一幅师父法像、一个播放器、六个莲花挂坠、一部苹果手机、一张真相单张。然后把我绑架到天河区兴华街派出所。
也就是说这次绑架事件是广州市花都区公安局跨区伙同天河区兴华街派出所所为,目的是执行广州市政法委所谓的骚扰行动。因为从去年以来他们多次欺骗骚扰我女儿和我弟弟,叫他们说服我写所谓“保证书”。这次也不例外,把我绑架到兴华街派出所后,欺骗我女儿说:只要说服你妈写保证书,就可以马上带你妈回家。他们还叫来一个自称佛学会的人,来散布一些歪理邪说。
十二月二十五日,我被非法关押到广州市天河区拘留所,二零二一年一月三日被释放回家,前后共十天。
在这十天里,每天都有人来欺骗洗脑。还有两个自称是做“义工”的,说是来调解误会。其中一个男的名叫钟翰文,利用从燕塘社区或者兴华街那里得到的我和同是修炼大法的表姐的个人信息,每天编织不同的谎言来套我的话,竟谎称与表姐的儿子以前是生意伙伴,有生意往来。说我表姐在打听我的下落,还请他吃过饭等等。说我表姐让他带话叫我别做傻事,出来后姐妹还要相认,说他不明白,问我这话是甚么意思?隔天又诱骗我,说表姐让他儿子托他给我带话说:藏了。又问我这话是甚么意思?等等。总之想方设法套我话。过程中他还威胁说:你怎么知道你一月三号会回家,他们怎么计划处理你知道吗?我回答他说:他们没资格。心想:一切大法师父说了算!到我出来的前一天,姓钟的又跟我说,我表姐的儿子给他打电话说,要跟我划清界限,因为有人找他麻烦,叫我出去后不要找表姐他们等等。
我回家后和表姐家通话核实钟翰文所说的一切,得知表姐家在这十天里没见过任何外人,更没请过任何人吃饭,儿子甚么也不知道,更谈不上与姓钟的一起做过生意!而且根本不认识姓钟这个人。
为了达到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恶目的,这帮人甚么下三滥的手段都使用!今天把他曝光出来,让大家看清这所谓的“义工”,其实只不过是个撒谎者、伪君子。更是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六一零”帮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4/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19010.html
2021-01-04: 2020年12月23日,遭广州市天河区兴华街派出所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陈锦卿已于2021年1月3日上午平安回到家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4/二零二一年一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18100.html
2020-12-26: 广州天河区法轮功学员陈锦卿被兴华街派出所绑架
2020年12月23日中午大约十一点多,陈锦卿在家洗衣服,管理处的人去问是否有水,她回答说有,当时她只打开木门对话,然后,回头洗衣服,发现没水了,便开门出去问邻居。这时躲在上、下楼阶梯处的十多人一拥而上,把她推进家里,然后,抢走师父法像、护身符挂坠和放在桌面上的大法书,并把她绑架到兴华街派出所。后来派出所的人电话告知她女儿,她女儿随即与她的弟弟一起去要人,但没成功。也没问到绑架的原因。
兴华街派出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牛利岗大街83号
办公电话:020-87745026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26/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17022.html
2006-11-03: 广州市天河区部份派出所迫害大法弟子恶行记录
4、陈锦卿,二零零二年四月三日,在上班途中被花都派出所、兴华派出所、燕塘派出所合伙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3/141655.html
2002-04-17: 广州大法弟子陈锦卿在上班途中被绑架
2002年4月3日早上,广州天河燕塘大法弟子陈锦卿在上班途中被花都派出所、兴华派出所、燕塘派出所合伙绑架。据证实,陈锦卿是被邪悟者陈如云告发的。陈锦卿家中有一上初中的女儿,无任何经济来源。请所有善良的人给予关注。
陈如云电话:020-87242841
兴华派出所电话:020-87734912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7/28650.html
2001-06-21: 广州大法弟子陈锦卿被迫流离失所
广州大法弟子陈锦卿为了避免邪恶加重迫害,同时为了证实大法,自四月份起离家出走,目前邪恶之徒已進京追捕。陈锦卿曾于99年10月進京上访,被带回花都看守所非法关押半月,后于2000年在潮州与同修交流时再次被抓,被带往花都梯面戒毒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后由家人领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