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8-31: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610恐怖组织将多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
2002年4月23日上午11时左右,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610恐怖组织在有计划、有组织的迫害行动中,把大法弟子李英华、吴立虹夫妇二人,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从单位绑架至看守所。
前后不到一周的时间,坚持修炼的大法弟子张丽、张艳清、杨济娟、吴瑞英、王月英、李桂云、李桂荣、李淑玲、韩敏、陈金、邱殿臣、王红杰、王春华、王淑珍、高淑云、张忠孝等18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其中五名大法弟子是2001年12月发放真相资料时被非法抓捕的,现已被非法判刑:王红杰被非法判刑4年、王春华3年半、王淑珍3年、高淑云4年、张忠孝3年。有6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李英华3年、吴立虹3年、李淑玲3年、陈金3年、邱殿臣3年、韩敏3年。(韩敏是到五大连池其母亲家串门,在田地里干农活,被当地朝阳乡派出所恶警绑架,只因坚定修炼,仍然说“炼”就被非法劳教3年。)
五大连池市的邪恶之徒怕他们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的罪行被世人知道,于2002年7月24日半夜2点秘密将大法弟子送至齐齐哈尔双合女子劳教所、绥化男子劳教所和哈尔滨第三女子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31/2002年8月31日大陆综合消息-35896.html
2002-03-11: 五大连池市610勒索巨额罚金的部份事实
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有:
孔令彬 8000元 (非法劳教1年)
王哲明 5000元
范洪波 3000元
李淑玲 3000元(非法劳教1年)
冷日星 8000元
陈静 5000元
姜金宝 5000元
付俊英5000元
王兴华 5000元
张春发 5000元
李彦民 5000元 ( 非法劳教2年)
吴立虹 5000元 (610到单位取走个人工资款9000元、3000馀元,共两次,总计17000馀元)
李英华 5000元 (610到单位取走个人工资款6000元,总计11000元,并被非法劳教3年)
曲莲英 5000元 (非法劳教1年)
程金 1000元 (非法劳教1年)
高宝山 3000元
李桂云 5000元
张丽 5000元
郭秀云 5000元
赵洪军 5000元(放在同学家的3万元存摺被北安市610恶警抢走,共计35000元)
大法弟子在经济上、精神上、肉体上受到各方面的迫害,以610为首的邪恶之徒用以“保释金”和所谓“罚款”为藉口对20馀名大法弟子進行敲诈勒索15万馀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