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7-12: 2001年6月29日唐山市新区公安人员受区委副书记王存田的指使,将陆学军、刘新梅夫妇从回老家路上抓至燕山派出所。因为只是怀疑他们夫妇散发真象材料,区委副书记王存田亲自坐阵审讯,派出所干警用刑具毒打逼供。请问王书记,哪条国法允许严刑逼供?你们总是口口声声说要挽救人,团结人,难道电视上报导的那些关心爱护法轮功练习者的公安干警、帮教人员的“事例”都是假的吗?就是用“严刑”来关心吗?
据说只是怀疑他们二人发大法真象资料,仅凭“怀疑”就可以随便抓人、打人吗?国家的区委干部及公安干警就可以一手遮天,想抓谁就抓谁,想打人就打人吗?
2001-07-07: 2001年6月28日唐山市新区公安局因怀疑大法弟子陆学军、刘新梅夫妇散发大法传单,在公安局长张连生的带领下非法砸门抄家。大法弟子严词拒绝,不予配合,因而引来很多围观的群众。
后来公安在大法弟子家楼下看守了一天一夜。公安走后,陆学军、刘新梅夫妇因有事要回老家,在乘车途中被警车追上,强行将他们关进唐山市新区派出所,至今已有6天了。现家中只有一8岁的女儿无人照管。望广大善良的民众关心此事,共同制止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