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5: 湖南怀化市法轮功学员尹秋阳等遭非法庭审 补充责任电话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9/15/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82328.html#24914215054-1
2024-06-07:湖南怀化市法轮功学员尹秋阳等遭非法庭审
湖南怀化市鹤城区法轮功学员尹秋阳、姜常仙、吴芳民被绑架、非法关押大半年,遭司法构陷已进入庭审阶段:尹秋阳四月十二日遭芷江县法院非法庭审;四月八日对江常仙的非法开庭,临时改为“听证会”。吴芳民三月十八日遭芷江县法院非法庭审,开庭一个多小时后,由于构陷本身的非法性、漏洞太多进行不下去,庭审夭折,四月十二日开了“庭前会议”。
据悉,湖南怀化地区芷江县法院和芷江检察院是近期湖南省指定管辖的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责任单位。后期怀化市鹤城区的法轮功学员遭受枉法起诉、判刑案例,都由此两单位枉法运作、实施。鹤城区法轮功学员姜常仙、尹秋阳、吴芳民都是被怀化鹤城派出所警察及国保人员绑架、构陷、非法立案后,由怀化鹤城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芷江县检察院非法起诉,芷江县法院对她们进行非法庭审,三人都有律师介入为她们作无罪辩护。
一、不准旁听
原定的三月二十六日针对法轮功学员尹秋阳的非法开庭在律师的要求下延期。四月十二日,在芷江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尹秋阳非法庭审的那天,要求旁听的亲友人数有40多人,看上去法院比平时增加了很多法警,当事人的亲友站在法院外面不让进,说审判长不让进。对此,亲友指出这是以权代法的行为,是违法的。
尹秋阳亲友辩护律师将《立即纠正尹秋阳破坏法律实施冤假错案之法律意见书》等材料,庭前就已向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相关人员递交。而庭审开始后发现,公诉人、法官都换了人(明白真相之后的人都在自行回避);法庭介绍合议庭的成员时声音小如蚊子嗡嗡,好似怕人听见;另一方面,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亲友持身份证可以旁听法庭却不让进。尹秋阳辩护律师当庭指出法院庭审程序违法,在要求庭审相关人员回避的情况下,法官只好宣布:“休庭,择日再审。”开不成庭。
同日,芷江县法院为法轮功学员吴芳名开了“庭前会议”。之前有报道,三月十八日,吴芳名在芷江县法院被第一次非法庭审,开庭一个多小时后,由于构陷本身的非法性、漏洞太多进行不下去,庭审夭折。
原定三月二十七日针对法轮功学员江常仙的非法开庭也延期(法院通知延期到四月八日)。四月八日,据说因要求旁听的亲友人数多,法院在压力下临时改为“听证会”,只允许她女儿一人与律师进入,连她丈夫都不让进;原定上午十点开庭,闻讯而来持身份证要求旁听的亲友约三十人左右在入口处被拦住,靠里边站着六个法警。亲友们被告知:“我们接到通知,一个都不让进。”“不是开庭,是听证会”。
二、发生在怀化市的迫害案例简述
二零二三年九至十月份,中共以“中秋节”、十月一日、“北京召开一带一路会议”、“亚运会”维稳等各种借口,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全面严酷监控和打压迫害。据明慧网综合报道统计,九月至十月份获知,至少有1040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涉及二十九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绑架614人(其中,湖南省21人),骚扰426人,非法抄家261人,12人离家出走,17人被非法抽血(按手印、脚纹、采DNA)等,21人被强制洗脑迫害。
同期,发生在怀化市的迫害案例简述:
1、绑架、非法关押构陷法轮功学员尹秋阳
尹秋阳,女,75岁,住鹤城区中坡山怀北铁路家属区。她曾被非法劳教、判刑屡遭迫害。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法轮功学员尹秋阳曾因当地一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参加旁听受阻而被鹤城区国保构陷“聚集滋事”等莫须有的罪名,尽管有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仍被怀化市鹤城区法院枉法判刑四年。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六日左右,怀化市鹤城区法轮功学员尹秋阳一出家门,就被迎丰派出所警察绑架。据她自己称“被长期跟踪。”目前,尹秋阳被非法关押在怀化市看守所,再次遭司法构陷已进入庭审阶段。
2、绑架、非法关押构陷法轮功学员吴芳名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怀化市鹤城区法轮功学员吴芳名(女,60岁)被河西派出所民警及国保人员绑架,吴在邮局门口邮寄信件,被国保人员跟踪。二零一九年吴芳名曾被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团结派出所副所长袁文杰,带领彭科源、潘茂林、段云宝以及国保张华等十多个警察绑架构陷,后被非法判刑一年四个月,并勒索罚金二千元。目前,吴芳名被非法关押在怀化市看守所,再次遭司法构陷已进入庭审阶段。
吴芳名自幼体弱,患严重先天性心脏病,小时候上学都是由她姐姐背着去的,看了很多医生,吃了不少的药,整天还是在病魔中煎熬,也养成了她烦躁的性格。吴芳名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炼起了法轮功,不久身体出现了奇迹,顽固的先天性心脏病不翼而飞,身体健康了,为人和善了,遇事也知道为别人着想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以江泽民为首的政治流氓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后,二十多年来,吴芳名屡遭迫害,多次被怀化鹤城公安、怀铁公安、鹤城区“610”骚扰、绑架、关押、强制洗脑。一次她在洗脑班上被迫害得旧病复发,最后导致心脏出血才被释放回家。
3、绑架、非法关押构陷法轮功学员姜常仙
法轮功学员姜常仙,女,59岁,家住鹤城区木材公司家属区。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五日早上八点多钟,姜常仙从家里出去,在走路途中,被国保及几个警察绑架(江仅因为送人一本挂历)。被非法抄家,真相资料、三台电脑和两部手机电脑及现金420元、大法书40多本、手机等物品被抢劫。
在城南派出所,姜常仙遭到一个瘦警察的殴打,被重击头部两拳,姜常仙呼喊,旁边警号为080695的警察曾洋(音)说:“谁打你的,我没看到谁打你的。”打人的警察还猖狂地说:“我打你怎么样?我就是打你。”姜常仙说警察打人犯法,打人者就把自己的警号扯了下来。被送看守所之前,在红星路红十字医院,以警察饶建阳(警号080264)为首,七、八个男警察们动手脱光她的上衣,并将她压着,遭强制验血、做B超等迫害性质的体检。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姜常仙女儿与亲戚一行五人,去鹤城区国保大队讨说法,质问母亲犯了哪条法被抓被关,过程中还被执法人员殴打,希望给出法律依据来答复。国保警察个个含糊其辞说不出来,就耍横说“总而言之就是要抓你母亲”,并且用亲戚们的工作来威胁她们赶快离开。随后国保大队长张华叫来一帮警察,连拖带拽的将姜常仙女儿与亲戚从二楼拖下去强行塞进警车,劫持到迎丰派出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五个多小时,并检查每个人的手机有无现场的照片视频,凡是有关内容都得删掉。姜常仙女儿被拖得浑身伤疼,高烧卧床不起,无法上班,只好请假在家躺了好几天。
4、杨春兰被枉判三年,85岁高龄的向爱梅老人被所谓“收监”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洪江市黔城镇派出所副所长陈敏(此人三番五次的上门骚扰,口口声声做笔录,走程序)带三个警察,把法轮功学员向爱梅和杨春兰强行劫持送到洪江市法院(因讲真相被黔城派出所副所长陈敏作为刑事案构陷移交给洪江市检察院)。洪江市法院向法轮功学员向爱梅和杨春兰两人非法宣读“逮捕令”,后因向爱梅身体原因,被怀化中方县看守所拒收,向爱梅被定“取保候审”。二零二四年三月下旬、四月初(具体时间未知),85岁高龄的向爱梅老人再次被劫持所谓“收监”,被非法关押在怀化市看守所。
向爱梅,女,85岁,家住怀化市鹤城区,原洪江市安江镇副镇长。曾多次遭邪党骚扰、绑架,曾于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判刑三年、缓三年。
杨春兰,女,60岁左右,家住怀化市鹤城区,原在洪江市供销社工作。曾被非法劳教、判刑多次迫害,退休工资一直没有领到。据悉,杨春兰又被洪江市司法构陷枉法判刑三年,目前,她被非法关押在怀化市看守所。
5、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二日,怀化鹤城区法轮功学员顾本秀、张明英两人在舞水路菜市场门口被便衣拦截(几天前被人暗中拍照跟踪了她们都不知道),因张明英包里没搜出什么,她便走了。随即鹤城区国保大队长张华赶到,与两个便衣把顾本秀劫持到新园派出所;两小时后,派出所两个警察对她进行了非法讯问和笔录。过了两天,鹤城区国保大队长张华及公安一行三人来到法轮功学员张明英家中,将她强行劫持到怀南派出所,下午一点多钟,又被两警察带到怀化公安分局,遭吓唬做了同样的笔录和要求签字。
法轮功学员张敏,女,60多岁。怀化地区市农商行退休职工。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六日上午,怀化市鹤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张华为首到法轮功学员张敏家敲门,张敏没在家。两天后,十月十八号上午,大队长张华又带了几个人来张敏家敲门,张敏没开门。十月十九日上午八点多钟左右张敏出门,被张华及几个人拦截说:“你不要去发资料。”并再三说要张敏签字。张敏说:“字不能签,签了对你不好。”看张敏不签,国保张华就说:“不签就不签。”
同一时段,遭派出所社区上门骚扰的还有法轮功学员薛宝玉、鹤城区石门乡退休教师罗明花、鹤城区供销社退休职工姜吉仙等人。
三、尹秋阳辩护律师法律意见书(摘抄)
鹤城公安分局、鹤城区检察院、芷江县检察院三部门以《中华人们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法轮功学员立案、批捕、起诉是基于对法律的错误认识造成的一场冤假错案。
诸如此类案件一般仅仅由于当事人修炼法轮功或者由于这个群体坚持自己的信仰被非法打压迫害后向社会申冤、维权、讲真相就遭到进一步打压迫害几乎成为一种常态。
由于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没有法律依据,并且从一开始就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故意错用法条即刑法三百条造成大量信仰冤狱。肈始于一九九九年七月持续了近二十五年一场专门针对法轮功的非法镇压迫害运动,如果最初还不为人知的话,近年来,这一真相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为海内外全世界人所共知。
过去二十多年间,各地公检法在处理法轮功案件是根本没有像通常那样按照一个常规的刑事案件来加以对待。在法轮功蒙冤的一个个案例中,无罪推定、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司法中立等法律原则一概不被适用,与此相反,明知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没有法律依据,大量法轮功学员仍被定期抓捕、被枉法裁决,千千万万的司法冤狱被持续制造。二十多年以来,全国上下司法工作人员或者明知道法轮功当事人无罪,但慑于当权者或者对刑法三百条存在错误、模糊认识,滥用刑法处置法轮功信仰者、申冤者、造成大量的冤假错案。对法轮功的镇压与迫害无异于消灭良善、对人性开战,这场运动严重毒害扭曲了正常的人性与道德。
结语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的修炼大法,也是古老传统的中国文化。要求修炼者按照宇宙的最高特性真、善、忍的标准指导思想与行为,五套功法健康身体,同化真、善、忍提升道德;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正如明朝圣贤刘伯温预言所说“和气东风万帮吹”,现在法轮功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转法轮》一书已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公开发行。即使在中国,在一九九九年迫害发生之前,政府和媒体也曾经称赞法轮功;而在迫害发生后,二零一一年国务院(28号)大公报发布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公告,公告废止了江泽民时期关于禁止法轮功书籍及出版物的禁令(第99条,第100条)。这一切说明了什么?
按照中国法律二零零五年就实行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谁说法轮功有罪你就拿出证据来,谁说法轮功不合法你就得拿出证据来。法轮功本就是合法的,炼功本就是无罪的。按照中国法律“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证据需要指控方拿出来,而非被告方拿出来,被告方(法轮功学员)无需“自证清白”,指控方拿不出来、或捏造证据,就属于诬陷罪、诽谤罪,这才是正常的法律思维。行政机构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因此,公安局国保派出所警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构陷及立案,必须要有法律方面的文字依据,释法说理,而非信口雌黄、牵强附会、“上面要这样搞”,根据相关法规定,指控方对作出该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6/7/湖南怀化市法轮功学员尹秋阳等遭非法庭审-478500.html
2024-04-05: 湖南怀化江常仙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司法构陷的情况补充
湖南怀化法轮功学员江常仙、吴芳名、尹秋阳面临非法庭审。她们三人都是被绑架后,由怀化鹤城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怀化芷江县检察院非法起诉,芷江县法院将对他们非法开庭。
负责构陷法轮功学员江常仙的办案警察电话:18174559001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4/5/二零二四年四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74913.html
2023-11-03: 湖南省怀化市法轮功学员尹秋阳、吴芳名被绑架
大概在2023年10月16日左右,湖南省怀化市法轮功学员尹秋阳,被迎丰派出所警察绑架。尹秋阳如今被非法关押在怀化市看守所。
2023年9月28日,湖南省怀化市法轮功学员吴芳名被河西派出所民警绑架。吴芳名如今被非法关押在怀化市看守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1/3/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67824.html
2022-10-15:湖南怀化市鹤城区多名法轮学员遭绑架、抢劫情况
湖南省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区公安分局、怀铁公安处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联合行凶,对怀化市鹤城区法轮功学员大面积绑架、抄家,至少十八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抢劫,其中蒋仲会、钟联聪被非法刑事拘留,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怀化市看守所。据悉,钟联聪在九月中旬已被非法批捕。
这次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吴芳名、陈全英、王明弘、简姓学员、薜宝玉、肖桂英、尹秋阳、唐清英、杨晓辉、杨桂红、邱前英、刘玉娥及罗姓学员、易姓学员、李姓学员等。法轮学员唐清英被取保候审迫害,杨晓辉被监视居住迫害。
下面是了解到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情况补充:
1、肖桂英、尹秋阳被绑架迫害情况
八月二十九日上午八点多钟,大概二十多名素不相识的人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肖桂英自己开设的饭店内(店招:吉祥饭店),抢走了肖桂英的大法书籍、U盘、资料等私人物品。过程中,这伙人中有一个他们称呼“舒平”的人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叠纸样东西,给肖桂英看了一下,上面没有盖公章,但没看清楚内容,就拿开了。
法轮功学员尹秋阳到中心市买菜,路过肖桂英开的吉祥饭店,到店内喝了一点水,出来准备回家时,亦遭绑架。从她身后过来十多名年轻男女把她叫到了吉祥饭店外,对尹秋阳非法拍照、摄像,又打电话,把尹秋阳绑架劫持到怀化铁路公安处,后来又劫持到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广场派出所非法关押了一天一夜,过程中,还把尹秋阳强行劫持到红十字会非法检查身体。在尹秋阳家中无人的情况下,非法用万能钥匙打开尹秋阳家门,入室抢劫,抢走了很多尹秋阳的私人物品(包括信仰物品)。
2、唐清英、杨晓辉被绑架迫害情况
同日上午,九时左右,怀化铁路公安处、怀化市、鹤城区、天星坪社区等十余名警察、社区人员突然闯入法轮功学员唐清英家中,其中一人拿着一张没有盖公章的搜查证要唐清英签字,遭唐清英拒绝。不法人员不管不顾,入室抢劫,在家中乱翻、乱撕,抢走唐清英家中大法书籍、大法师父法像、复印机、播放器等私人物品。同时唐清英被怀铁公安处国保大队书面通知取保候审,由怀铁公安高铁南站派出所警察彭开洪负责非法对唐清英实施监督。
法轮学员杨晓辉对发生在唐清英家中的不法行为毫不知情,八时三十分左右去看望唐清英,然而当杨晓辉敲开唐清英的家门之后,看到十余名警察正在唐清英家里实施抄家、抢劫,随即杨晓辉被唐清英家中冲出的几名警察从门外强行拉入唐清英家中,并将其按倒在沙发上,一个叫彭军的人在杨晓辉面前晃了一下什么证件,指使几个人对杨晓辉非法搜身,抢走了杨晓辉随身携带的物品,其中包括现金二千元,U盘一个。
唐清英、杨晓辉被抢走的物品没有任何扣压清单,更没有叫唐清英、杨晓辉本人或亲属在扣押清单上签字。
随后,这些人不知给谁先打了一通电话,告诉接电话的人,说杨晓辉到唐清英家里去了。杨晓辉被绑架劫持到怀化市鹤城区城南派出所。在城南派出所,杨晓辉被张建华和另外一名警察非法审讯。在审讯中,不法警察要杨晓辉承认去了一个叫“吉祥小店”的地方,并在“吉祥小店”做了什么等,又问杨晓辉是否认识一个姓杨的和一个姓向的。
深夜一点多钟,张姓警察告诉杨晓辉,说她犯了罪,随后另一个警察要求杨晓辉签字,杨晓辉拒签,但他们对杨晓辉说要判她三~七年徒刑,杨晓辉年过七十,在高压、恐怖气氛中,又急于回家,就违心地签了字。但杨晓辉到现在都不知道,签了字的那些东西都写了什么、记载了什么内容。当时他们告诉杨晓辉,说要对杨晓辉监视居住半年。
3、杨桂红、邱前英、刘玉娥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
同日上午,十时左右,杨桂红、邱前英、及罗姓同修、易姓同修,在刘玉娥租住房内学习大法书籍《转法轮》,被十多个男女(三名女性)警察闯入,象强盗土匪一样入室抢劫,而后又到住在对面的杨桂红家抢劫,抢走了刘玉娥和杨桂红的所有大法书籍、四张大法师父法像、三个MP3、好几个U盘、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视频播放器、一盒檀香、所有的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连一把小剪刀等小东西都被抢走了,杨桂红还被抢走现金两千余元。
杨桂红、邱前英、易姓同修和罗姓同修,均被绑架到怀化市鹤城区团结派出所。刘玉娥因另有他事,没有参与学法,未被绑架。在团结派出所,四名同修遭非法审讯,并被强行要求在所谓笔录上签字。杨桂红、易姓同修和罗姓同修于下午六点多钟回家,邱前英不配合非法审讯,拒绝签字,又被劫持到鹤城区城中派出所。在城中派出所因邱前英呕吐厉害,警察见状,忙说,不要把这里污染了,你快走吧!大约下午七点钟左右,邱前英返回家中。
4、薛宝玉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经过
八月二十九日早上八点左右,怀化铁路警察十几人,闯入怀化市鹤城区新街法轮功学员李发秀家,其中三人扛着摄像机,一人提着开门锁的工具。当时李发秀家中还有法轮功学员陈全英、王明弘和简姓法轮功学员。警察抢走了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
法轮功学员薛宝玉在李发秀家租了一套房子,当时薛宝玉不在场,警察非法开门锁闯入搜查。当薛宝玉赶回时,警察抢走她的手提包,抢走包里二千多元真相币。然后警察把薛宝玉、陈全英、王明弘、简姓法轮功学员强行押上警车,绑架到广场派出所。王明弘、简姓学员当天放回,薛宝玉、陈全英被非法拘禁了一个晚上。
薛宝玉第二天回家后,发现租的房子的大门已换锁,卧室、厨房门开着,门锁全部弄坏,警察抢走了很多私人物品:师父法像、大法书、U盘、师父讲法光盘一套、《明慧周刊》、播放机、打印机等。
5、蒋仲会、钟联聪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
同日上午,法轮功学员蒋仲会(蒋宗会)回到他租住的房子,刚来到门口开门,一伙湖天派出所便衣警察扑上去绑架了他。他们把房间里的打印纸、电脑、打印机等财物抢走。蒋仲会原是市邮政局的一名科级干部,由于坚持修炼大法,被单位非法开除,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钟联聪也于当日上午被绑架,目前已被非法批捕并非法关押在怀化市看守所,其它详情未知。
李姓同修同日上午被非法抄家,因当时不在家,房门被恶警强行撬开。室内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真相资料、大法师父法像等被抢走。目前,李姓同修下落不明。
《宪法》三十六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三十七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0/15/湖南怀化市鹤城区多名法轮学员遭绑架、抢劫情况-450793.html
2022-09-02: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大法弟子钟联聪被关看守所 多名遭绑架后已回家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怀化市鹤城区多名大法弟子或在家中,或在路上被非法带走。已知的有唐清英、钟联聪、黄远桥、薛宝玉、陈全英、尹秋阳、肖桂英、吴芳名。
截稿前,除了钟联聪被送看守所了,唐清英、黄远桥、薛宝玉、陈全英、尹秋阳、肖桂英、吴芳名都已回家。
期间,警察有的用万能钥匙开法轮功学员家的门,非法入室搜查,有的破坏门锁,非法入室搜查。据说,当天的行为是统一行动。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9/2/二零二二年九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48413.html
2022-08-31: 湖南省怀化市一学法小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上午10点多钟,怀化市鹤城区团结派出所十多个恶警突然闯进法轮功学员刘玉娥和杨桂红的住处,当时刘玉娥的家里正有四个法轮功学员在学法,她们分别是:杨桂红、邱姐、易姐和罗姨,均被绑架到怀化市鹤城区团结派出所。
警察就像强盗土匪一样入室抢劫,抢走了刘玉娥和杨桂红的所有大法书籍、四张师尊的法像、三个MP3、好几个U盘、一台电脑、一台视频播放器、一盒檀香、几千元的零钱等财物、所有的真相资料、连一把小剪刀等小东西都被抢走了。下午四位法轮功学员均已经回家,但上述财物除三张师尊法像外其它仍未归还。
听说怀化市其它地方有些法轮功学员也被绑架,如:肖桂英、尹秋阳等法轮功学员。详情待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8/31/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48354.html
2017-08-31: 湖南省长沙女子监狱残酷迫害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
长沙女子监狱高度戒备一分监区一直在残酷迫害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尤以李军、邓涛、银静、张玉宇、范蕊、屠文利、文小芳最为凶残。副教导员:袁平芳 监狱长:陈泽龙。
目前被非法关押在长沙女子监狱的怀化大法弟子有:唐清英、唐开菊、肖桂英、尹秋阳、李保星、金福晚、邓月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31/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53186.html
2016-11-07: 湖南女子监狱迫害唐清英、金福晚等七名法轮功学员
据悉,被非法关押湖南女子监狱都遭法轮功学员都遭到残酷迫害。
2016年7月11日,湖南怀化法轮功学员李保兴、金福晚、邓月娥被劫持到位于长沙的湖南女子监狱六监区。她们的亲人千里迢迢的去了长沙好几次,想见她们一面,都狱方遭到无理拒绝。狱方扬言,不“转化“就不准接见,也不准送衣服鞋子等,寄钱给她们监狱也表示要扣留。
2015年,怀化市就有唐清英、唐开菊、肖桂英、尹秋阳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湖南女子监狱六监区,两年来,她们的亲人都没有见到过她们一次。寒冬即将来临,这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们,如何过冬呢?
(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信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7/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37363.html#16116235658-1
2014-09-04: 湖南怀化唐清英等被非法庭审
2014年7月30日上午9时,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法院非法庭审唐清英、唐开菊、尹秋阳、肖桂英四名法轮功学员。对此,怀化市610如临大敌,市、区、中方县及怀化铁路610纷纷出动,操控国保、便衣、防暴、交通等公安警察及消防队员,在法院内外及周围布控,阻挠民众参与旁听。
非法庭审持续了7个小时左右(中午仅在用餐时休息了半个小时),直到下午4点左右结束。在庭审过程中,四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要求法庭依法释放无辜。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4/湖南怀化唐清英等被非法庭审-296881.html
2014-08-09: 湖南怀化法院“公开庭审” 家属和旁听者遭绑架
2014年7月30日上午9时,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法院非法庭审唐清英、尹秋阳、唐开菊、肖桂英四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李世荣和唐开菊八十多岁的母亲因为要参加旁听,被拒在法院门外,后被绑架,非法拘禁8个小时,庭审结束,才被放回家。
7月30日大约8点刚过,法轮功学员李世荣,陪同唐开菊八十多岁的母亲张婆婆,到达怀化市鹤城区法院,准备旁听当天的对唐清英、尹秋阳、唐开菊、肖桂英四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
但,她俩一进入法院大门,就被鹤城区“610”主任杨军阻拦,以“旁听证已经发放完了”为由,不让李世荣进入法院。李世荣只好说,到里面去看看朋友。“看朋友也不行,今天不能进。”“610”恶人杨军断然拒绝。
“610”恶人杨军拦截李世荣时,几个警察上前,架起李世荣的双臂,就把李世荣拉向警车,在李世荣抵制之时,又有警察抬起了她的双脚,使她身体悬空,强行把她抬上了警车。唐开菊八十多岁的母亲也同时被绑架。
在湖天派出所,李世荣和唐开菊八旬老母张婆婆被非法拘禁了8个多小时,直到下午4点半左右,非法庭审结束时,二人才被放回、恢复自由。
事件回放
二零一四年四月八日上午,怀化市鹤城区“610”、国保、迎丰派出所等几十名警察,闯民宅,将王学洪、杜子爱夫妇等五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怀化拘留所。
四月九日上午,法轮功学员尹秋阳、唐清英、唐开菊、肖桂英,与被绑架的五位法轮功学员亲友,到鹤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要求放人,当晚,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到怀化市看守所,并被非法逮捕。
目前,这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已经四个多月,期间,唐开菊八旬老母多次去“610”去要人,都被“610”恶人杨军等人阳奉阴为的拒绝,女儿最终还被送上了法庭。
唐开菊,女,四十八岁,怀化市鹤城区石门乡四方田村民。修大法前形同废人,四季不能沾冷水,患肝炎等病,脾气也异常的暴烈,不可理喻,稍有不顺只管自己出气,又打又闹,砖头棒棒无所顾忌,丈夫抱着惹不起躲得起的想法,楼上楼下的避开她,乡邻见她更是如躲“瘟神”。可是唐开菊修炼大法之后,脱胎换骨的身心变 化令人震惊,用她丈夫的话说:“我都被感动了,所以我把烟、酒、牌都戒掉了。” 唐开菊直说:“大法也挽救了我和我丈夫。”
庭审本应捍卫法律尊严、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惩恶扬善,使有罪者受罚,无罪者开释,是体现法治精神的具体过程,而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是“610”及其操控下的公检法恶徒们在利用庭审,把迫害无辜善良披上合法的外衣,使庭审沦为进一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具而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诬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8/9/湖南怀化法院“公开庭审”-家属和旁听者遭绑架-295779.html
2014-08-02: 湖南省怀化市法轮功学员李世荣遭绑架
2014年7月30日上午9时,法轮功学员李世荣准备旁听怀化市鹤城区法院非法庭审唐清英、尹秋阳、唐开菊、肖桂英四位法轮功学员时,被“610”恶人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8/2/二零一四年八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95491.html
2014-07-30: 湖南怀化法轮功学员唐清英、唐开菊、尹秋阳、肖桂英遭毒打
湖南怀化唐清英、唐开菊、尹秋阳、肖桂英4位法轮功学员看守所里,遭警察教唆其他刑事犯对她们进行毒打和迫害,其中最为凶恶的是一位名叫沈明霞(音)的吸毒犯,该吸毒犯穷凶恶及的毒打她们,并叫嚣是“干部”要她们这样做的。
唐清英现在已被迫害得眼睛都睁不开,唐开菊前段时间被打的身体很多地方都变形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7/30/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95359.html
2014-05-29:湖南怀化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
湖南省怀化市法轮功学员尹秋阳、唐清英、唐开菊、肖桂英四月九日被鹤城公安分局非法逮捕。五月初四,法轮功学员家属已对鹤城公安的这种违反国家法律的非法行为提出申诉。
四月八日上午,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610”、国保、迎丰派出所等几十名警察,闯民宅进法轮功学员王学洪、杜子爱夫妇家。之前,住在王学洪家的法轮功学员罗家兵、张春秋,先后出门后也被警察绑架。事发后,法轮功学员王玉英、刘玉娥、邹桂莲、郑红霞等五人先后去王学洪家,都被警察盘问和非法搜查,其中王玉英、刘玉娥被绑架。当晚十点多钟,王学洪被放出,其他五人后被劫持到怀化拘留所。
四月九日上午,法轮功学员尹秋阳、唐清英、唐开菊、肖桂英,与被绑架的五位法轮功学员亲友到鹤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要求放人,鹤城区“610”、国保、迎丰派出所共十多个警察,将尹秋阳、唐清英、唐开菊、肖桂英劫持到怀化市中医院,强行抽血采样,进行所谓检查,唐开菊因家人随后赶到,才免抽血。当晚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到怀化市看守所。据悉,当天四位法轮功学员就被非法逮捕。
四名家属在申诉书中要求鹤城公安分局本着尊重宪法和法律,依法撤销对尹秋阳、唐清英、唐开菊、肖桂英的非法逮捕,恢复她们的人身自由,同时责令与此事件相关的责任人对上述四名法轮功学员强行抽血检查的非法行为作出解释并公开道歉,保护她们的正当合法权益。下面是这四名法轮功学员的亲属向怀化市鹤城公安分局、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等部门递交的申诉书。以下是申诉书主要内容:
申诉人:
覃国来,怀铁工务段退休职工,住中坡新村;
曾佑良,鹤城区石门乡四方田村民,住四方田村;
唐秀英,鹤城区居民,住梨园路;
蒲尊才,鹤城区劳动局退休干部。
申诉人之亲人尹秋阳、唐开菊、肖桂英、唐清英,到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公安分局反映情况,被鹤城公安分局使用二十多名警力,强行带走,先被带至怀化中医院强行抽血检查、后被关押于怀化市看守所。当天,鹤城公安即对此四人实施逮捕。鹤城公安的这种行为、处理,违反了国家法律,申诉人不服,对此违法行为必须应该依法予以纠正,特提出申诉。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对尹秋阳、唐开菊、肖桂英、唐清英的非法逮捕(逮捕通知书分别为:怀鹤公刑逮通字[2014]4号、怀鹤公刑逮通字[2014]2号,肖桂英、唐清英家属未收到逮捕通知书,怀化市看守所电脑记录显示为“逮捕”),恢复她们的人身自由。
2、责令与此事件相关的责任人对上述四名合法公民强行抽血检查的行为作出解释并公开道歉。
事实与理由:
四月八日上午,数名警察在怀东一住宅楼附近,非法搜查住在杜子爱夫妇家中、走在路上正要去驾校学驾驶的罗家宾,抢走其身上现金一万多元(购货款)、MP3及各类证件,并将罗家宾强行带走。时隔一小时左右,又非法搜查和带走了住在杜家中正出门走下楼的张春秋,抢走了其身上的钥匙,并用此钥匙非法套开杜子爱夫妇的家门,未出示任何相关手续和证件,强行搜查,非法扣押私人财物几十台数字点播机、信仰物品、资料及现金五万余元,且未开列任何扣押财物清单交给杜夫妇。杜夫妇被非法带走。后来多名朋友去她家探访亦被强行搜查,其中王玉英和刘玉娥被非法带走,郑红霞被无理要求脱裤查身,公安遭拒,在她的背包中翻出郑红霞的低保存折后才停止对她的恶意侮辱。被非法带走的六名人员,除王学洪(杜丈夫)外均被非法关押于怀化拘留所。
第二天上午,被非法关押人员的亲朋,包括尹秋阳、唐开菊、肖桂英、唐清英前去鹤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反映情况,要求释放上述被非法关押的五名人员。不料反映无果,公安出动数十名警察包围了其亲朋,尹秋阳、唐开菊、肖桂英、唐清英四人反被多名公安推上车强行带走,在怀化中医院被十几名警察按住,强行抽血检查。当晚这四人被非法关押在怀化市看守所。第二天鹤城公安签发逮捕证,这四人被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而遭非法逮捕。
上述警察的行为,严重地违反了国家法律。实际上是在以执法之名,行不法之实。
(一)随意扣押公民财物违反了《宪法》和《刑事诉讼法》
《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的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四月八日上午,警察未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搜查和拘禁罗家宾、张春秋等多名人员。用钥匙非法套开杜子爱夫妇家门,非法侵入、非法搜查杜夫妇住宅。非法扣押大量财物。警察没有谁向杜夫妇等人员表明身份,没有谁出示搜查证,没有谁提醒或要求财物持有人对扣押财物查点清楚,也没有谁对扣押财物开列清单,更谈不上有谁在扣押财物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警察的行为严重违法。
(二)拘捕法轮功学员,违反了《宪法》、《立法法》的相关规定
上述被非法关押的人员,均系法轮功信仰者。法轮功信仰者作为合法公民,“法轮功学员”这一身份,不应成为警察执法犯法、欺压民众,打击善良的借口。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非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宪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坚持自己的任何信仰、表达宣传自己的信仰、持有信仰物品与资料都是合法的,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然而,十多年来法轮功修炼者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遭受着前所未有的迫害,被关押、劳教、判刑、强制洗脑者比比皆是。尹秋阳、唐开菊、肖桂英、唐清英等上述几名法轮功修炼者的遭遇,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例子。
事实上,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非法的。鹤城公安对这几名法轮功修炼者的搜查抄家、拘捕关押等迫害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将法轮功诬蔑为“邪教”之说,来自江泽民和党媒《人民日报》,江泽民个人和人民日报评论员都没有立法权,他们的话和文章不是法律,他们定谁为邪教不仅无效,而且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三)尹秋阳等四人无罪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四月八日,警察对法轮功学员罗家宾、张春秋、杜子爱、王玉英、刘玉娥实施非法拘留,并非法搜查、扣押杜、罗等人的私人财物,尹秋阳等四人依法到鹤城公安分局反映情况,希望能重新处理,纠正不法行为,恢复被拘的五名法轮功学员的自由。她们的行为是合法的,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根本不涉嫌犯罪。
作为法律工作者都知道构成犯罪必须具备四个要素:A.犯罪主体(指犯罪者),B. 犯罪客体(指被侵害的人或物),C. 主观方面(指犯罪者的态度:是故意还是过失),D. 客观方面(指犯罪的后果、程度)。其中犯罪客体对定罪来说尤为重要。根据现行的刑法理论,要想符合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客观要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有一部明确的、具体的而非笼统的、模糊的“法律”已经处于或即将处于生效状态。此处的“法律”当然是狭义的,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通过的法律。 2、主观上必须具有破坏上述“法律”实施的故意,应当知道“法律”的内容,而且认为该“法律”的实施将会对自己的权益造成损害,所以,故意让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得不到贯彻执行。3、采取了某种方式对“法律”的实施进行了破坏,客观上也致使“法律”的实施秩序遭到了破坏,产生了具有社会危害的法律后果。很明显,尹秋阳等四人根本不具备上列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换言之,尹秋阳等四人涉嫌破坏了哪一部法律的实施,根本找不到(即不存在犯罪客体),从而也就谈不上破坏法律实施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还是过失,更谈不上这四位法轮功学员把哪部法律破坏到什么程度,造成什么样的社会危害、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尹秋阳、唐开菊、肖桂英、唐清英四人的行为,合理合法,根本不涉嫌犯罪,本着尊重宪法和法律,有错必纠的精神,请求依法撤销对尹秋阳、唐开菊、肖桂英、唐清英的非法逮捕,恢复她们的人身自由,同时责令与此事件相关的责任人对上述四名法轮功学员强行抽血检查的非法行为作出解释并公开道歉,保护她们的正当合法权益。
(四)四名法轮功信仰者的苦难遭遇
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非法的,也是在违法犯罪。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迫害法轮功一直延续着。十几年来,尹秋阳、唐开菊、肖桂英、唐清英四名法轮功信仰者所遭受的苦难是深重的,也使我们的家庭也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她们被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关押、罚款、劳教、判刑,遭受了奴役、酷刑等残酷折磨和迫害。下面是她们所遭受苦难的部份事实:
尹秋阳,女,六十五岁,铁路家属。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健康,多次被非法关押,曾被非法劳教,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强制奴役折磨中,被迫害的视力模糊。
亲人的遭遇怎能不令人心痛。她们是善良无辜的,将心比心,谁也不希望自己的亲人遭遇这样的不公和冤屈。每个人在社会上虽然扮演的角色不尽相同,但在家庭中,作为家庭的一员,或为父母,或为夫妻,也或为子女。作为父母,天下父母一般心,谁不疼爱自己的儿女;作为夫妻,人生路上的伴侣,有恩有义,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作为子女,恪守孝道,让父母颐养天年,欢度晚年,这是作为儿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今,亲人遭非法逮捕,身陷牢狱,无妄之灾再次降临在她们身上,也给我们的身心和家庭再次造成伤害。唐清英被非法关押的时候,她的老伴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子女们工作繁忙,作为祖辈的她们,还得替子女们照顾子女。现在,家庭的和谐又一次在迫害中被破坏和吞噬,亲人们为她们忧心牵肠,担惊受怕,家中老人、小孩、病人无人看护和照顾……
我们要求无罪释放尹秋阳、唐开菊、肖桂英、唐清英,立即恢复四人自由,还我们一个完整的家。
申诉人:覃国来、曾佑良、唐秀英、蒲尊才
二零一四年五月八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5/29/湖南怀化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292730.html
2014-04-20: 湖南怀化市十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经过
四月八日和九日两天,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十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警察抢走大量私人财物,抢走现金至少六万多元。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目前四人被非法逮捕,六人被非法关押。
四月八日上午,怀化市鹤城区“610”警察杨军、杨华、丁胜武与鹤城公安国保警察吴珺、迎丰派出所等几十名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王学洪的家,翻箱倒柜,抢走现金五万馀元,及几十台数字点播机、法轮功真相资料、书籍等私人财物,并绑架了王学洪、杜子爱夫妇。
之前,住在王学洪家的法轮功学员罗家兵、张春秋,先后出门后也被警察绑架。罗家兵随身携带财物被劫走,包括一万多元现金(购货款)、MP3和各种证件。张春秋被绑架时正在下楼,身上的钥匙被抢走。警察用此钥匙套开了王学洪夫妇的家。
事发后,法轮功学员邹桂莲、王玉英、刘玉娥等五人先后去王学洪家,都被警察盘问和非法搜查。其中王玉英、刘玉娥被绑架。十二点左右,法轮功学员郑红霞到王学洪家,被警察无理要求脱裤查身,郑红霞严词拒绝,警察非法搜查她的背包,直到翻出她的低保存折才停止。
当地亲朋闻讯后,到处找寻、营救六位法轮功学员。当日下午六点左右,发现王学洪、杜子爱、王玉英、刘玉娥被扣押在刑侦大队(原鹤城公安分局及团结派出所所在地)。六位学员的亲朋给警察讲真相,要求放人,但在晚上九点左右,被二十多名持枪警察赶出大门外。当晚十点多钟,王学洪被放出。其他五人后被劫持到怀化拘留所。
另外在当晚六点左右,十几名便衣警察闯進玻璃厂一位唐姓法轮功学员家非法抄家,抢走卫星天线二十多套,高频头几十个,工具箱一个,大法书几十本等多种私人物品。
四月九日上午,法轮功学员尹秋阳、唐清英、唐开菊、肖桂英,与被绑架的五位法轮功学员亲友到鹤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要求放人,鹤城区“610”副主任杨华一直在场摄像,周围布有多名便衣。大约十一、二点钟左右,警察叫来一车约十馀名特警,手持警棍驱赶在场的人,鹤城区“610”勾结国保、迎丰派出所共十多个警察,趁机将尹秋阳、唐清英、唐开菊、肖桂英推上车,劫持到怀化市中医院,强行抽血采样,進行所谓检查。唐开菊因家人随后赶到,免遭恶行。
当晚这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到怀化市看守所。第二天,即四月十日,据看守所警察说,尹秋阳、唐清英、唐开菊、肖桂英已被非法逮捕,逮捕证是十日签发的。有目击者看到鹤城区检察院负责批捕的邓晓玲去过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20/湖南怀化市十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经过-290272.html
2014-04-13: 湖南怀化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一四年四月八日上午八点左右,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警察在怀东一住宅楼非法拦截正下楼的法轮功学员张春秋,并抢走手上的钥匙;继而上楼套开法轮功学员杜子爱的家,非法闯入屋内,在未出示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抄家、绑架了杜子爱与她丈夫王学洪,与另外两位名法轮功学员王月娥、王玉英。
不法警察抢劫了杜子爱家中的真相资料和几万块钱现金,先是把五位法轮功学员关押在怀化市鹤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当地多名法轮功学员到刑侦大队讲真相、要求放人。后来,来了二十多名警察,把法轮功学员隔离在刑侦大队大门外。很多法轮功学员高呼“法轮大法好!”,并继续讲真相。到当晚十二点左右,杜子爱丈夫王学洪被放出,其馀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至怀化市拘留所。
四月九日上午,当地法轮功学员到怀化市鹤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讲真相,要求放人。中午十二点左右,又来了十多名警察,驱赶法轮功学员,并把法轮功学员唐开菊、唐清英、尹秋扬、肖桂英绑架,劫持到怀化市中医院强行检查身体,当晚非法关押在怀化市第二看守所。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13/湖南怀化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289972.html
2014-04-10: 湖南怀化唐清英、唐开菊、尹秋阳、肖桂英等8位被非法羁押
4月9日,怀化法轮功学员又到昨天绑架法轮功学员的中共机构要求放人,恶人见状就把他们自认为为首的4位法轮功学员唐清英、唐开菊、尹秋阳、肖桂英非法羁押。
下午,更多其他法轮功学员来到总部,要求立即释放被非法关押的8位法轮功学员。恶人说昨天被绑架的4位法轮功学员要被非法拘留10天才能放人,而今天被绑架4位法轮功学员甚么时候放人没答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10/二零一四年四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89830.html
2012-10-29: 湖南怀化法轮功学员近期遭迫害情况
湖南怀化法轮功学员唐清英被非法关押在长沙捞刀河洗脑班;姜常仙、周月香、陈开玉、魏桂梅被非法关押这鹤城区拘留所;尹秋阳、杨爱英、李萍、甘玉英、曾妹子、李玉莲、杨满爰、王姐等被非法抄家;李保星被骚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0/29/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64615.html
2012-10-27: 湖南怀化市鹤城区法轮功学员近期受迫害情况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日早上七点四十分开始,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610、国保伙同铁路610及各派出所的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李念念、黄远桥、尹秋阳、甘裕芳、曾小英、吴道群家中,非法抢走大法书籍、大法资料、大法师父法像、现金、影碟机、电脑、MP4、户口本(被要回)、手机(后退回),警察并绑架曾小英、李念念、黄远桥至派出所,直至中午十二点后才放人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0/27/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64543.html
2011-01-20: 湖南怀化市鹤城区法轮功学员李保星、尹秋阳已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0/#5059.html
2009-04-12: 湖南省怀化市大法弟子遭严重迫害
中共邪党在奥运期间,湖南省怀化市大法弟子遭严重迫害,大法弟子李保星,被邪恶生命操控的伪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于元月7日送往长沙女子监狱继续迫害,家中八十多岁的老父亲为修炼真、善、忍的女儿讨说法,还被邪党610办的人员威胁,李老头,你要知道你还有一女儿在我们手中。
湖南省怀化市大法弟子尹兰英、尹秋阳都被怀化市法院都判刑三年,于2月11日送往长沙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湖南省怀化市大法弟子周玲也被怀化市邪党法院都判刑三年,于4月7日送往长沙女子监狱继续迫害。并在送之并前都不准家人的探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12/198779.html
2008-12-15: 湖南怀化尹秋阳、尹兰英被非法枉判三年
湖南省怀化法轮功学员尹秋阳、尹兰英被鹤城区伪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这是尹秋阳第三次遭邪党人员绑架迫害,而尹兰英以前遭受过至少五次非法关押。
尹秋阳,女,五十八岁,湖南邵东县人,怀化铁路北区工务段职工家属;尹兰英,女,五十九岁,湖南邵东县人,怀化铁路客运段退休职工。她们都是1999年7.20以前开始修炼法轮功的,表姐妹俩同一家族成员,关系自然密切,聚散经常。她们由于修炼大法从中身心受益,在被打压中坚持信仰的同时,向世人讲清法轮功遭受迫害的真相。
2008年4月17日,俩人结伴与另一叫廖元梅的法轮功学员上街向路人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李文兵、曾玉两人恶意诬告后,遭湖天派出所恶警绑架,五月十六日被非法批捕。
从八月六日伪检察院非法起诉,八月二十八日伪法院非法庭审(家属委托的律师在压力下难以作为),到十一月二十七日非法判决终结,超期关押三个月零二十一天。刑诉法第168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本案没有126条所述的情形,故标准审限为一个月。但是,从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检察院将案卷移送鹤城区法院,到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一审宣判,实际审理期间是三个月零二十一天,超期羁押是一种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是对公民的非法拘禁。
尹秋阳、尹兰英俩姐妹被以莫须有的“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非法判决。所谓事实证据,是拥有修炼法轮功的书籍,持有并散发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及相关的资料。面对家属的询问与质疑,相关法官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我们判不了,我们做不了主”,那不打自招的背后因素就是真正的非法组织“六一零办公室”。
越来越多的人通过观察、分析冷静的思考后看到一个清楚的事实,对法轮功的这场迫害是完全建立在谎言与欺骗的基础上的,九年来,迫害法轮功学员千篇一律的司法套路,其“理论”来源与各级基层的具体执行都是对法律与公权利的滥用,都是极其荒唐和邪恶的,甚至已构成犯罪。
1、刑法三百条本身的违宪无效(法律没有对“正”、“邪”能够指点与认定的标准)。《刑法》300条即所谓“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违反宪法三十六条,因此无效。当然不能适用。并且中国现行法律中,也找不到一条法律将法轮功定为“×教”,也就是说,即使《刑法》300条不违宪,也根本不能适用于法轮功学员。
2、刑法学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能定罪量刑,法律只针对人的行为而不能针对人的思想与认识。公安部下达《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9号),这个文件介绍的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邪教组织有十四个,其中没有法轮功。
3、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四要件)。从构成犯罪要素来看,按刑法学理论,犯罪构成有四个要素,也称四要件──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缺一不可。在本“案”中,当事学员在主观上既无想破坏“法律实施”的思想动机,也找不到被破坏的法律客体,即找不到哪一部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受到了或会受到破坏,当然也无从谈起破坏到甚么程度。犯罪构成四要素缺乏三个,根本不能定案。
对尹秋阳、尹兰英俩姐妹非法判刑的该罪名构成的两大部份,相关方面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罪名能够成立,所谓的法律依据与事实证据都对不上号,所谓的证人证言、搜查笔录、扣押物品照片亦解决不了行为人与社会危害之间的关系问题(哪些法律的实施被破坏)。用此恶法对法轮功学员定罪无疑是违法枉判,是在迫害正常的信仰自由。
近年国际社会的正义支持,使反对中共迫害法轮功成为世界潮流,也标志着这场迫害正走向尽头。在此正告迫害大法弟子的所有参与者,请立即停止迫害,将功补罪。否则当中国及全世界正义力量清算中共这个邪恶幽灵时,你们就将成为中共罪恶的承担者,受到法律严惩的同时,也将作为迫害善良的罪人被永远钉在历史耻辱柱上。
尹秋阳、尹兰英、廖元梅三人九年来被迫害情况简述
1、尹秋阳三次遭绑架
2001 年夏天,尹秋阳在麻阳散发大法真相传单时被绑架,绝食四天后被无条件释放。2002年1月中旬,麻阳县公安局恶警满荟龙与铁路公安恶警王健(原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负责人)等人,绑架了尹秋阳,并将她直接劫持到株洲白马垄劳教所非法劳教。这次是她第三次遭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
2、尹兰英屡遭绑架
2001年7月,尹兰英与表妹曾在麻阳县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关押,因绝食被放回。2001年9月27日下午5点左右,其怀化铁路客运段邪党委办公室恶徒曾令云带领麻阳县“610”一伙5、6人闯進尹兰英家,逼尹兰英随他们去辰溪参加所谓“学习班”。尹兰英拒绝配合,恶徒们就使用暴力绑架她,尹兰英当场昏死过去,在不省人事的情况下被恶徒从四楼抬下去扔進车里,直接劫持至株洲白马垄劳教所非法劳教。
2003年8月23日晚,尹兰英去一小区贴真相资料,被受谎言毒害的人恶告,铁北派出所恶警将她劫持,随即将她关進拘留所。尹兰英抵制非法关押,绝食13天,经整体营救后被无条件释放。
2003年11月28日,尹兰英因给单位有关方面和部门写信讲真相、寄真相资料,怀化铁路客运段恶徒刘立山、曾令云,公安处政保一科恶警冯湘龙、钟洪波闯進屋里抄家,尹兰英从外面回家,一伙人想要把她抓走,被尹兰英与母亲强烈抵制。恶徒们随后几天来回纠缠,长时间擂门,还在门口拦劫,邻居也被吵得不得安宁,无奈中,尹兰英将自己的遭遇写成小字报,贴在小区内,后她被“610”恶警绑架,尹兰英绝食绝水,因身体状况恶化,才被放回。
2005年元月17日,尹兰英因在火车站散发大法真相光碟时被广场派出所绑架,经营救无条件释放。这次又遭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
3、廖元梅曾被注射不明药物
廖元梅,女,50岁左右,怀铁南站退休职工。1999年10月和2000年2月,她两次進京上访,先后被非法拘留15天。第三次步行到北京为大法说公道话被非法关押在北京郊区一看守所,后被转到天津的一个看守所,遭恶警电棍电;单位和“610”歹徒来接人时,被勒索1000元;在当地看守所到期后又转至其单位租的公寓非法囚禁,之后被非法劳教一年。
2002年8月的一天,单位连哄带骗廖元梅去开会,结果是诽谤大法的所谓“揭批会”,廖元梅便大声呼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单位负责人伙同铁路恶警又将她非法关押,她绝食抵制,才获得自由。
2002年9月28日,单位恶人协同“610”恶警用暴力把廖元梅挟持到“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洗脑班)。她绝食抵制,天天遭暴力灌食。一次,恶人叫来4个打手对她拳打脚踢,并威胁她如不“转化”就非法劳教、判刑。廖元梅被打昏过去,恶人趁机从她头顶给她注射了4支半被称为“转化针”的不明药物针剂。因廖元梅坚持炼功,恶人就把她的腿绑起来,饭里面放安眠药和其它不明药物。在被非法关押近一年后,廖元梅体重从115斤降到了70斤,整个人都变了形。
2004年8月27日晚,廖元梅与另一法轮功学员在怀化市红星路段讲真相时遭绑架拘留数天,经营救被无条件释放。
这次又遭绑架后被非法庭审,家人被610国保敲诈勒索数万元(据说四万元)已回家。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15/191649.html
2008-08-22: 怀化廖元梅、尹兰英、尹秋阳被非法关押
2008年4月16日,湖南怀化法轮功学员廖元梅、尹兰英、尹秋阳在湖天开发区向人讲真相时被湖天派出所恶人绑架,三家均被抄,三人被非法关押在怀化市第二看守所。
尹秋阳,女,50岁左右,铁路工务段家属。从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的9年来,因讲真相多次被非法关押,2002年1月中旬,在家被“610”骗出门绑架后直接送往株洲白马垄劳教所非法劳教。
尹兰英,女,60来岁,怀化铁路客运段职工。9年来因讲真相多次被非法关押,2001年9月被“610”谎称“学习”暴力绑架,在昏死过去、不省人事的情况下劫持到株洲劳教所非法劳教。
廖元梅,女,50来岁,怀铁南站退休职工。为大法说句公道话三次進京上访,曾被非法劳教,2002年8月,单位恶人协同“610”,用暴力把廖元梅劫持到广州市洗脑班,被恶人拳打脚踢昏过去后,趁机在她头上注射了4支半不明药物针剂,遭非人折磨,体重从115斤降到了70斤。
8月21日,鹤城区法院对廖元梅、尹兰英、尹秋阳三人非法开庭。为尹秋阳作无罪辩护的律师是鹤城区律师事务所的王启明,法院直接责任人叫王启明别管这事,律师王启明说那还要我们干甚么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22/184559.html
2008-04-30: 湖南怀化市尹兰英、尹秋阳、廖元梅等被绑架
2008年4月8日上午,怀化市法轮功学员林春香在会同被恶警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会同法轮功学员林华。当天下午,怀化市公安局和“610”带人抄了林春香的家,抄走大法书籍,新唐人接收器等物件。林春香、林华两人被非法关押在会同县看守所。
4月16日上午,鹤城区法轮功学员、怀化铁路退休职工尹兰英、廖元梅及铁路工务段家属尹秋阳,在湖天开发区地段发真相传单时遭恶人绑架,在湖天派出所被非法关押一天一夜。17日上午,由于她们都不报姓名,所方说24小时无人认领,就送行政局按无证“黑户”关押。正当此时,廖元梅的丈夫与铁路公安、南站保卫科一群人赶来,看到后认出了她们(廖元梅丈夫因16日晚到17日没见妻子回家,说是怕丢了自己的饭碗,向单位汇了报),查到了她们的下落,三人家里随即被抄,廖元梅家丈夫在场还签了字。尹兰英、尹秋阳两人独居,家中无人。
21日,尹秋阳的丈夫从几千里的外地赶到家,发现家中被抄,大法书籍、卫星接收锅被抄,几经周折打听到妻子的下落,被关押在怀化第一看守所,前往送衣物时要求见面,所方不同意,她丈夫与他们论理,说无论如何也要找到抄他家的主谋,才让他与妻子见了面,但时间很短,再找到相关责任人时,都是躲、推责任。
五名法轮功学员八年来被迫害的基本情况如下:详情请点连结观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30/177554.html
2008-04-28: 法轮功学员廖元梅等被关在怀化市第一看守所
法轮功学员廖元梅、尹兰英、尹秋阳现在被关在怀化市第一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28/177366.html
2008-04-23: 近期湖南怀化市多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近期,湖南怀化市多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4月8日上午,怀南法轮功学员林春香在会同被恶警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会同法轮功学员林华。当天下午,怀化市公安局和“610”即带人抄了林春香的家,抄走大法书籍,新唐人接收器等物件。林春香、林华现被非法关押在会同县看守所。
4月16日,法轮功学员廖元梅、尹兰英、尹秋阳在湖天开发区讲真相时同时被湖天派出所绑架。次日,怀化市公安局即派人非法抄家。三人现被非法关押在地委附近的刑警拘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23/176987.html
2002-02-10: 自从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在全国强办洗脑班迫害大法弟子以来,怀化铁路公安分处几乎将怀化铁路系统坚修大法的所有大法弟子都强行送往广州去强行洗脑,据证实在洗脑期间每送一个大法弟子去,单位就给洗脑班10000元钱,并且还有4个人形影不离的跟随一个大法弟子,这4个人每人每天陪同费100元。
近来铁路公安分处将他们的邪恶之手伸向了铁路系统以外的和铁路家属大法弟子,怀化又有两位大法弟子被他们迫害,一位叫尹秋阳的女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经过是这样的:2002年1月中旬的一天,她丈夫(怀化铁路工务段的职工)单位上的一个叫胡方顺的主任连续三次打电话到其家找她,尹秋阳接了第一个电话,说了几分钟就挂了,随后几分钟其女儿接了电话,告诉胡某,母亲(尹秋阳)出去了。当时其女儿觉得奇怪,因为胡方顺以前经常干扰尹秋阳炼功学法,怎么这次会打电话来呢?随后尹秋阳和她的女儿下楼了,刚到路口拐弯处,这时走上前来一青年男子,伪善地笑着向尹秋阳打招呼。停留几秒钟之后,尹秋阳记起了这一男子是湖南省麻阳县公安局一名叫满荟龙的公安(是2001年夏天尹秋阳在麻阳发大法真相传单时被麻阳公安发现了,当时抓了她和她姐姐尹兰英──现被关押在株州白马龙劳教所,尹秋阳在麻阳被关了四天,凭着对大法,对师父的正信,堂堂正正的走出来了,就是这样认得满荟龙的。)于是和他说着话,不知不觉他们到了车旁,尹秋阳被绑架,下午四点多,警察便打电话通知其丈夫送东西并告诉他们尹秋阳将被送去株洲白马龙劳教(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理由是:2001年夏天在麻阳发大法受迫害的真相传单。后经其他大法弟子多方打听,据说此次迫害尹秋阳的是怀化铁路公安分处,因为大法弟子走得太正,不法之徒们不用藉口,不要任何理由就可以抓人,以报私怨,王健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负责人。
迫害大法弟子的犯罪恶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