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4-06: 重庆大足县恶警绑架、凌虐、勒索大法弟子的事实
关押时间三十五天左右。在这期间,公安一科恶警伙同拘留所狱卒对这些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大法修炼者采用了不让吃饭、罚跪(强迫赵宗禄、郑学刚跪二个多小时之久),强迫写保证书不炼法轮功,并向这些修炼者的家人索要保证金(每人3500─4500元不等),并暗示家人行贿(以送劳教相威胁)。以莫须有的罪名送刘洪菊、唐静、郑学琼、李开祥劳教一年,连郑学琼这样60多岁的老人也不放过,因郑学琼体检不合格被放回。这次非法所得十几万元用于买小车。有良知的检察院干部心里明白这些人根本就没有罪。在这次关押中,许多人的体重减轻了十几斤,步履艰难。...同年12月20日,大足县的不法人员将上访的大法弟子陈清兵、郑学刚、赵宗禄、李良端、周宗兴、唐大玉送西山坪、茅家山劳教一年,他们究竟犯了甚么法,他们只是履行了宪法赋予他们的合法权利─上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