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01: 青海省格尔木市恶警王建平的犯罪事实(图)
早在二零零零年,格尔木市公安局和国安局就将法轮功学员驼秀峰(男),亢金会(男),付坚有(男),罗龙安(男),张元(男),沈恒刚(男),王会向(男),张冶富(男),亢金英(女),陈继平(女),谭晓菊(女),谭英(女),蔡永莉(女),兰银香(女),于会香(女),张秀莲(女)非法劳教一至二年。贪婪的格尔木市公安局周副局长就曾勒索张元5000元钱,用于赴南方旅游(注1)。上梁不正下梁歪,格尔木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嗅到铜臭味,妄想从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善良法轮功学员身上捞钱,有些法轮功学员解教后,恶警们又以各种借口上门骚扰、抄家、罚款、抓捕。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1/161943.html
2001-04-03: 青海省格尔木市对待大法弟子特别邪恶,只要是进京上访就要被非法劳教。以下被劳教弟子名单中,除了驼秀峰是因为散发传单外,其余全部都是因行使了自己依法上访的基本权利。敬请国内外善良的人们关注中国西北偏僻的青海省格尔木的人权状况。
驼秀峰;亢金英,女;亢金会;付坚有;张元;罗龙安;陈继平,女;谭晓菊,女;沈宏刚;蔡永莉,女;兰银香,女;于会香,女;张秀莲,女;王会向;张冶富。
以上大法弟子全部被非法劳教1-2年。其中张元还被公安局周副局长勒索去5000元钱,用于赴南方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