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7-17: 2001年7月5日晚大法弟子樊淑娟 陈某某向世人讲清真相时被佳木斯友谊糖厂保卫科拘留,并非法抄家,第二天送永红分局。永红分局恶警郭维山见樊淑娟对大法坚定不移,就说:"劳教三年,如果写个保证,交一万元钱就放你回家"。就这样未经任何法律程序,就写下了劳教三年的票据。陈某某被勒索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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