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2-22: 刘忠华、男、32岁、依兰县达连河镇。1999年初,汽化厂对其24小时监控,没收身份证,强令不许外出,逼迫写保证书。2000年2月,刘忠华与妻子(大法弟子)一起去北京上访,汽化厂公安处非法抓捕,关進依兰第二看守所,由于在其身上搜出《转法轮》,遭公安处于晓风殴打。在看守所关押期间,由于不放弃修炼和绝食抗议,看守所副所长林忠指使犯人对其和同室的大法弟子進行"单腿站"、"贴画"等体罚,并且强令不许睡觉。绝食期间被迫進行体力劳动。非法关押55天后被释放,依兰县公安局借此勒索家属1000元(主要责任人:张焕友)。看守所也以伙食费为名勒索400元(主要责任人:郑军)。同时,单位将他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两年。由于拒绝写保证,所以,回家后一直不让上班。2000年6月,汽化厂以谈工作为名,将刘忠华和妻子骗至公安处,非法关押审问,期间遭公安处盛勇的野蛮毒打,家里也被汽化厂非法搜查。第二天他和妻子及另外三名大法弟子又被强行送進依兰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66天,关押期间曾被多次强迫進行体力劳动,由于与同修一起進行绝食抗议,被强行注射、强行灌葡萄糖、灌浓盐水。8月末释放时,看守所又勒索伙食费150元(责任人:郑军)。回到单位上班后,每月只开180元工资,并经常受到骚扰。两个月后,由于单位的威逼和生活重压,被迫离开单位,失去工作和住房。2001年2月,汽化厂迫于压力,想把他带回单位监控,并多次到其父母家,以帮其恢复工作为名,欺骗、骚扰甚至伙同依兰公安局進行恐吓、威逼其家人,强迫其同事、朋友四处找他,就这样,他和妻子又一次流离失所。
黑龙江省佳木斯、伊春等地大法弟子遭受迫害事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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