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9-29:陈智强,41岁,银行职员。董丹平,40岁,税务干部。二人为夫妻。2001年3月6日凌晨,江汉区万松园派出所强行将大法弟子陈智强抓走,说他挂了大法横幅,董丹平也在单位被抓走。当时恶警用穿着皮鞋的脚照着陈智强的胸部连踢了四脚,当大法弟子董丹平当日下午见到时,他用手按着胸部,弓着腰,不能坐下,不停地来回走,还不停地哼着,面部浮肿。二人被非法拘留一个月。一个月后,两人同时转到江汉区洗脑班,陈智强在洗脑班关了20天没有任何理由被送到何湾劳教所劳教一年。董丹平在拘留所,因为炼功和不愿背监规,被管教干部刘莉莉强行罚站,不许睡觉。后单位和家人共交了3万元的“押金”和1千多元的“生活费”才放回家,回家后7月单位又开除了她的党籍,并将她调到偏远的单位工作。
陈智强在劳教所每天被强迫劳动,劳教干部强迫他每天步行6个小时,晚上还要和他“谈话”3个小时,不许他睡足觉,使他疲劳不堪。在家人的再三要求下,才让见面,当见到他时,他的精神极差,才2个多月未见到他,先前150多斤的人只有100多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