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2-20: 马桂香、女、37岁、佳木斯市电机厂。1999年7月21日在哈尔滨火车站被恶警无理抓捕,关押在永红区政府6楼至7月22日下午4点交80元人民币后被放回。2000年2月18日~月31日因進京上访被非法关押42天,交3000元保释金,840元伙食费被放回,進京被押回的路费由单位交纳后从本人生活费中(因已下岗)扣除,近2000元。2001年7月下旬,在功友家被永红分局3恶警非法带到分局所谓的“反省”2小时,并打了2个耳光,功友家被抄,大法书籍被抢,罚款1000元,并被警告以后不准去功友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0/25355.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7/19509.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4/19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