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2-30: 自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中央电视台播放诽谤法轮功的新闻后,我们炼功学法受到迫害。警察到处抓人,不许我们炼功,我们身心受到了伤害,做好人真修向善的基本权利被剥夺了。为了证实法轮大法是清白的,为了对社会负责,也为了我们能有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有不少大法弟子被抓。九九年十月十九日我写了一封上访信,把我们修炼的真实情况反映给当地政府,希望他们能把我们的愿望反映给上级领导,做出正确的抉择。到了市委,一个职员把我们领进了一个办公室。当时负责人不在,另一个职员和他们的上级通电话说明了我们的来意,我听到电话里说别让他们走。数十分钟后,领导回来了,不允许我们说话,把我们带上警车拉走了。后来由各地派出所把我们送进了看守所,逼着我们写保证书,不写保证书就长期关押。我被非法关押了十一个多月。
我们要求和他们谈话,他们根本不理睬我们,后来我们绝食请愿,第四天,把我送进了劳教所,劳教一年半。和我同期被抓的还有潘大妈(69岁)、宋大妈(64岁)、李淑文(58岁)、李笑音(54岁)、钟波、李平、陆文梅等等,他们没有上访只是说了一句法轮大法好,不放弃自己的信仰就被当地派出所投进了看守所将进一年的时间。在看守所期间,我们身心受到伤害,人格受到羞辱,犯人还对大法弟子迫害,张晓平被犯人把肋骨打折了。陈老师被打得满脑袋是血。一天两个窝窝头,很多人都吃不饱,我们只想做好人,却受到了非人的待遇,我们被剥夺了做人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