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07: 彭丽娜,女,39岁,家住杜蒙县。2001年元旦進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被天安门的恶警打头和脸,还用脚踢。他们怕我喊,把我的嘴捂上,强行把我塞到警车里一路上俩个恶警踩住我的头和腰,拽着我的大衣领子,我真的差点被勒死过去。我的腰骨痛了一个多月。2001年1月2日下午,恶警们要将我们分流到其他所去。我们不配合邪恶,他们先从楼上的窗口撒些水还有些汽油味,还有土面子,然后用灭火器喷我们,门口的人倒了,我们大家往出跑,那些恶警就追着我们打。最后把我们送到海淀分局的拘留所与犯人关在起,白天被逼迫和犯人一样坐板。2001年1月4日被大庆驻京办事处勒索1000元;1月2日被海淀分局109房间的管教勒索150元。1月8日被杜蒙县公安局的温中革勒索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