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4: 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杭州市法院非法开庭
杭州市法院于2011年6月20日对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并非法判刑如下:
法轮功学员 陈廷伟 男 被非法判刑5年半 系第三次被非法关押
法轮功学员 吴向斌 女 被非法判刑4年半 系第二次被非法关押
法轮功学员 李 敏 女 被非法判刑4年 系第一次被非法关押
据说整个审判程序都是早已内定好的走过场表演,律师是法庭指派的、照法庭指示说话,刑期是上面说的。法官是木偶、执法人员是机器零件。
在被关押期间这3位法轮功学员本着救度众生,说明真相为本,始终坚持大法,坚持真善忍心不动,感动了身边的人们,有的被释放的关押人员都想亲自去看看庭审的现场,可是邪恶严密封锁消息,连他们的亲人都是事后才被告知实情的。
目前,3位法轮功学员正在上诉期间。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4/二零一一年七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43401.html#11732300-1
2011-01-16:杭州法轮功学员陈廷卫、李敏被非法批捕
杭州法轮功学员陈廷卫、李敏被非法批捕,面临中共公检法的陷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6/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34937.html
2010-11-27: 杭州多名学员被绑架的情况
本月十七日中午十二时至六时左右,杭州多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已经知道的有:吴向冰、方玉娟、李敏、陈廷卫、董湘茹,另外还有多名弟子失踪。被绑架法轮功学员家里的电脑、大法书籍、打印机、手机等私人物品被抄走。
在被绑架的学员中、方玉娟和董湘茹分别于当天深夜和第二天安全返回。
目前吴向冰、陈廷卫被非法关押于杭州市看守所,李敏被非法关押于良渚看守所。
据恶警说,此次是杭州市统一行动,还说你们谁谁在聚会,到学员家里翻箱倒柜的,似在查找通讯录。
法轮功学员陈廷卫是在十七日下午四时到住家的小区门口时被一帮恶警绑架,到晚上七时陈廷卫的家中被抄。
李敏是浙江省教育局下属机关工作人员,十七日中午在单位被单位派出所及领导绑架至辖区派出所,被要求交待这一年的具体行为。李敏前几年被杭州市法院强判与前夫离婚后,一直独居,儿子现在海外读书,十七日被非法关押后,家中被抄,十九日后被关押至良渚派出所。
参与绑架陈廷卫的恶警中有邓吉明,此人从九九年开始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杭州特别是西湖区的绑架都与他有关,望知情者对此人的电话及恶行予以曝光。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27/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32970.html
2001-09-06: 杭州大法弟子陈廷卫因坚修大法,于2000年1月被非法劳教.2001年7月在黄山被绑架,现在下落不明。
2001-08-31:杭州大法弟子因递交严正声明被再次非法抓捕
杭州大法弟子陈廷卫因坚修大法,于2000年1月被非法劳教,在看守所由于没能承受住邪恶的迫害,违心地写了所谓的“保证书”。10月份解除劳教,后来看到师父的讲法后,知道自己做了一个修炼人不该做的错事,于是在2001年3月份向公安局交了一份材料,声明以前自己所写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法轮大法是正法,自己要坚修到底。结果于2001年7月在黄山被绑架,现在下落不明。
2001-04-15:浙江省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名单
浙江省大部份大法男学员被关押在十里坪劳教所(地址:浙江龙游,邮编324402 电话0570-7066002),下面是部份被关押男学员的名单:
汪大伍(杭州)30多岁 研究生 因在网上发表澄清事实的声明而被劳教
王剑军(杭州)
李冠凯(瑞安)
徐绿海(温岭)
樊中庄(缙云)40岁左右 舒保民(缙云) 李建成(缙云)
熊伟(金华)26岁 律师 朱利民(金华)30多岁 朱作新(金华)30多岁 洪长(金华)32岁研究生
邵小山(兰溪)40岁左右
戴洪伟(江山)20多岁
舒敏 陈廷卫 孙小军 林以华 祝宏万 金子华 陈武勇 蒋孝秋 夏正清 金建南 付越
韩平 华建豪 张怀军 彭晓东 陈贞洪 江家林 朱广朝 戴伟勇
浙江省大部份大法女学员被关押在莫干山劳教所,下面是部份被关押女学员的名单:
周丽(26岁 原中科院) 方雪英(浦江) 叶敏 俞雅敏 吴燕云 陈益民 赵爱玲 项进英 陈碎花 沈筱萍 周爱女 徐坚薇 陈枝仙 梁何妹 张湘英 田伟华 王丽君 俞丽英 俞桂英 姚红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5/9943.html
2000-09-22:陈廷卫,杭州大学外语系毕业,后在省广播电视厅所属的广播电视研究所工作。在单位里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95年就开始修炼的他,在自己经常出差的时候,洪扬“真、善、忍”大法。就是这样一位好人,于今年2月被劳动教养一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9/22/16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