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04: 贵州省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三)
迫害事实(八)
1、2002年,都匀监狱恶警到贵州的某劳教所、羊艾女子监狱和其它省份关押有法轮功学员的监狱学习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手段后,在都匀监狱邪恶头子蒋凤鸣(副监狱长)、沈志江(监狱政科长)、王华川(教育科长)的策划下,在一监区监区长郑家军的具体指导下实施迫害。
首先组织了一帮身强力壮、思想坏的服刑罪犯,分班分组进行编队后,把法轮功学员鲍健伟、臧东升、朱兴碧分别让各个组关在各个监房里,然后下令毒打他们。朱兴碧全身都是伤,臧东升的腿都打瘸了。他们的目标是打得他们不能行走、不能吃饭、不能说话,就连见到其他法轮功学员都不能抬头。而后就长期播放江氏集团自编自演的自焚自杀事件,拿出一些坏人写的书来强迫法轮功学员看,24小时不间断的看,时间不断的延长,有的长达一星期没合过眼。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其他法轮功学员知道了此事,纷纷要求找邪恶头子谈话,提出抗议,要求停止迫害,可邪恶头子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待调查后再作处理。”
这件事发生后,恶警的所作所为被曝光了,邪恶之徒想不通,他们的罪恶怎么会被知道了?怀疑许多人,最后怀疑是王晓东、石登灵。就把王晓东、石登灵分开长期关在禁闭室里。石登灵在禁闭室里是被长期锁躺在死人床上(铁床的四个角分别焊上铁环,把四肢分别铐在四个环上,冬天不给垫也不给盖,大小便都在床上)。
2、法轮功学员共抗邪恶迫害
为了抗议都匀监狱恶警接二连三地迫害法轮功学员,并指使罪犯对法轮功学员肆意殴打施暴,2003年底,法轮功学员集体摘掉了身上的劳改牌,强烈地抗议迫害。过了数月后,2004年2月,恶警精选了数十名身强力壮的罪犯作为他们的打手,上百副手铐和几条高压警棍。每一个法轮功学员都遭到数十名罪犯同时毒打昏倒在地,然后被双臂拧翻朝后铐起来,把劳改牌强行夹在身上。法轮功学员莫琪不知怎么地把劳改牌又摘下来,从窗户扔了出去,结果被打得差点没命了。罪犯苗宇(都匀籍犯人)险些把莫琪的双臂拧断,莫琪躺在床上不能吃、不能喝达半个多月。王美华、吴坤尧昏倒在地两三个小时后才醒来。法轮功学员张寿刚年约七旬了,被反铐在铁床板上几天几夜不能动。陈忠权被反铐在铁床的上铺上吊着,等等。其余的都用尽了非人性的迫害手段。整个监狱就如地狱。
3、都匀监狱威逼法轮功学员写“四书”的手段
经过多次迫害后,邪恶之徒总结了经验。监狱找了三间远离人群的监室,里面放有电视机、凳子、铁床和手铐,把法轮功学员一个一个地押到这里迫害。一走进这间地狱,双眼就不能再合拢了。二十四个小时让你看邪党自编自演的自杀录象和焦点访谈。一天、两天、三天,这样延长下去。黄磊接连七天七夜没合眼,后来又绝食。邪恶之徒用胶管、从鼻子里灌。在这里迫害时间长的有一个月、两个月的,短的都有十多天。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文明朋、邓树彬、余红兵、曹军、李宁、刘波、王美华、周顺志、黄磊、吴坤尧、王守明、李永彬、刘吉贤、马天军、郑刚、杜贵宁、陈忠权、王晓东,其中杜贵宁、邓树彬被迫害后,身体消瘦得让人不敢相信这还是他两人。参与迫害的邪恶之徒是钟山、王世军、葛航、李时红。
这次迫害后,法轮功学员王国玉、石登灵、莫琪、徐世文被关到了三监区。三监区的监区长杨忠新,干事田更、杜运林指使罪犯也用了同样的方法迫害。王国玉在此期间受到了毒打、辱骂,罪犯把小便头放在他的头上,用脚掌给他搓脸,把师父的名字写在纸上,强行拖王国玉的脚去踩。王要上厕所,被毒打一顿,把粪、尿都倒在裤子里。罪犯陈远龙(贵阳市籍)对王说:“我看你能硬多久,我们只要在你的饭菜里放一点病毒,你就会象王寿贵、周顺志、宋彬彬一样躺在医院里。我们的病毒从何而来,告诉你也无妨,是干警给我们的,我们就是干警的克格勃,专打压法轮功的。...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4/183255.html
2008-04-02: 贵州毕节市大法弟子被迫害事实
吴坤尧、郭湘夫妇:他们同为大法修炼者。吴坤尧,男,34岁左右,原毕节地区中医院职工,是医院公认的好人。因为坚修大法,坚决不承认恶党强加的莫须有罪名,被恶党判刑5年。在监狱中长期遭受精神折磨。2005年回到家中。吴坤尧的妻子郭湘,女,30岁左右,原毕节学院财务处职工。因坚持修炼大法,被恶党非法劳教3年。被抓时,夫妇留下一个一岁左右的女儿(由于被迫“转化”,提前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2/175636.html
2002-04-02: 贵州省毕节市非法判处13名大法弟子3-7年徒刑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10月19日将已被非法逮捕关押近一年之久的7名大法弟子以捏造的罪名分别非法判处3-7年有期徒刑。这7名大法弟子分别是曾勉芝(75岁,离休干部)蒋祖琼(45岁,某宾馆职工),吴坤尧(30岁,某中医院职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3/277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