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07: 李清玉,男,47岁,家住绥稜县双岔河乡双东村一组。2001年10月11日晚8点,当地政府及四海店公安局共八人将我非法绑架,带上手铐强行把我推上车拉到二分场大队部,对我拳打脚踢,灭绝人性。然后带到四海店公安局又是一顿毒打,把烟点着放到饮料瓶里用烟熏我,逼着让我承认大法资料是由我传到二分场的,不承认就打我。如果不好好交待打死我起个名就算自杀,死了白死。后来把我扣到铁管子上。第二天上午,他们让我骂师父,我没骂;又给我照相、录像、挂牌子。最后把我送到拘留所里非法关押不交钱不放人。因我家在2001年2月4日着了一场大火,家里所有的东西全部烧光,生活极其困难,非法关押八天后亲朋好友凑了3500元交上才把我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