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07: 张秀华,女,31岁,家住海伦市。2000年11月19日我和同修共19人到本市“610”办公室和平请愿,我们中的三人被非法关押长达8个月。关押期间因背法、炼功被管教辱骂、体罚,身心受到摧残。在我绝食抗议时因经文被发现,我宁死不给,遭到所长邢树森的殴打。一巴掌打在我的太阳穴上我差点昏过去,接着又对我拳打脚踢。在我绝食抗议的第四天也就是2001年6月2日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洪宇、政保科长、看守所所长及“610”工作组的人共十多个人来劝我吃饭被我戳穿他们伪善的面目后,下令将我强行戴上手铐送医院灌食,六、七个人将我按在床上灌食差点令我窒息。7月20日释放我的时候明明非法关押了我八个月,竟然开了个“拘留十五天”。2001年6月2日被市公安局及“610”办公室的刘洪宇、谢洪鹏勒索7000元。2001年7月20日被市“610”办公室勒索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