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25: 迫害黑龙江宝清县刘建国一家的元凶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中级人民法院及法官任盈武,2002年12月对黑龙江省宝清县龙头8511农场24队居民刘建国一家四口无端错判;另外,迫害大法修炼人员的黑龙江省牡丹江管局8511农场610办公室及主任肖志忠;黑龙江省牡丹江管局8511农场公安分局陈向军等人都是造成刘建国等大法弟子现在在黑龙江牡丹江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等地被迫害的直接责任人。
2002年4月12日因为发送法轮大法真象资料,刘建国的爱人王爱芳、刘桂华(次女)被8511农场公安分局陈向军及8511农场610办公室主任肖志忠为首的不法之徒诱骗到8511农场公安分局拘留。4月13日,他们被转送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看守所;同样原因4月21日,刘建国的长子刘启良、长儿媳张秀英在家中被强行带走。拘留通知书一年后才下发亲属,拘留日期却是以5月12日为准。
2002年12月,牡丹江农垦中级人民法院在以前法院答辩未果的情况下,任盈武对上诉四人公开强判有罪。其中刘桂华被判四年,刘启良被判三年半,王爱芳、张秀英分别被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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