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6: 湖南新开铺劳教所史甍、豆湘林等恶警犯罪事实
还有湖南衡阳的申端君,现年五十九岁,被送到新开铺劳教所,检查身体是高血压,医生说不能收,但是送人的警察与医生单独谈了话后,就把人收下了。在新开铺这样的事真不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26/湖南新开铺劳教所史甍、豆湘林等恶警犯罪事实-258117.html
2011-08-20: 湖南祁东县申端君被绑架 下落不明
湖南祁东县法轮功学员申端君于2011年8月5日被当地警察绑架,目前下落不明。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法轮功学员申端君,于2011年8月5日上午在永州市祁阳县文富市镇讲真相,被祁阳县文富市镇派出所李辉林(所长)、陈波(教导员)绑架关押在祁阳县拘留所,8月8日国保大队李连荣(队长)、伍兴国(教导员)以化验血为幌子,强行给申端君注射不明药物,申端君当场头晕,呕吐。
8月12日,有法轮功学员去祁阳县拘留所探望申端君时,申端君已被转移。据拘留所人员说,县国保大队和文富市派出所已将申端君送去劳教。探望的法轮功学员再次追问送往哪个劳教所,他们说不知道,其实就是下落不明,属于失踪。
希望国内外法轮功学员针对恶警打电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20/湖南祁东县申端君被绑架-下落不明-245611.html
2008-11-29: 衡阳祁东县国保大队迫害大法弟子家人
二零零七年六至七月间,湖南省祁东县“六一零”、县国保大队的恶人恶警相继绑架了全县二十多名大法弟子,并对其进行了残酷的迫害,有些同修因在邪恶的迫害中承受不住,讲出了其他同修的具体情况,湖南省南岭化工厂祁东分厂的大法弟子周建平与长铁祁东铁路装卸分公司的大法弟子申端君被迫流离失所,恶警在抓不到他们的情况下,命令其所在单位停发他们的退休工资。之后恶警欺诈他们的家人,试图对他们非法抓捕。
二零零八年五月的一天,周建平的妹妹(周金平)到她厂里打听停发姐姐工资的具体情况,几天后,化工厂保卫科科长陈爱国来到周建平家找到她妹妹,以十分同情与伪善的面孔说:“厂里关心你姐姐,是公安局打招呼停发工资的,现在你姐在哪里?厂部就要给她办理内退转退休的手续了。”她妹妹看到他很关心的样子,同时自己心里也担心姐姐的退休问题,就告诉他:“我姐一直在我家帮我带孩子。”谁知道那个保卫科长是与公安恶警串通好设骗局来探听情况的。
次日下午,陈爱国与国保大队两个恶警(彭剑和一个姓邹的副队长)驱车到周建平家绑架她妹妹,强制她带他们到她家去(她家住永州市冷水滩区),企图绑架她姐姐,同时又要把周建平的妹夫、哥哥绑架到公安局,以免他们打电话给周建平报讯。他们拒绝,不去,并指责恶警:周建平炼功又没犯罪,你们无权抓我们。在街上跟他们吵起来。恶警急忙打电话把“一一零”警察叫来,强行把周建平的哥哥与妹夫带到公安局。随后强迫周金平(她当时还带着刚满两岁的孩子)坐上警车前往冷水滩她家去,企图去抓周建平,并打电话给永州市公安局要他们派人去协助他们抓人。
他们这种迫害善良人的罪恶行径,触怒了上天,在去冷水滩途中,车子突然失控,撞上了高速公路两边的护栏,车子从左边撞到右边,又从右边撞到左边,这样歪歪斜斜的开了十多分钟之久,最后撞到了高速公路旁边的山崖上停住了。周金平说:这是你们要遭报应了!这些恶警到了冷水滩后与冷水滩的警察汇合一起,那个姓邹的副队长虚张声势,吩咐谁走前,谁走后,怎么搜查等,然后就象鬼子进村一样,一蜂窝涌进周金平家,柜子里,窗帘后,卫生间搜查个遍,结果一无所获。他们随即商量现在先去餐馆吃饭,然后去冷水滩凤皇园开发区玩个通宵。据陈爱国说这次费用他们妄想由化工厂从周建平停发的工资中扣除。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8/11/29/190695.html
2005-02-23: 湖南省祁东大法弟子申端军的申诉书
我叫申端军,男,50岁,是湖南省祁东车务段作业所装缷工。
2002年11月13日晚11点半左右,我正在当班,县政保股申瑞红、陈环珠等人闯入我们值班室,不由分说地强迫我带他们到我的住处“看看”。一進我的房间,他们就迫不及待地翻箱倒柜搜查起来,翻遍了整个房间就差没挖地三尺了,结果他们只在我衣柜里找到了三千八百元现金,其它甚么东西也没找到。最后他们几个人又强行对我搜身,抢走了我身上的手机和400多元钱。
他们连夜将我劫持到鸟江镇派出所,進行刑讯逼供。他们要我交待我最近都干了些甚么?我说:“我只是坚持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并没有做甚么对不起社会,对不起政府和人民的事,这难道错了吗?”他们一听完我的回答,就说:“你还不交待,先把你吊到房间外面的窗框上吹吹风再说。”十一月份的天气已经较冷,三更半夜乡村房间外面更是寒风刺骨,我被他们吊在外面冻了将近一个小时。这时局里来了一个姓胡的局长指示他们,只要申端军不交待,你们就给他来硬的,看看是他的嘴硬,还是我们的手脚硬。申瑞红、陈环珠等几人一听到他的话,就将我从外面窗框上放下拖到房间里,把我压跪在地板上,双手反铐于背后“背宝剑”,并施以拳打脚踢。天快亮时他们才停止对我的毒打折磨,把我铐住,派人守着不准我睡觉??就这样他们拷打折磨了我三个昼夜,于11月16日上午以所谓“扰乱社会治安”的莫须有罪名把我送進看守所,无辜关押长达一年之久。
我在看守所被关押期间,政保股的恶警还常常到我家敲诈,要我的弟弟出钱到酒店请客,交罚金。一年中共敲诈我的家人二万一千多元钱。
我们修炼法轮功,只为了有个健康的身体,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并没有任何政治诉求与目地。我们师尊一再要求修炼人必须重德向善,回归真善忍,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道德更高尚的人,难道做好人也有罪?
2004年5月30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今年5月份起,用一年时间开展查办国家机关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副院长王振川说:“对这些侵犯人权犯罪案件,无论发生在甚么领域或部门,无论涉及到甚么人,都要坚决查办,依法追究。”
我在单位正常上班,政保股申瑞红、陈环珠等人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胁迫,闯入我的家中,搜查法轮功书籍、明目张胆地抢劫私人财物,将我劫持到派出所并施以酷刑,这种执法犯法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住宅权,财产权和人身自由权,触犯了《刑法》247条、245条、238条及274条,构成了“刑讯逼供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和“敲诈勒索罪”。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一条,依法控告。
真正的人民的检察官、法官,是有高尚道德和正义良知的,是以为民伸冤为天职的。故恳请各位检察官、法官为民做主,依法独立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秉公执法,还我清白,还我财物,并将申瑞红、陈环珠等人绳之以法。
谢谢!
大法弟子:申端军
200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