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8: 四川巴中市七位老人被诬判入狱
近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对九名法轮功学员做出枉法判决,其中七位老年人:89岁的张新伟,3年;82岁的张明朗,5年;71岁的康尊六,3年6个月;71岁的祝天贵,2年6个月;70岁的岳映聪,女,4年;70岁的代万义,男,3年;62岁的周丽华,女,4年;都被勒索不同数目的罚款。
被判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全都不服,递交了上诉状。在疑问重重、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二审在省政法委书记邓勇的干预下,没再开庭,分别通知家属到法院领取判决书,也没递交律师。当事人家属不服,询问法院,被告知“可以不开二庭”,剥夺了当事人及亲属的上诉权。二零一九年六月中旬通知家属前去看守所探望后,前不久当事人已被非法执行判决。其中孙容刑期已满回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中旬,四川省公安厅一名主管国保和“610”的副厅长,为了搞出一个打击黑社会的大案要案邀功升官,把巴州区公安分局的国保警察集中到广元市培训,并亲自坐镇巴中组织几个县市的警察大规模绑架法轮功学员。他在一次会上说,不能心慈手软,只要是炼过法轮功的,统统搜查驻地,家里一定能找到“证据”的,每个对象的家庭都要仔细搜查,下达了先抓人再搜集所谓证据的命令。
随后十二月二十二日,巴州区公安局局长张伟、国保大队长魏东斌,带领各县区国保警察和城区各派出所警察及乡镇干部同时出动,分别对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 蓉、岳淑元、刘荣坤、李善勇、杨家顺、温琼、闫仕碧、李玉兰等人,进行非法抄家、绑架,连八十多岁的老人张新伟、张明朗(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退休检察官)也不放过。岳映聪在江苏省徐州市女儿家里休假时被绑架回巴中。张新伟因快到九十岁了,又身患重病,行动不便,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魏东斌坚持要看守所收押,遭到看守所警察拒绝,还跟看守所警察发生争执,二十三日凌晨张新伟被取保候审。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检察官李红以“巴州检公诉刑诉[2018]335”号起诉书将十位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蓉起诉到法院。起诉书声称被告人破坏法律实施,却指不出他们采取了什么样的活动,是怎么样破坏了法律实施的。起诉书甚至没有指出中国的哪一条法律被破坏实施了。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十名法轮功学员在巴中市巴州区法院第十审判庭被非法庭审。律师与家属辩护人依法一一驳倒公诉人的所谓“指控”,要求无罪释放。89岁高龄的法轮功学员张新伟白发苍苍,双手扶着拐杖,走上法庭,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法轮功教人向善、祛病健身有奇效的故事,令很多旁听人感动。82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明朗是检察院退休职工,谈了自己修法轮功后的变化:过去一身病,修炼后身体变好了,主动做好事,多次捐款扶贫,修炼法轮功既净化了身体、又净化了心灵的事实。
针对诉江定罪,代万义庭上心平气和的对公诉人李红和审判长蒲升元说:“两高在你们之上,诉江两高回复我们都没说我们违法。”70多岁的岳映聪庭上指控关押期间遭受的虐待说“整日大风扇对着吹实在受不了……”
有的旁听者说:“除了手握国家权力的高官有本事可以废止或者破坏国家的法律,这些平民老人,七、八十岁了,手无缚鸡之力,走路都要人搀扶,怎么可能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啊!”
二零一九年一月七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2018)川1902刑初372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对九位法轮功学员做出枉法判决。据法院人员透露,这个案子是(四川)省政法委直接督办的,所以拖了一年多才结案。巴州区检察院几次以证据不足把案子退回公安,但是省政法委一再施加压力,要求巴中公安局千方百计搜集所谓证据,非要把这个案子做成铁案不可,甚至威胁要对不听话的检察官和法官采取组织纪律措施。巴州区法院本想关押多少时间判多少时间,开庭后就下判放人。可是省政法委直接指示巴中市政法委必须判三年以上,年龄再大也要判,而且要罚款,重罚。巴州区法院的“法官”,为了保住饭碗,昧着良心做出枉法冤判。
被枉判的当事人全部递交了“上诉状”。当事人亲属、知情人还举报政法委干预司法;当事人家属递交了控告两高负责人即《对周强、曹建明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举报信》;及请求上级对此“行政复议申请”。
七月二十六日代万义的亲属,案件知情人接到四川省检察院信访办的电话回复:“你举报的政法委干预司法,纪检监察转过来了,我们处理不了,封存了,你愿意拿就拿回去吧。”最高人民检查院也来短信回复:你的举报信收到,不在我们管辖范围内。省检察院处理不了,最高人民检察法院也处理不了。定案的“三长会议”就是政法委主持召开的,现在四川政法委书记邓勇就是前四川省检察院的前检察长。
当事人亲属还就剥夺上诉人的辩护权的问题,电话向区党委书记及相关领导反映均无果。从当事人庭上的辩解,律师及家属的辩护到上诉的“刑事上述状”从各方面提出的问题、案件的瑕疵都没得到解释、合理的说明、处理,就不再开庭,执行判决,何必开庭走形式、摆样子,劳民伤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18/四川巴中市七位老人被诬判入狱-391596.html
2019-03-14: 政法委下指令 巴中九位好人遭诬判
四川省政法委直接指令下,巴中市巴州区法院近日对九位法轮功学员进行诬判,包括两位八旬老人,四位七旬老人。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十多个法轮功修炼者遭警察绑架,区检察院一再退侦补充侦查,家属一再要求无罪释放,但是办案检察官说:我们说了不算。据说是四川省办公厅一副厅长坐镇巴中办的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巴中市巴州区法院非法庭审十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以及律师们都做了充分的无罪辩护。法庭庭审后迟迟没有宣判。
据悉,四川省政法委来人了,一看都没判,指责审判法官妥协,要包括公检法等机关磋商怎么处理,最后四川省政法委的人说,这些人至少判三年以上。
这样,八十九岁的张新伟老人被判了三年,八十二岁的张明朗被判五年。家属们非常气愤:为什么这样判?早在二零一五年的控告江泽民,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合法权利,也拿出来作为罪状。
四川省政法委相关人员的行为犯了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严重违反国家《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规定,让法律成为儿戏。
二零一八年以来,四川省对法轮功学员的诬判均与政法委的幕后操纵有关。如法轮功学员莫善益被判三年半之案。莫善益当庭指控公诉人,庭上出示的证据80%是假的,无疑指控检方不核实证据,包庇公安侦查人员作伪证,犯有包庇罪。公诉人为了摆脱干系,于是当庭说出实情,是经“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认定的。
莫善益的父亲庭上为儿子辩护,审判长休庭时说:辩护词写的好,有理有据。两个陪审员也对莫善益父亲善意地说:“好就在家里炼吧。”但是因为政法委干预,审前就定了刑期(未审先判),休庭后复庭还是对莫善益宣判三年半的刑期。
难怪律师说凡是有关法轮功的案件,公、检、法司都无权自己处理,必须听命于“610”,许多律师在检察院和法院阅卷时,都发现有“610”主持召开的检察长、法院院长、公安局长“三长”会议记录,在没有走起诉和庭审的程序之前就已拟定好了判决的刑期。
“610”应该撤销。政法委不应该干预司法,对法轮功的迫害必须停止,不然国家将继续为此付出不可估量的代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3/14/政法委下指令-巴中九位好人遭诬判-383865.html
2018-11-15: 四川巴中市89岁老人在法庭上的自我辩护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细雨蒙蒙。十名法轮功学员在法院第十审判庭被非法庭审。律师与家属辩护人依法一一驳倒公诉人的所谓“指控”,要求无罪释放。
有的旁听者说:“除了手握国家权力的高官有本事可以废止或者破坏国家的法律,这些平民老人,七、八十岁了,手无缚鸡之力,走路都要人搀扶,怎么可能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啊!律师们辩的对啊,指控人家杀了人要有被害人的尸体啊,指控人家破坏法律实施,要有哪一条法律被破坏了事实证据啊!”
一个姓董的旁听者说,“起诉书把人家实名控告江泽民作为一条罪名,这份起诉书就是检察院破坏法律实施的罪证啊。阻止公民行使宪法权利,不是破坏宪法的实施吗?”
……
法轮功学员代万义在庭上不紧不慢,讲述自己收藏了一位去世的法轮功学员的法轮功出版物和自己正在学习电脑、打印机的情况。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飞的身体变化情况。代万义坚定的认为自己修炼法轮功是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巴州区检察院指控我破坏法律实施是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的。他质问公诉人,我是怎么样用收藏的法轮功出版物和电脑、打印机、A4纸张去破坏法律实施的?又有哪一条法律、法规被我废止了破坏了?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15/四川巴中市89岁老人在法庭上的自我辩护-377150.html
2018-11-01: 四川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公检法构陷
四川省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蓉面临非法庭审。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将十位法轮功学员起诉到巴州区法院,法院已经决定将于十一月七日进行所谓“庭审”。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今年八十二岁的张明朗先生,是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在二十三年的军营生活中,艰苦奋斗,拖垮了身体,患有脑震荡、神经官能症、肝炎、胃溃痬和严重风湿关节病;一九九七年三月修炼法轮大法后不久疾病全没有了,走路生风。检察院的干警、家属都说,老张变年轻了。法轮功使亿万人身心健康、净化人类灵魂、使人类道德回升,当年中共全国人大组织的调查结论是法轮功有百利而无一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中旬,四川省公安厅一名主管国保和“610”事务的副厅长坐镇巴中,调集巴中市巴州区、平昌县、南江县、通江县、恩阳区国保警察部署迫害巴中法轮功学员的大规模绑架行动。在有巴中市副市长兼巴中市公安局长荣全、巴中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彭雄、巴州区副区长兼巴州区公安分局局长张伟和平昌县、南江县、通江县、恩阳区公安局长等参加的绑架协调会议上,这名副厅级官员指定由巴中市公安局局长荣全和巴中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彭雄负责指挥调度,巴州区公安分局局长张伟具体安排制订了按人员人头分小组绑架的行动计划。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十点,巴中巴州区公安局局长张伟、国保大队长魏东斌,带领各县区国保警察和城区各派出所警察及乡镇干部同时出动,分别对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 蓉、岳淑元、刘荣坤、李善勇、杨家顺、温琼、闫仕碧、李玉兰等人,进行非法抄家、绑架,连八十多岁的老人张兴伟、张明朗(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退休检察官)也不放过。张明朗在查对扣押清单和讯问后取保候审。张新伟因快到九十岁了,又身患重病,行动不便,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魏东斌坚持要看守所收押,遭到看守所警察拒绝,还跟看守所警察发生争执,二十三日凌晨张新伟被取保候审。岳映聪在江苏省徐州市女儿家里休假时被绑架回巴中。
当日上午十点到张兴伟家抄家时,领队人自称他们是:公安局徐东北、余明、李东松,国保刘敏。带领社区及宕梁派出所等八人进屋抄家,抄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经书一百四十五本、法像四个、播放器四个、手机四部、DVD1台、现金一千三百六十元、共计一百四十五项。
当日下午三点,巴州区西城派出所副所长刘光远带领五个警察,巴州区国保大队李亦秋又领来五个特警,到张明朗家抄家。抄走电脑一台、手机三部、光碟和U盘等二十八个、法像二个、大法经书一套(四十五本)及其他经书共一百七十本、真相币三百一十元和大法资料等。刘云坤、李善勇等三人关押三十五天后取保候审。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检察官李红以“巴州检公诉刑诉【2018】335”号起诉书将十位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蓉起诉到法院,巴州区法院已经决定将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进行所谓“庭审”。
起诉书声称被告人利用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触犯《刑法》第三百条,犯罪事实清楚,却指不出他们采取了什么样的活动(比如召集司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开会宣布废止某一条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是怎么样破坏了法律实施的(比如司法人员为什么听命于当事人真正就停止执行某一条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起诉书甚至没有指出中国的哪一条法律被破坏实施了。起诉书中只是罗列了一些法轮功学员实名起诉江泽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向民众讲清法轮功真相、倾诉法轮功被迫害的冤屈这些表达法轮功信仰的现象。而这些跟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根本就不沾边。
起诉书声称“证据确实、充分” ,却没有指出真正能够起到破坏法律实施证据,比如废止某一条法律、法规的具有绝对权威的命令。起诉书罗列了巴州区公安局国保警察非法抄家从法轮功学员家里抢夺来的电脑、打印机、法轮功书籍资料、光盘、U盘、印有法轮功真相短语的人们币等私人财物。而这些所谓“证据”怎么能够、是怎么样破坏法律实施的,起诉书只字未提。
中共自建政以来,血雨腥风,运动不断,杀地主、杀资本家、杀中共自己队伍中还有良知的人、杀知识分子、杀学生,杀的都是精英,中国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家庭遭受迫害,传统的儒释道文化、珍贵的历史文物都被毁掉,空气、水等自然环境被毁坏,现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把人们心中的道德、是非彻底破坏、颠倒,假、恶、斗横行中华大地。所有中国人都是这场无理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公正执法,不要继续为他人的违法行为担责,要为子孙后代负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1/四川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公检法构陷-376494.html
2018-02-05: 四川省巴中市警察抓捕迫害法轮功学员情况补充
2017年12月22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公安国保非法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张兴伟、戴万义、祝天贵、周丽华、孙荣、陈国琼、岳淑元、张明朗、刘荣坤、岳映聪等人。随后,又先后非法抄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善勇、杨家顺、康姓男性学员(鼎山镇人)、刘姓男性学员(本市的在广东打工)。不久,曾因年龄大放回家的2人:张明朗又被绑架关押、张兴伟被再抄家。以上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据说已批捕8人。张兴伟因体检有多种疾病,看守所拒收,予取保候审;李善勇、刘荣坤、岳淑元已放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5/二零一八年二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60450.html#18250334-1
2018-01-01: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国保非法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10馀人
在四川省巴中市政法委、610和公安厅、局的操纵下,巴州区公安局局长张伟、国保大队长魏东斌,组织公安、国保和城区各派出所警察、特警及周边乡镇干部50~60人,于2017年12月22日上午10点,同时出动,对法轮功学员张兴伟、戴万义、祝天贵、周丽华、孙荣、陈国琼、岳淑元、张明朗、刘荣坤、岳映聪等人,進行非法抄家,并绑架到国保大队。
张兴伟、张明朗两人均80多岁,在查对扣押清单和讯问后,于当晚11点~凌晨1点左右先后放回家。另当日下午抄家时,正在一法轮功学员家中学法的温琼、闫仕碧、李玉兰等3人,也被带到西城派出所,讯问情况后,于当日晚9点前分别放回家。
在这次非法抄家中所拿走的主要物品:电脑、打印机、切纸刀、大法经书、法像、炼功音乐播放器、讲法磁带、真相手机、真相护身符、真相币、真相机顶盒和路由器等。
当日上午10点到张兴伟家抄家时,领队人自称:公安局徐东北、余明、李东松,国保刘敏 ,带领社区及宕梁派出所等8人進屋抄家。抄走电脑1台、打印机1台、经书145本、法像4个、播放器4个、手机4部、DVD1台、现金1360元、扣押清单登记共145项物品。
当日下午3点,巴州区西城派出所副所长刘光远带领5个警察,巴州区国保大队李亦秋又领来5个特警,一起到张明朗家抄家。抄走电脑1台、手机(真相)3部、光碟和U盘等28个、法像2个、大法经书1套(45本)及其他经书共170本、真相币310元和大法资料等。
其他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抄家情况正在了解中。
这次恶行主要目的是查找资料点。
参与本次迫害的部份主要人员电话号码:
巴州区公安分局局长:张伟 13608244080
巴州区国保大队长:魏东斌 13980295989
巴州区国保副大队长:杨宗才 13608240385
巴州区国保队长:唐斌 13981688636
巴州区国保警察:李亦秋 13649072550。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58892.html#171231185811-7
2015-07-28: 四川巴中七位善良农民控告江泽民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又有七份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送达北京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他们是大巴山区善良的农民王斌、代万义、杨本文、包代芳、许会英、杨翠英、赵瑞莲。
这七位善良的农民在诉状中请求两高院一、撤销对法轮功创始人的非法通缉令,恢复法轮功创始人的名誉,向法轮功创始人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赔偿精神与经济损失;二、向所有大法弟子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与经济损失;三、对控告人个人及家庭给予恢复名誉、公开道歉、消除社会不良影响、赔偿精神与经济损失;四、依法对被控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侦查,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并予以法律制裁;
○王斌大爷六十九岁,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的居民,在诉状中他清楚的表述了坚持修炼法轮功两点理由。
他说:“一是因为法轮功救了我的命。法轮功教人做好人,只要做好人炼功就能祛病健身。我修炼法轮功以前腰痛、腿痛、膝关节痛、肝部疼痛,还有瘙痒难忍的皮肤病。身为农民,无钱医治,痛苦不堪。修炼法轮功后几个月时间所有疾病不翼而飞。二是因为法轮功使我做人的道德品行发生了根本变化。炼法轮功以前,我是一个极端自私的人,个性特强、脾气暴躁、家庭关系很紧张、邻里关系也很不好,一句话,都认为我这个人不好相处。修炼法轮功后,我时时处处按‘真善忍’的原则做一个真诚、善良、忍让宽容的好人,做什么事都首先要考虑不伤害他人,跟人发生矛盾的时候,首先要想一想自己哪里错了,就这样渐渐的改掉了所有的恶习,凡是认识我的人,都说我整个人变好了。身体好了,人也好相处了。”
可是江泽民集团就是容不下坚持真善忍的好人。因为拒绝在印有污蔑诽谤法轮功的纸上签字,巴中公安局傅绍舟这帮警察不顾王斌妻子刚刚做完癌症手术,需要人照顾的情况,绑架王斌到看守所折磨十天,使他的体重陡减了十斤。更严重的是王斌的妻子癌症重病在身,看到家人被绑架,整天以泪洗面,不进饮食,造成伤口长期不能愈合,发炎疼痛,持续近两年时间。王斌在诉状中说“这不仅给我和一家人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和身体伤害,而且给我的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王斌的妻子后来修炼法轮功恢复了健康)。”
○农民杨翠英,六十二岁,女,住四川巴中市巴州区大河乡。她说:在江泽民绝灭政策的实施下,我和全国人民及全体大法弟子一样都深受其害。我以前一身病,胃下垂八公分半,胃溃疡,肺结核、肠结核、腹膜结核、心跳过速一分钟二百次、肾炎、乙肝、尿毒症、子宫糜烂、神经官能症、败血症,本地医院、市医院治疗无效;九五年到成都华西医院诊断,全身结核扩散,治疗不见效,反复到华西医院三次;无望中九八年到北京协和医院,经北京交通局赵老师介绍,经邓小平治病的医生治疗,也不见效,后来他叫我放弃治疗。为了活命,又到北京研究院治疗也没好,钱没了,亲戚借钱都借遍了,讨钱、讨饭度日二十八年,生命走到尽头时。
一位好心人告诉杨翠英,要想活命,去找法轮功吧!她到处找法轮功,找了几年。找到法轮功后,一九九九年一月,炼功一个多星期,所有病都好了。杨翠英说:是李洪志师父救了我!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七十四岁的包代芳大爷在诉状中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我是最严重受害者之一。二零零七年三月在讲真相中,被巴中江北公安分局绑架。在巴中看守所监禁半年后,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到乐山五马坪监狱迫害。长期不让睡觉,坐小板凳……狱中无一点人权可言!由于生活太差,身、心受到极大摧残:我原本很好的身体,却患了高血压、严重脑梗塞等心脑血管疾病。几次晕倒在地。监狱怕病重死亡,通知家人办保外就医手续,将我送回当地派出所。回家后,当地“610”、派出所经常到家骚扰,借口“教育管理”,处处刁难,根本不管人的死活,没有给办户口,我无生活出路,也不给办理低保。连基本生存权都没有!这都是江泽民的暴恶造成的。”
○六十五岁的赵瑞莲大娘是四川巴中市巴州区巴州镇的村民。赵瑞莲说:我是山区农民,丈夫是药罐子(已离世)。养四个孩子,农业生产,操持家务,过度劳累,搞得一身病,特别是头痛、牙痛,发病就是没完没了。难受极了时使劲捏头顶,时间长了,现在头顶还留有被捏的凹痕。辛苦与病使我性格变得烦躁、火暴。丈夫去世后,我进城护理一位已八十八岁的老人。老人患高血压、心脏病、失眠、半边麻木,四肢无力,生活不能自理。常年躺床上。俗话说:“久病无孝子“,护理时间长了,与老人吵嘴时有发生。一生活得很累。
二零一二年,一位好心人讲真相,说:法轮功祛病健身很好。为了身体好,希望晚年快乐一点,开始学法轮功,不久我几十年的头痛,牙痛消失了,走路轻快了,忧愁的心情变了,对老人也好了。老人看见我的变化,也开始听师父的讲法录音,看《转法轮》,不久他的身体也逐步好起来。
现在全世界控告江泽民及其帮凶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修炼者所造下的罪业,老人说:我也要控告!我们只是看师父的讲法书,听师父讲话录音,炼功动作还不准确,我的身体就变好了。我们没见过师父,我这大年纪,精神这么好!……李师父是神仙降世!江泽民诽谤师父迫害大法弟子,是对神犯罪,早该审判!早该下地狱!
○四十五岁的杨本文,是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的村民。他在诉状中说“我炼功前,体弱多病,受现实社会乱象污染,脾气怪异,不良行为伴随一生。……修炼后身、心受益,难以言表。是法轮大法、是师父李洪志改变了我的人生。按真、善、忍做好人,我家庭和睦,乡邻安定。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功在中国洪传,是中国人之福,”
○村民代万义大爷六十六岁,住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他在诉状中写道,被控告人江泽民利用职权操控“610”在全国实施灭绝人性的犯罪行为,对控告人进行了多次的非法绑架、迫害。
他说,我自幼多病,骨瘦如柴,未老先衰。一九九七年夏天,听人介绍法轮功教人做好人而且祛病健身有奇效,就开始修炼法轮功。不到两个月,一身病全好了。我是修炼法轮功的受益者之一。是法轮功创始人、我敬爱的师父李洪志给了我健康的身体,教导我以真、善、忍标准做一个做事考虑别人、遇到矛盾找自己的好人,这有什么不好?如果有更多的人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对国家,对社会那是多么的好啊!而被控告人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却要动用全部国家资源进行打击迫害。
他说,就是因为我要坚持信仰法轮大法,就是因为我揭露江泽民等人的欺世谎言,二零零零年七月被巴州区公安绑架,关押二十八天,未通知我勒索家人现金三千元。
二零零一年六月,岩梁派出所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和法轮图形画片。在看守所,警察张甫润指使抢劫犯王某穿大头皮鞋猛踢下部,并在七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一点钟把我铐在操场罚站暴晒。被非法送往劳教所不通知家人。八十四岁的母亲承受不住精神打击活活气死。
二零零八年奥运会前一天晚上十点钟左右,巴中江北公安分局国安警察文勇,徐学海把我绑架到看守所,不说原因也不给任何手续。非法关押三十二天,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我发真相资料,巴中市巴州区国安警察王小兵,余毅,冯光富,罗某将我绑架到看守所,后来对我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
○许会英大妈五十九岁,四川巴中市巴州区的村民。她在诉状中说,我于九七年七月修炼法轮功。炼功前,一身病:结核性风湿,结核性类风湿、气管炎、头晕头痛、低血糖、神经衰弱、严重鼻炎、浑身无力……本地医院医治无效,九五年到华西医院治疗,医生说:结核性风湿、结核性类风湿,已病入心脏,已治不了!……。经常大量用药。一次药物中毒差点丧命。丈夫辛苦劳动一点钱全用在治病上。为了能生存下去,在九八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严格按“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不到半月,全身病全好了,精力充沛,走路生风。
华西医院宣布不治之症,炼功半月痊愈。法轮功救了我,是李洪志师父给我新生!然而人权恶棍江泽民擅自发起对法轮功信仰的上亿人的善良、公民的迫害运动,我深受其害。失去学法炼功好环境,以前的旧病又复发!这痛苦的过去、本已健康的身体,再次逆转,给自己及家人造成严重经济负担、精神崩溃。
农民们都写道,根据中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鉴于所有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所犯以上罪责,皆因江泽民一手造成,本人对他们暂不起诉,一切由江泽民负全部责任。深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级人民法院、最高级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后依法惩办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28/四川巴中七位善良农民控告江泽民-313120.html
2001-12-18: 戴万义,男,55岁。2001年4月无故在家中被恶警非法抓捕走,非法判处劳教2年,现关押在绵阳劳教所。于2000年7月17日分别被恶警处以3000元左右的非法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