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07: 袁国华,女,37岁,一重运输服务部出纳员。
2001年12月20日因在单位工闲时看法轮功的书,单位经理邓宏安和书记王朝玉让交保证书和法轮功的书籍。我当时没交,就让我下岗。在这期间书记和办公室主任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翻我工具箱。王志强本人还承认在这之前翻过我办公桌。后来家人和同事劝说让我交大法书和保证书,我照办了,并且多次找经理和处里书记商谈工作的事,也无济于事,现在我还是下岗。并且我爱人也下岗,经济非常困难。2001年春节前夕被一重公安处的邱科长勒索500元(保证金),只开了一个没有公章的白条子,至今未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