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10: 部份北京大法学员二零零一年遭迫害案例
韩学,男,45岁,汉族,高中文化,出生地北京市,住北京房山区良乡宜春里五号楼一二一号,北京洁仕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四日因参加“法轮功”聚会被非法行政拘留十天;二零零零年三月三日又被扣上“因涉嫌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而被刑事拘留,同年四月一日取保候审,同年六月二日解除取保候审;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日又被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判刑十年。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0/193270.html
2001-12-15: 韩薛(音),男,40来岁,北京老学员,坚定修炼法轮大法,通过各种方式证实法、讲明真相,2000年10月初走上天安门打出横幅,堂堂正正走脱。于2000年10月21日在一个横幅加工点被非法抓捕。后来听说牵扯印刷资料、接受外国记者采访,被非法判处重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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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07: 关于“10.25”记者招待会真象
日前,韩学等一大批大法弟子在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被判3~10年重刑,主要罪名是招集了外国记者招待会发表批判中国的言论。事实上所谓记者招待会根本不存在。当时他们的确在一起共进晚餐,但在场的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有一位朋友的朋友是美联社记者,当他们从明慧网上得知自己吃饭的消息上了美国报纸,十分惊讶。在被捕之前,韩学曾回忆说:“当时如果知道有记者在场,可能说话倒不自然了,那篇报导也就不会那么客观了。”仅有一名记者能说是“记者招待会”吗?当事人并不知情,能算是招集吗?说白了,这些中国公民(大法弟子)在北京的一个饭馆里吃饭聊天这就是他们的主要罪名,岂不冤哉!中国大法弟子不但没有在中国媒体上发言的自由,就连无意中上了外国报纸都是罪。而且比1999年北京弟子招集的那次真正的记者招待会判刑更重,可见中国政府和司法机关对法轮功的定罪量刑根本无法可依,全由当权者主观情绪的升级而定。更何况这么多人在一天之内全部判完,法庭程序可想而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6/8762.html